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obilesale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總則 1.mobilesales板僅為賣/交換/徵求 個人使用之手機及相關物件之公開平台 本板板規未規定者,依中華民國法律、PTT站規、群組規、組規規定。 二、發文規定 1.本板發文之規定標題格式為: [A/B/C] D A:文章類別,徵、賣、轉、送、換 發文請依需求選一個,一字為限 B:地區,如台北、台中、北部、中部..等等,兩字為限。 C:交易方式,面交、郵寄、皆可,兩字為限。 D:物品內容,如機型、容量、型號、廠牌等。 ABCD皆請勿留空,斜線是 / 2.本板可販賣物品:手機、Android平板、手機殼、行動電源、記憶卡 具通話功能耳機、保護貼、皮套、耳機塞、手機線材 iPad及iPod請至 "MacShop" Win平版請至 "nb-shopping" 智慧型手錶 手環 目前排除在可販賣物品列表 張貼除上列可販賣物品外一律視同違規 三、違規行為及罰則 a‧超貼:10天之內張貼兩篇(含)以上文章,依篇數累計之。 超貼罰則變更為一年+退文 例 10日內貼了2篇 為水桶1年+退文2篇 10日內貼了3篇則 3篇退文+水桶2年 以下違規為水桶6個月 b‧多物:一篇文章之內,有兩個物品(含)以上者。 註:徵不在多物限制之內 一文多物2018.7.15調整為水桶一年+退文 詳細後列 c‧刪文:清空含 價格、標題、推文 在內的文字。 d‧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e‧非本版販賣物品: 販賣徵求交換 非本版可交易之物品 f‧在他人文章下推文販售物品者 經發文本人檢舉 g‧販賣非本版可販賣物品 2.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三年處分: a‧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 b‧廣告:張貼業代文、店家文、紅利連結、拍賣連結。 c‧套利:徵求、販賣價格高於官方售價、同物件徵低賣高。 c-1: 套利者為退文+水桶3年 板規新增 2018.5.12 隨機附送之耳機 買手機贈送之耳機亦同(例 HTC U11 活動贈送) 本文發布起禁賣 違者水桶6個月 3.Apple 系列周邊 違規一律 水桶1年+退文 張貼 販賣 徵求 交換 iPad iPod Air pods無線耳機 apple watch 禁售 iPad系列物品在本版已公告多年 4.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處分+退文 販賣 水貨者 一律退文+水桶3年 徵求或交換 水貨者 一律水桶一年 5.標題錯誤 水桶10天 本規定說明 因應10天一Po條款 故標題錯誤違規10天水桶 超貼超過2篇以上者除水桶外全數退文 例 10日內貼了2篇 為水桶1年 10日內貼了3篇則 3篇退文+水桶2年 2018.4.13新增 ◎ 一個月內不得販賣超過2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1年 >2 不等於2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 >3 不等於3 修改 並增加案例說明 ◎ 超貼違規超過7天經檢舉或版主發現 無法退文之文章改為水桶6個月替代處份 例發文2篇 4/1發文 4/9發文 4/1之文章無法退文 故水桶為1年6個月+退文1篇 本條例 2018.7.24編修 待修正   ◎ 經由網購轉售販賣新手機 一律視同套利 水桶3年+退文 著明發貨由各購物網出貨者亦同 經由各大網購購買新機後馬上販賣者 亦同 (註1) 若非得販賣請於退貨期過後再行貼文 ◎ 販賣預購單,水桶1年+退文 本規定 待修正 註1 無新手機需求就不要上網購買 買了就馬上賣..請問是不是有"利"可圖? 購物網都有提供7日內退貨服務 且相關販賣行為已與代買版性質重複 對於網購轉售無法遵守本版規定者請轉HelpBuy版販賣 2018.7.15新增 高價耳機全面禁止販售(包括藍芽耳機,藍芽喇叭) 欲販賣超過1000元以上之耳機請移駕耳機專版 本日之前的耳機(不論高低)販售文(僅2018) 全部刪除處理 2018.7.16起販賣高價耳機者(價格高於999)一律水桶一年+退文 部分板規罰則調整 2018.7.15起適用 一文多物 違規調整為水桶一年+退文 理由 一文多物 跟當日超貼對貼文者而言效果是一樣的 故沒有理由 超貼者要被退文跟水桶 而一文多物者卻只有水桶半年 關於推文 請各位以後推文不要再推任何通訊行才多少錢之類的 被版主發現 以廣告嫌疑水桶3個月 2018.7.15新增板規 關於維修折扣卡 維修卡跟手機買賣本身毫無關係 這個屬於維修服務完全不在本板的範圍 任何跟維修折扣卡有關係之文章(不包含買賣手機附贈) 一律水桶一年+退文 2018.7.15起零件機全面禁止徵求(賣可以,必須是一支"手機"而不是任何零件) 徵求者水桶1年+退文 有人長期徵求這並不是正常的 近期版面徵求零件機文章全部刪除 純手機零件一律禁止買賣(螢幕總成 XX總成) 賣手機總成者水桶1年+退文 2018/1/20 暫行板規 目前管版以降低本版文章違規及文章數為主要考量 新增 1-a-1 款 1-f 新增 4.標題錯誤 新增 c-1 套利退文 2018.1.31 起生效 2018.1.31前之套利違規不退文 2018.3.1 新增 apple 周邊之罰則 新增 營利套利相關水桶罰則變更為三年 新增 超貼1年+退文 2018.7.24 新增 新手機支數限制 說明 -- 思へばこの世は常の住み家にあらず。          草葉に置く白露、水に宿る月よりなほあやし。      きんこくに花を詠じ、榮花は先つて無常の風に誘はるる。 南樓の月を弄ぶ輩も月に先つて有為の雲にかくれり。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うちを比ぶれば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享け、滅せぬもののあるべき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58.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sales/M.1516391283.A.D09.html
iemilk: 請問 超貼:10天之內張貼兩篇(含)以上文章 01/26 20:28
iemilk: 意思是10天以內發2篇文章就違規了嗎? 01/26 20:29
iemilk: 如果不同物品呢?或是[徵]或[賣] 有分開計算嗎? 01/26 20:30
psl7634: 以前是徵賣分開吧 超貼主要是說賣 印象中 01/26 23:42
iemilk: 版主不一樣了,還是問清楚好...難得開版被桶就好笑了 01/27 00:10
arl: 10天內只能貼一篇 01/27 03:38
buryer: 請問版主 像asus的zc553kl 記憶體有分2g跟3g的版本 算不同 01/27 15:46
buryer: 物品? 還是可以在發一篇文章一起徵就好? 01/27 15:46
※ 編輯: arl (220.137.80.149), 01/27/2018 16:45:47 ※ 編輯: arl (220.137.80.149), 01/27/2018 16:53:57
arl: 徵物品不限制幾樣 賣只能單一品項 01/27 16:55
iemilk: 請問可以放寬買和賣文章分開計算嗎?也就是10天可一篇買, 01/28 01:06
iemilk: 一篇賣 01/28 01:06
Kay731: arl加油 01/28 14:50
iemilk: 徵物品不限制幾樣的話,標題頂多塞兩件商品QQ 01/28 22:49
NiceP: android的手錶不太能獨立運作,排除交易有點可惜 01/29 16:20
NiceP: 尾牙季到了應該會有很多出售機會,目前沒有其他適合的板 01/29 16:20
a1230803: 請問一下如果自己出售價格訂太低導致太多人問 01/30 23:19
a1230803: 反悔想提高售價,是否會違反版規? 01/30 23:20
yoyoyo1011: 可以增加徵收的手機嗎,編輯內文 01/31 01:29
※ 編輯: arl (36.229.63.136), 01/31/2018 04:02:59
Teng0615: 請問如果臨時買家說不要了,那能不能十天內再貼? 02/02 00:56
JefferyTseng: 智慧型手錶不能交易有些遺憾呢,盼開放。 02/02 15:16
munsimli: 利用不同id賣同一件商品怎麼罰呢? 02/03 01:37
arl: 同ip的話連座處份 兩個都水桶6M 02/03 02:01
munsimli: 請問新版規實施日是? 02/07 02:50
※ 編輯: arl (36.227.183.183), 02/08/2018 03:00:56
pc238223: 板規b說多物不行,但是看推文,徵的話可以一次徵兩隻手 02/08 19:09
pc238223: 機是這個意思嗎? 02/08 19:09
arl: 徵不限制物品幾隻 賣才限制一樣 同型號2隻視同2樣 02/09 07:27
chapipipi: 接續樓上問題,所以如果一篇裡面同時徵求像是XA1和小米 02/10 13:11
chapipipi: 5,不同廠牌的兩隻是OK的? 02/10 13:11
sformosa: 請問登入次數有沒有列入發文限制中? 02/11 09:09
sospeter: 剛剛才看到10天2篇新版規,我要自行刪文,卻不讓我刪@@ 02/11 09:41
sospeter: 這有緩衝期吧??一堆人還來不及適應啊,剛剛來不及看,迥 02/11 09:43
arl: 10日內只限一篇並不是新版規 過去就已經有了 02/12 05:42
arl: 我這個板規幾乎是舊有版規複製貼上微調後的 02/12 05:43
sunshine7855: 請問水貨定義? 02/12 15:17
sformosa: 沒有NCC認證的就是水貨, 02/12 16:27
crc2121: 沒有NCC認證=貿易貨、平行輸入=水貨。 02/13 09:38
arl: 廣義來講..國外帶回直接就是水貨判定 02/13 09:42
arl:轉錄至看板 Sub_DigiTech 02/13 15:57
skateshut: 可以賣apple watch嗎? 02/14 19:25
arl: 樓上的你確定你有看清楚板規內文嗎? 02/14 23:13
yoyoyo1011: 可以用編輯文章增加要徵求的手機嗎 02/16 18:27
munsimli: 出售文的推文內賣其他物品一定要本人檢舉? 02/17 01:10
kenny122645: 供對話紀錄 02/17 12:27
munsimli: 另別人的徵文中利用推文徵求手機不禁掉? 已經看過有人近 02/18 01:05
munsimli: 其賣過手機另以別人文章推文徵求規避罰則 02/18 01:06
※arl 於 02/20/2018 08:56:01 將推薦值歸零
hoshun: 版主您好,請問如果賣A機器,想把沒用到的B機器一起送掉 02/23 11:29
hoshun: 這樣是否可以?還是也被視為一文內兩樣物品而禁止呢? 02/23 11:31
arl: 買A送B嗎? 可以 但請註明清楚 02/23 12:27
hoshun: 收到,謝謝版主您的詳細回覆 02/23 13:20
MAGICXX: 請問10天的定義是 我2/15 PO要到2/16才能再PO這樣嗎? 02/24 13:03
arl: 發文日+10 百分之百安全 02/24 18:27
※ 編輯: arl (220.137.83.248), 03/01/2018 04:42:57
JefferyTseng: 板主大大,小弟想聲請釋憲,請問何謂價格「明確」? 03/04 00:12
JefferyTseng: 須為一定值(constant)?不可為一區間、多個數值、 03/04 00:14
JefferyTseng: 競價競標等方式? 03/04 00:14
sformosa: 建議標題的地區註明是物品所在地,而不是可銷售地,清 03/06 13:14
sformosa: 楚表達,讓想買的人從標題就可評估面交的可行性 03/06 14:39
※ 編輯: arl (111.248.91.181), 03/10/2018 21:48:16
ZERGSON31: 請問水貨包括行動電源嗎? 03/12 22:02
LastAttack: 難過,純二手的水貨也不能賣嗎?我只是想賣二手機Orz 03/13 10:48
※ 編輯: arl (111.248.80.163), 03/17/2018 18:16:46
iemilk: 請問買SONY手機送的行動電源含線和原廠皮套,可以一起賣嗎 03/18 01:46
iemilk: 同一篇文章 03/18 01:46
一文多物的定義在 單一機種多數量 或是 文章內有兩個物品跟兩個價錢 如果像是 賣手機連同手機殼 線材 只賣單一價錢的話 不算 但一樣不能超過官方售價
shiuanhung: 請問平板跟配合用的觸控筆是否能合併販賣(不拆售)? 03/18 18:38
chienptc: 當年在日本念書,透過蘋果官網買的手機算水貨嗎 03/20 09:57
所以你覺得日本機不叫水貨嗎
Breeze39: 爬文後還是沒有解答 請問禁賣水貨手機這條 03/22 00:25
Breeze39: 有包含原廠平行輸入的配件(充電線)嗎? 03/22 00:25
海外輸入物品都是水貨 不管是自己帶回 或是網購皆同 ※ 編輯: arl (36.227.180.165), 03/23/2018 02:16:03
panex0845: 抵用 03/24 11:08
suika824: 請問我3/23貼了一篇賣的文章,現行的版規我現在可以發徵 03/26 02:40
suika824: 的文嗎?還是也要等十天呢? 03/26 02:40
arl: 十天一篇 很難懂嗎?? 03/26 02:54
suika824: 只是確認現行標準與上面回文是否有差異,感謝回覆 03/26 03:27
iemilk: 那我如果要賣行動電源+線和皮套,就要總共算多少錢這樣? 03/26 21:21
iemilk: 如果寫行動電源+線1000元/皮套1000元,兩個價格就違規了? 03/26 21:22
iemilk: 行動電源+線+皮套 2000元 這樣可以? 03/26 21:22
iemilk: 抱歉..如果問的問題太87,請見諒 = = 03/26 21:23
sunshine7855: 請問10天一篇,含10這天嗎? 04/05 00:35
arl: D+10 絕對安全 =.= 04/05 08:34
※ 編輯: arl (36.227.184.20), 04/08/2018 01:46:27 ※ 編輯: arl (36.227.180.185), 04/13/2018 04:15:45
wenxin311: 請問是不是不能刪文?我想改內容重發 結果發了發現舊 04/17 21:14
wenxin311: 的刪不了 這樣怎麼辦? 04/17 21:14
※ 編輯: arl (111.248.92.170), 04/19/2018 02:29:19
arl: 我只能請你吃水桶,文章編輯很難嗎? 04/20 13:20
sheehan: 捅了 成交量保證只會委縮 04/21 13:35
arl: 成交量萎縮有差嗎?好笑.. 04/21 16:10
※ 編輯: arl (111.241.176.86), 04/26/2018 13:28:19
FranKang: 要成交量幹嘛,是能抽稅逆 04/27 10:07
FranKang: 本來這裏就不該是個人通訊行套利的聖地,還那麼多意見 04/27 10:08
yoyoyo1011: 要成交量幹麻 87 05/05 17:48
andy200e: 原價賣出請問是要套什麼利啦? 05/10 21:15
andy200e: 市場會決定一切,什麼時候板主的個人意見大於法律大於市 05/10 21:15
andy200e: 場機制了?! 05/10 21:15
andy200e: 為何一個自由的市場要變成戒嚴的市場? 05/10 21:15
※ 編輯: arl (220.137.92.111), 05/12/2018 06:29:21
t048520: 請問一下,十天內三篇文的計算方式,賣跟徵是分開還是一 06/03 15:31
t048520: 起計算? 06/03 15:31
t048520: 更正,十天內兩篇文,不過好像有人問過了,謝謝 06/03 16:17
lyk191947: 就已經說10天一篇了 06/03 23:27
line40218: 請問一下,剛剛發文標題錯誤無法編輯,請問可以刪文再 07/01 14:21
line40218: 發一篇嗎? 07/01 14:21
※ 編輯: arl (36.226.185.155), 07/15/2018 15:47:44 ※ 編輯: arl (36.226.185.155), 07/15/2018 16:19:46
o39955588: 超過三支以上 這句話有語病 建議修正 有沒有含直接寫清 07/17 17:50
o39955588: 楚就好 不要讓有心人一直吵 07/17 17:50
※ 編輯: arl (111.248.90.167), 07/24/2018 18:16:20
cerbecoyote: 請問目前max pro 3/32G是可以$4990賣出不違反版規的 07/30 23:12
cerbecoyote: 是嗎? 07/30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