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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您好 我昨天的文章 #1QIqXocl (MobileComm) 被paul40807隨便水桶 公告如下 #1QItNlpL (MobileComm) 已溝通 需要等96小時paul40807不回應以進行申訴 我剛剛發現paul40807任意刪除本人該文章 他這樣算故意湮滅證據嗎? 置底申訴SOP: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 paul40807這樣快速刪除本人原始文章 是否是故意阻擋本人申訴 (這樣流程不符會被駁回) 甚至影響判決? 能否請小組長要求MobileComm版主群將本人原始文章備份檔寄給我? 謝謝 更新 paul40807來信表示 刪文的部分已經詢問過小組長 確認是只要經過違規判決的文章都應刪除 請問小組長是否有指示paul40807如此快速刪除爭議原始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14975145.A.E37.html ※ 編輯: Gatti (140.112.25.121), 01/03/2018 20:07:52
paul40807: 文章已備份在MobileComm精華區 z-10-13 01/03 22:12
Honorguard06: 刪除違規文章本屬板主職責,惟為維護使用者權利,板 01/03 22:51
Honorguard06: 主應提供違規文章之備份。 01/03 22:51
joe09: 網路言論自由被刪除沒有看到罰則,打算修法律課程在去問教 01/10 06:13
joe09: 問教授看看,如果違反言論自由,可以用哪一條。現在看到的 01/10 06:14
joe09: 是請求釋憲,那要拿錢去請大法官釋憲的XD 有錢人才會做 01/10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