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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進版畫面寫某第三條 --- 第三條 推文與回文者,限直接當事人與板主,違規回文者劣退並水桶兩週。 推文者初犯水桶兩週。 再犯者水桶懲處加倍,三犯者再加倍,以此類推。 水桶結束後一年內若無再犯,以初犯論。 註:申訴案中之非申訴人之檢舉或被檢舉人為間接當事人 請辭文中非板主與小組長者不得推文 --- 但是版規第三條是這樣寫的 --- 三、發推文規範   (1)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判處最輕警告,最重水桶一月之處分。   (2)申訴依規定請勿推文,違規者於水桶期間將喪失救濟之權利。 (3)申訴檢舉相關規範請參照 #1QRCUGxg (Sub_DigiTech)       [公告] DigitalTech小組申訴檢舉標準流程(SOP)文內之規範。 --- 怎麼跟進版畫面的不太一樣? 第二點我的理解應該是"申訴"這個行為不能再推文裡做吧 既然版規裡沒寫,就沒有這個限制吧 我主張進版畫面不能當作版規執行 手機用戶無法看到進版畫面,也就不知道進版畫面寫非當事人不可推文 這樣我覺得不是ok 如果本版有相關規定,還請小組長在版規裡做適當補充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1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24235672.A.A60.html
arl: 用手機看不到進版畫面不是組務的問題,簡單說用手機觸犯版規 04/20 23:39
arl: 也是違規者自己的問題 04/20 23:39
incident: 這部分當然沒問題,只是可以做得更好 問題在於 相關規定 04/20 23:45
incident: 並不是寫在版規裡頭,而是寫在申訴sop裡頭 我認為裁罰應 04/20 23:46
incident: 以版規為主,版規內沒寫的 就不該罰 04/20 23:46
incident: 再來,申訴sop標題寫這樣 我又不是來申訴怎麼會點進去看 04/20 23:46
incident: 沒點進去看,又怎麼知道裡面的規定與我有關? 04/20 23:47
Honorguard06: 進板畫面為舊板規,已先移除 04/25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