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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版友是在板上討論效果有爭議產品之文章內 正反雙方意見併陳,雖各有所本 (本人不評論證據是否堅實,禁得起考驗。實則本人未曾使用該產品亦有存疑) 但立場各自堅持,僵持爭執不下 討論氣氛緊繃,已瀕臨失控邊緣 F版友推文內容並未針對爭議產品有何評論 而是,針對參與推文討論的其他版友 泛稱推文中支持產品有效之板友為廠商之打手 已逾越理性討論範疇 反而會造成更多無謂之爭執 本版對各種產品之效果均採開放討論之態度 就本件討論之產品,前亦有板友另發表文章公開質疑其效果 版面並未針對特定產品採取支持或反對之特定立場 各申己見正反併陳為討論區之重要價值(是否採信則應有公評) 惟仍應針對產品而非攻訐不同立場之使用者 F板友所為適如見雙方劍拔弩張時大喊"冰的啦" 加油添醋使討論氣氛更趨失控 為維護版面秩序,遂以引戰判處水桶30日之處分 本人以為,判決並無違誤。 以上,敬供小組長參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6.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44618100.A.CF1.html
fekar: 根本不是 10/13 18:38
fekar: 我三四天沒逛耳機版~一上又看到廠商發言 10/13 18:38
fekar: 推文隨便看一下~回個三句~就被鎖了~莫名奇妙 10/13 18:38
fekar: 如果是特殊時期為何不公告 10/13 18:38
fekar: 版上類似言論者那麼多~只罰我一個~ 10/13 18:39
fekar: 這叫因人設事 10/13 18:39
fekar: 沒先公告 就因時設事~根本不公平 誰會推文全部看 10/13 18:39
fekar: 更何況未指名道姓~版主也說是有人檢舉才罰 10/13 18:40
fekar: 那請問版規二設來何用 10/13 18:40
fekar: 另 十、板規之修訂由板主群議定並公告7日後施行。 10/13 18:41
fekar: 要有不一樣的罰則也請依照版規十 公告七日後實施好嗎? 10/13 18:42
fekar: 明明這次處罰就是特例性質~不符合版規二 也與版規十抵觸 10/13 18:42
fekar: 卻官官相護,強行賦予自己裁罰權~豪無正當公平性 10/13 18:43
fekar: 版規2 限本人來信檢舉由板主受理後定之,板主視情況水桶 10/13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