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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 申訴人:casper870205 被申訴人:Kay731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訴訴求:依不當條文處分水桶且未公告 申訴內容: 2/29日收到系統通知被mobilesales版水桶3個月,原因為版規1-2販賣水貨。 https://i.imgur.com/SUWAcWL.jpg https://i.imgur.com/elisVUX.jpg 原始文章是2/29發的徵中國一加手機的文章,水桶當下即已被刪文404 not found,https ://www.ptt.cc/bbs/mobilesales/M.1582923479.A.D13.html 但查詢其他所有徵一加手機的文都還在,只有我的被刪且未有任何公告。 https://i.imgur.com/lnnRBSF.jpg https://i.imgur.com/SGD8Aih.jpg 3/01寄信詢問版主Kay731至今杳無音訊,內容如下 : https://i.imgur.com/jbxol9L.jpg https://i.imgur.com/1ymzJJ2.jpg 因此欲申訴我的文章不符水桶原因, 版規1-2只寫明禁止販賣水貨,無任何條文寫道禁止徵求水貨,一篇徵一加文章(#1UFjLHl - (mobilesales))裡也有一則推文說版規只規定不能賣而已 https://i.imgur.com/2NIK7bz.jpg 本人認為Kay731版主將我水桶原因應無理由。 同時Kay731版主未經公告即水桶及刪除我的文, 非經正當程序執行水桶處分, 綜上所述水桶應屬無效。 手機發文,若有格式不符還請見諒,經提醒會再改進。 謝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8.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83400458.A.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