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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obilesales 看板 #1QOajpq9 ] 作者: arl (=.=) 看板: mobilesales 標題: [公告] mobilesales版板規 時間: Sat Jan 20 03:47:54 2018 一、總則 1.mobilesales板僅為賣/交換/徵求 個人使用之手機及相關物件之公開平台 本板板規未規定者,依中華民國法律、PTT站規、群組規、組規規定。 二、發文規定 1.本板發文之規定標題格式為: [A/B/C] D A:文章類別,徵、賣、轉、送、換 發文請依需求選一個,一字為限 B:地區,如台北、台中、北部、中部..等等,兩字為限。 C:交易方式,面交、郵寄、皆可,兩字為限。 D:物品內容,如機型、容量、型號、廠牌、數量等。 ABCD皆請勿留空,斜線是 / 2.本板可販賣物品:手機、Android平板、手機殼、行動電源、記憶卡 具通話功能耳機、保護貼、皮套、耳機塞、手機線材 iPad及iPod請至 "MacShop" Win平版請至 "nb-shopping" 智慧型手錶 手環 目前排除在可販賣物品列表 張貼除上列可販賣物品外一律視同違規 三、違規行為及罰則 1.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六個月處分: a‧超貼:10天之內張貼兩篇(含)以上文章,依篇數累計之。 例 張貼兩篇為6個月水桶 三篇則為12個月 超貼罰則變更為一年  超貼超過2篇以上者除水桶外全數退文 例 10日內貼了2篇 為水桶1年 10日內貼了3篇則 3篇退文+水桶2年 a-1 因標題錯誤經版主刪除依舊計算在10天之內 再次發文則水桶6個月 b‧多物:一篇文章之內,有兩個物品(含)以上者。 c‧刪文:清空含 價格、標題、推文 在內的文字。 d‧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e‧非本版販賣物品: 販賣徵求交換 非本版可交易之物品 f‧在他人文章下推文販售物品者 經發文本人檢舉 g‧販賣非本版可販賣物品 2.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兩年處分: a‧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 b‧廣告:張貼業代文、店家文、紅利連結、拍賣連結。 c‧套利:徵求、販賣價格高於官方售價、同物件徵低賣高。 c-1: 套利者為退文+水桶2年 張貼 販賣 徵求 交換 iPad iPod apple watch Win平板 一律視同違規 禁售 iPad系列物品在本版已公告多年 3.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處分+退文 販賣 水貨者 一律退文+水桶3年 徵求或交換 水貨者 一律水桶一年 4.標題錯誤 水桶10天 本規定說明 因應10天一Po條款 故標題錯誤違規10天水桶 超貼超過2篇以上者除水桶外全數退文 例 10日內貼了2篇 為水桶1年 10日內貼了3篇則 3篇退文+水桶2年 2018/1/20 暫行板規 目前管版以降低本版文章違規及文章數為主要考量 新增 1-a-1 款 1-f 新增 4.標題錯誤 新增 c-1 套利退文 2018.1.31 起生效 2018.1.31前之套利違規不退文 -- 思へばこの世は常の住み家にあらず。          草葉に置く白露、水に宿る月よりなほあやし。      きんこくに花を詠じ、榮花は先つて無常の風に誘はるる。 南樓の月を弄ぶ輩も月に先つて有為の雲にかくれり。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うちを比ぶれば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享け、滅せぬもののあるべき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58.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sales/M.1516391283.A.D09.html
iemilk: 請問 超貼:10天之內張貼兩篇(含)以上文章 01/26 20:28
iemilk: 意思是10天以內發2篇文章就違規了嗎? 01/26 20:29
iemilk: 如果不同物品呢?或是[徵]或[賣] 有分開計算嗎? 01/26 20:30
psl7634: 以前是徵賣分開吧 超貼主要是說賣 印象中 01/26 23:42
iemilk: 版主不一樣了,還是問清楚好...難得開版被桶就好笑了 01/27 00:10
arl: 10天內只能貼一篇 01/27 03:38
buryer: 請問版主 像asus的zc553kl 記憶體有分2g跟3g的版本 算不同 01/27 15:46
buryer: 物品? 還是可以在發一篇文章一起徵就好? 01/27 15:46
※ 編輯: arl (220.137.80.149), 01/27/2018 16:45:47 ※ 編輯: arl (220.137.80.149), 01/27/2018 16:53:57
arl: 徵物品不限制幾樣 賣只能單一品項 01/27 16:55
iemilk: 請問可以放寬買和賣文章分開計算嗎?也就是10天可一篇買, 01/28 01:06
iemilk: 一篇賣 01/28 01:06
Kay731: arl加油 01/28 14:50
iemilk: 徵物品不限制幾樣的話,標題頂多塞兩件商品QQ 01/28 22:49
NiceP: android的手錶不太能獨立運作,排除交易有點可惜 01/29 16:20
NiceP: 尾牙季到了應該會有很多出售機會,目前沒有其他適合的板 01/29 16:20
a1230803: 請問一下如果自己出售價格訂太低導致太多人問 01/30 23:19
a1230803: 反悔想提高售價,是否會違反版規? 01/30 23:20
yoyoyo1011: 可以增加徵收的手機嗎,編輯內文 01/31 01:29
※ 編輯: arl (36.229.63.136), 01/31/2018 04:02:59
Teng0615: 請問如果臨時買家說不要了,那能不能十天內再貼? 02/02 00:56
JefferyTseng: 智慧型手錶不能交易有些遺憾呢,盼開放。 02/02 15:16
munsimli: 利用不同id賣同一件商品怎麼罰呢? 02/03 01:37
arl: 同ip的話連座處份 兩個都水桶6M 02/03 02:01
munsimli: 請問新版規實施日是? 02/07 02:50
※ 編輯: arl (36.227.183.183), 02/08/2018 03:00:56
pc238223: 板規b說多物不行,但是看推文,徵的話可以一次徵兩隻手 02/08 19:09
pc238223: 機是這個意思嗎? 02/08 19:09
arl: 徵不限制物品幾隻 賣才限制一樣 同型號2隻視同2樣 02/09 07:27
chapipipi: 接續樓上問題,所以如果一篇裡面同時徵求像是XA1和小米 02/10 13:11
chapipipi: 5,不同廠牌的兩隻是OK的? 02/10 13:11
sformosa: 請問登入次數有沒有列入發文限制中? 02/11 09:09
sospeter: 剛剛才看到10天2篇新版規,我要自行刪文,卻不讓我刪@@ 02/11 09:41
sospeter: 這有緩衝期吧??一堆人還來不及適應啊,剛剛來不及看,迥 02/11 09:43
arl: 10日內只限一篇並不是新版規 過去就已經有了 02/12 05:42
arl: 我這個板規幾乎是舊有版規複製貼上微調後的 02/12 05:43
sunshine7855: 請問水貨定義? 02/12 15:17
sformosa: 沒有NCC認證的就是水貨, 02/12 16:27
crc2121: 沒有NCC認證=貿易貨、平行輸入=水貨。 02/13 09:38
arl: 廣義來講..國外帶回直接就是水貨判定 02/13 09:4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rl (1.169.131.161), 02/13/2018 15:5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