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b_DigiTec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僅針對arl板主回文及本次申訴的有關重點回應】 : 價錢為何一定要用數字? →但mobilesales板規並未限定僅能使用"數字" 所以數字可 文字自當亦可 : 今天版面怕被利用低徵高賣 →你能保證用數字就絕對不會有此疑慮? 如果全面用數字還發生的話你要怎麼謝罪?那因「文字」被桶的人你對得起他嗎? 你這到底是過於杞人憂天?還是權力濫用? (勿忘你才因某人桶你 你因而稱他濫權 是X皇 言猶在耳R 換了位置換腦袋?) : 所以我的認定就是要用阿拉伯數字 →那就請寫明於板規 重點在於今日板規就是沒有限用阿拉伯數字這幾個字 : "千"這個字確實不代表一個明確的"數字" →絕大多數人都認為很明確 因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日常觀念 然後各級法院全部認為要以文字為準 全台各地也都這樣使用 請參考: 千元以下 https://24h.pchome.com.tw/store/DYAI5M 買飲料爽賺9百!婦人百元硬拗付千元(三立,2018年5月8日) https://goo.gl/UPKRsC 假的!冷氣大廠遭盜圖 直銷網賣冷氣千元有找(三立,2018/04/26)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73037 千元以內吃到飽 https://goo.gl/kUt7Pv arl板主所謂的應該以數字為準 法院卻認為以文字為準 多筆判決(僅列舉四例)如下 https://imgur.com/a/XckfmJY https://imgur.com/a/AKqu6t8 https://imgur.com/a/564ChLU https://imgur.com/a/cH1P17u : 我板規已經寫明了 : d‧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 千元以內 叫做明確價格? →你已經在「arl板主無故水桶且不理來信(3)」回文中 言明「1000以內」不會被水桶 也就是說「1000以內」沒有違反板規 而「千元以內」就是「1000以內」 二者相同 自然也沒有違反板規 否則若「1000以內」是明確價格 「千元以內」卻不是明確價格 豈不矛盾? 你去某板徵求詢問這個問題(千元以內是明確價格?)卻沒人支持你 不是更理解? 相信你也無法透過任何道理來說服大家 這「千元以內」不是明確價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9.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27958239.A.E12.html
arl: 不用跟我鬼扯什麼法院..今天我就是嗆明了法院管不到我 06/03 04:27
arl: 修推文 06/06 05:34
然後呢?經推文者要求 協助修掉 你又有什麼高見?該不會以此為由來桶我吧?www 說到這個 你好像還沒為你的認事用法錯誤向我道歉哦? 你不是說我根本無視版規?你不是說我2015年違規起碼三起?你是在誹謗喔! 就你這樣的眼力跟判斷力 竟可擔任板主並處理與剝奪板友的相關權利? 你還是偶爾寫寫詩、發發抒情文或廢文就好了吧?別來戕害他人可以嗎? 再告訴你 訂立板規 用意不僅是拘束板友 同樣也用來拘束板主 是板主可以依據這樣的規定來發動對板友權利剝奪的唯一依據 只要板規沒有規定清楚 而有疑義 依據任何法律的精神都該作出對板友有利的解釋 而不是依憑你個人主觀上的好惡予以決定 很多人在受到板主不平等待遇時 往往酸稱板皇、X帝 甚或「陛下」 結果今天自己上台卻作得更差、更爛 猶過之而無不及(就是指你arl) 二者對比之下 顯得可笑、可憐吶 ※ 編輯: jyun318 (114.36.194.244), 06/07/2018 00:10:59
arl: 誹謗?誹你老_你確實是有違規事實好嗎 Zzzzzz 06/08 03:05
我說arl呀 都四五十歲的人了 怎麼還一直守不住嘴呢? 犯了口業你不打緊 被抓進去關怎麼辦? 那如果有違規事實 麻煩你就執行你最愛的水桶R 只要你敢桶 我就敢吉你
arl: 千這個字並不是"數字" 你可以不要再跳針了嗎? 06/08 03:07
那我就問你最簡單的: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板規裡限定"數字"? 你還不是回不出一個所以然
arl: 我再說一次不管法院怎麼判都跟我版務無關 06/08 03:09
哦你怎麼又跳針了呢
arl: 還有你所謂的法院判例都不是徵求方立場 所以跟你的違規完全是 06/08 03:32
arl: 不相干的,拿不相干的事情當佐證是要給人看笑話? 06/08 03:33
arl: 買飲料爽賺9百!婦人百元硬拗付千元 這跟你的違規有何相干? 06/08 03:36
arl: 更何況這新聞的重點是婦人騙了店家900 難道婦人可以說她給了 06/08 03:37
arl: 2000以上的金額嗎?根本不可能 06/08 03:38
無論是使用"數字"還是"文字"作為一個價格上的表示 都是通用的 只是法律跟法院告訴我們一件事 那就是如果數字跟文字發生疑義 以文字為準 也就是在告訴你 你所謂的以數字為準 全世界找不到任何依據 此其一 至於千元以內 因為可得特定一個範圍 所以自然也是明確的 透過新聞、網路購物平台的種種事實 都是在告訴你這個道理 此其二 這樣的說明之下 你能理解了嗎?照理說都四五十歲的人了 理解力不至於這麼差吧? 如果真的難以理解 建議你可以考慮頸部以上切除比較快w
arl: 你不用自己腦補我去別版徵求詢問好嗎你那隻眼睛看到我詢問了? 06/08 03:39
arl: 少在那自己腦補!! 06/08 03:40
https://imgur.com/a/tQJpZUY 繼crc2121說謊之後 又一板主說謊被抓包 我也是笑笑 你也只是會在我的言論面前閃爍其詞、岔開話題 無法回應你所認定事實的根據以及理由 真正在鬧笑話的是你 而不自知R ※ 編輯: jyun318 (1.164.143.121), 06/08/2018 09:29:52
crc2121: 你應該才是公然的斷章取義。 06/08 10:02
crc2121: 你自己貼的連結標題是文字呈現,內文卻為數字呈現與文字 06/08 10:04
crc2121: 呈現有明確一、壹、二、貳...等。 06/08 10:04
crc2121: 你快去上法院吧! 06/08 10:05
crc2121: 我很想知道起訴狀怎麼寫?我答辯狀和近三年的五起判例都 06/08 10:07
crc2121: 準備好了。 06/08 10:07
霍...厲害了 還沒看到對方的起手式就能準備好答辯狀 古今第一人吶w 繼當面詢問消保官、法扶教說自訴不必請律師....等漫天大謊又一則 你的人格根本毫無可信 笑笑就好 因為你不是主角 不然再給你一次機會 麻煩把判決貼出來 只要貼不出 你就是自承白賊無誤
crc2121: 內文用文字呈現甲式『千元以內』和乙式『一千以內和壹仟 06/08 10:11
crc2121: 以內』,由法官的心證來判斷甲式和乙式哪一個才是明確的 06/08 10:11
crc2121: 價格。 06/08 10:11
法官會告訴你[千元以內]與[一千以內]和[壹仟以內]都是明確價格 結案
crc2121: 再進一步,內文用文字呈現甲式『千元以內』和數字呈現乙 06/08 10:14
crc2121: 式『1000以內』哪款實屬明確價格。 06/08 10:14
法官會告訴你[千元以內]與[1000以內]都是明確價格 退堂
crc2121: 你內文根本就是沒有標示出來明確的價格還提一堆案例不同 06/08 10:20
crc2121: 的新聞與斷章取義的判決其中一段。 06/08 10:20
那就麻煩你貼出你所認為的有根據判決或新聞 你從5/27到今天都6/8了還找不到喔?w
crc2121: 版規三、d‧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06/08 10:32
crc2121: 你就是違規。 06/08 10:33
透過以上說明:我沒違規 但你跟arl認定錯誤 無故水桶 又沒善盡版主責任
arl: 好笑喔我在別版發文到底干你屁事?居然腦補我去黑特版詢問? 06/08 11:47
arl: 你有事嗎?你要腦補那是你的問題少在那自動腦補 06/08 11:47
哦?人家看你所說的就是腦補 你看別人所說的就不是腦補 兩套邏輯又來了?w
exam03: 黑特文跟詢問文…差別這麼大不會分不清吧? 06/08 13:46
那請問[千元之內]跟[1000之內]不同在哪 你不會分不清吧? ※ 編輯: jyun318 (114.36.195.79), 06/08/2018 22:33:22
crc2121: 等你告了再論述。 06/08 22:46
crc2121: 還退堂勒!你提告的部份先被駁回。 06/08 22:47
crc2121: 要我拿出判例,等你上法院的時候,我就拿出來打你臉。 06/08 22:51
呵呵 果不出我所料 你就是拿不出來R 因為你的算計我太清楚了 你就是想模糊焦點 我又不是arl會中你計嗎?w 你先顧好你的又肥又腫的臉吧 愛說謊被我打得不要不要der 我只是懶得理你 你不是主角 你走開啦~~ ※ 編輯: jyun318 (114.36.195.79), 06/08/2018 23:11:53
crc2121: 有民事訴訟arl可以委任給我,那你就繼續想像,你若真懂法 06/08 23:14
crc2121: 條與判例?你就不會斷章取義。 06/08 23:14
我懂不懂我是不知道 但我知道你不懂 所以不可能擔任arl的代理人 好了 別扯那麼多 就請您將所謂的判決或新聞貼出來吧?若貼不出來就確定您是白賊囉 吳敦義因為白海豚會不會轉彎而說謊所以人稱白賊義 你今天不止說了一次謊 而且是連連扯謊 是不是也能稱呼您白賊c呢?wwwwwwwwww
crc2121: 我和arl若觸犯刑事一樣各自自訴在偵查庭跟檢察官交代清 06/08 23:17
crc2121: 楚。 06/08 23:17
crc2121: 民事訴訟可以請任律師也可以委任非律師。 06/08 23:19
您就繼續扯吧 反正在這裡說謊也不太有人看見 所以你才如此肆無忌憚 不是嗎? ※ 編輯: jyun318 (114.36.195.79), 06/08/2018 23:22:48
crc2121: 說要提告的人還不知道是誰? 06/08 23:31
crc2121: 你禮拜一先去問你的律師再來打嘴砲。 06/08 23:32
crc2121: 你最好問清楚第一程序問題和第二事實問題。 06/08 23:33
crc2121: 你不要到最後你找的律師都不想幫你。 06/08 23:34
crc2121: 只要在民事庭arl願意委任給我,我會如你所願在法庭上把你 06/08 23:37
crc2121: 的程序及事實問題依依讓法官知曉。 06/08 23:37
crc2121: 最後在民事訴訟完結,根據你的不實指控及其他部份也尊重 06/08 23:39
crc2121: 你送到旁邊地檢署。 06/08 23:39
你不用移轉焦點 你喜歡胡說八道 白賊瞎扯 你就繼續 有道是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你這種人也不值得我有何回應 你就慢慢鬼扯吧 但只要提到說謊 還是會提到你wwww ※ 編輯: jyun318 (114.36.195.79), 06/08/2018 23:55:43
crc2121: 你不要老提說謊這詞,誰在說謊誰在胡扯誰才是斷章取義判 06/09 02:03
crc2121: 例與新聞標題...等不就是你嗎?你自己發的文章,你忘了 06/09 02:03
crc2121: 嗎? 06/09 02:03
crc2121: 你不是要提告嗎?快來讓民事庭的法官來讓我們和你言詞辯 06/09 02:05
crc2121: 論。 06/09 02:05
crc2121: 我就講白了,我就等著你的民事訴訟;你不是吵著要提告? 06/09 02:09
crc2121: 你之所以不敢就說明了,你自己心虛,然後再來不實指控與 06/09 02:09
crc2121: 其他罵人言詞。 06/09 02:09
請把時序拉回我初發文時的前幾篇 甚至從我一開始所寫的信件 都可以發現 我當時對你跟arl都非常尊重 稱呼上敬稱「您」、「板主」 但就在arl將「千元之內」不等於「1000之內」的荒唐言論出現 以及 crc2121開始漫天撒謊 無中生有 顛倒黑白的各種可恥兼天兵的言論也出來後 你們就已經是藉由踐踏自己的人格尊嚴 而失去讓人願意對你們的尊重 今天你們身為板主可以為了一個弄錯的水桶決定而放棄自己的人格、信用到這種地步 真的不敢想像他日你們如果在其他的崗位上 是不是也能輕易的出賣自己的人格與團隊? 這件事我就說到這 你們倆自己捫心自問是否有錯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嗎 請加油 奉勸你們千萬不要「水桶」贏了 卻「人格」輸了 還是因為無給職而丟失 只是從人性的黑暗面、墮落面來看 我認為你們肯認錯的機率比中樂透更渺茫 尤其是我PO出以下的打臉文時: https://imgur.com/a/SN7Lvju →crc2121說謊無誤 經消費者服務中心以及撥打1999確認 沒有任何人可以排隊諮詢消保官 https://imgur.com/a/jWUtVy4 →法扶不可能騙人 crc2121真是說謊隨性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2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https://imgur.com/a/zTeczUI →crc2121鬼扯強大 能把「千元之內」腦補到這種地步 可見crc2121你的腦洞之大 鬼扯之強 可惜鬼扯終究是鬼扯 經不起社會通常概念的考驗 更何況你毫無立論根據 https://imgur.com/a/N3r7G84 →crc2121真的只會無中生有 既然crc2121遲遲不肯PO他所謂的判決 我就來幫忙找找看 結果用「數字為準」查詢判決 沒有任何法院支持他的論點(https://imgur.com/a/KdqXHVJ) https://imgur.com/a/wTPP6IV →錯認事實與板規的人適任擔任板主嗎? arl身為板主卻把自己主掌的板規與事實搞錯 可見邏輯判斷能力薄弱到一個程度 https://imgur.com/a/Gagy9Lz →盲從、說謊、鬼扯、無中生有的人適任擔任板主嗎? crc2121身為板主 沒有判斷是非的能力 盲從於arl的看法 甚至顛倒黑白
crc2121: 你現在說的都是個屁,等你上法院再來,你自己都說要上法 06/10 09:06
crc2121: 院,一切就由法官來判,你以為你是誰。 06/10 09:06
把這句話還封不動還你:你這個說謊成性的騙子板主w
crc2121: 你自己未依版規,徑而觸犯版規三、d之後,再來斷章取義 06/10 09:15
crc2121: 及截長補短法條、判例與新聞標題,其中還有不實指控與不 06/10 09:15
crc2121: 堪言詞。你都要提告,你在這裡發文回文只會顯得你自己心 06/10 09:15
crc2121: 虛。 06/10 09:15
盲從、說謊、鬼扯、無中生有的人說人心虛 這像話嗎?
crc2121: 我先前就說了民事可以自述,何來刑事可以?開偵查庭一樣 06/10 09:18
crc2121: 可以自述,等上刑事庭才需要律師陪同。 06/10 09:18
你就繼續硬凹R 看誰信你w 你的謊言已經被記錄與識破
crc2121: 你看看你自己,你真的很會很愛斷章取義和截長補短,你不 06/10 09:23
crc2121: 是要告,法院民事庭和地檢署偵查庭我會向法官交代,我不 06/10 09:23
crc2121: 需要跟你有任何提報。 06/10 09:23
crc2121: 是要告,法院民事庭和地檢署偵查庭我會向法官及檢察官交 06/10 09:24
crc2121: 代,我不需要跟你有任何提報。 06/10 09:24
crc2121: 你違規就是違規!你先前說要提告,請自便之。 06/10 09:27
請你不要丟臉丟到這樣程度好嗎?請問這裡是哪裡?我們正在走PTT的申訴體制內 所以我一直以來都告訴你 請你針對你的水桶理由的「無價格明確」予以回答 結果你跟arl在那邊東扯西扯 你還當眾說謊、鬼扯、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的丟人現眼 然後針對「無明確價格」的說理說不通了 也沒辦法找出支持你們的任何根據 現在被人抓包你的說謊、鬼扯、無中生有 於是開始叫人去提告以轉移戰場?你的天兵真不是蓋Der WWWWWWWWWWWWW
crc2121: 你違規就是違規,你就繼續狡辯、斷章取義及截長補短,你 06/10 09:36
crc2121: 也就繼續心虛長久與此之。 06/10 09:36
把國文跟成語學好吧 唉 ※ 編輯: jyun318 (1.164.149.88), 06/10/2018 09:37:46
crc2121: 呵呵 06/10 14:20
crc2121: 最先是誰說要提告?說提告還真是...你就繼續扯吧! 06/10 14:22
crc2121: 我還是重申一次,你就違規!看清楚聽清楚。 06/10 14:23
crc2121: 你就繼續斷章取義和截長補短你那法條、判例和新聞標題, 06/10 14:27
crc2121: 你要不要提告你說了算,反正你這種人就是不敢把你自己違 06/10 14:27
crc2121: 規的事情搬上法院就是了。 06/10 14:27
crc2121: 我到想知道你這違規事件,上了法院後被民事庭的法官及地 06/10 14:30
crc2121: 檢署偵查庭的檢察官打臉的畫面可以想像的到。 06/10 14:30
crc2121: 你前面發文要告還真的是初一十五四季不同。 06/10 14:32
han999: j大先前說要上法院提告現在演到哪裡?不告了@@"a 06/10 14:37
han999: 我一直都在看兩位版主和j大激鬥嘴砲!順便問一下,下屆我 06/10 14:39
han999: 可以選版主了嗎XDDDD 06/10 14:39
han999: j大你這樣母湯喔!你先前發文說吉a大民事後又要吉a和c大~ 06/10 14:41
han999: 現在你又把你先前說的話吞回去... 06/10 14:42
han999: j大你把你違規的問題送到法院走民事訴訟吧~~~~~~ 06/10 14:54
han999: 不然法官真的不知道你在拱啥毀?我支持j大你,即使被一審 06/10 14:56
han999: 法官打臉,還有二審,還有三審最後法律審。 06/10 14:57
han999: j大千萬不要怕丟臉!其他鄉民們不會跟我一樣在這裡關注。 06/10 15:00
han999: 我們鄉民就等j大您了@m 06/10 15:00
crc2121: 樓上,正確來說是,他觸犯版規,他自認為是對的,結果被 06/10 17:46
crc2121: arl版主捅了!接著他寫信給我和arl,結果沒有人回信給他 06/10 17:47
crc2121: ,然後接著他就開始搬法條與消保法,再來說要提告;一直 06/10 17:49
crc2121: 說自己的行為是合乎規定,可是版規就是這麼訂。 06/10 17:50
crc2121: 然後開始說版主論點有異,不合消保法和民法;接著說要提 06/10 17:52
crc2121: 民事訴訟,再來又開始提我和arl觸犯刑事要到地檢署提告。 06/10 17:53
crc2121: 可能後來有人跟他說他應該是告不成,怕丟臉所以又說不告 06/10 17:55
crc2121: 了吧?簡述之,他要提告走民事訴訟,再來要提我和arl觸犯 06/10 17:56
crc2121: 刑事要到地檢署開偵查庭;後來他又不想了就這樣子。 06/10 17:57
crc2121: 回到這裡又開始嘴砲了! 06/10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