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bc857391 (已哭已哭呦)
看板Sub_DigiTech
標題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判決不公且逃避公開說明
時間Fri Jul 9 13:56:41 2021
大家好,我是手機板現任代理板主,已哭。
首先,針對su960203板友並未將完整信件溝通過程附上
並恣意曲解內容表達遺憾與不滿。
1. 在該板友附的證據4信件裡,我明明已經解釋1-A-3的判處機制
1-A-3 關於30字條款 您可以翻閱過往水桶,歷來凡是未達繁體中文30字 或 無30
字繁體中文心得,都是水桶30日。
且該板友援引的其他文章,也明顯誤導事實
#1Wk9BFSD (MobileComm)、
#1Wddqyxv (MobileComm)
該文明明就寫了日記文30d 該文是大家文30d
判處刪除的
#1Wddqyxv (MobileComm)和
#1WuLJ6iU (MobileComm)
皆非 因未達繁體中文30字心得或 內文無繁體中文30字 才刪除
且我亦在信件內告知
討論點薄弱文,一般這種文章會視況刪文或水桶。
2. 本板 1-A-3 繁體中文30字 水桶硬規範早實施許久,RG5678、han999前板主皆以此判處
從2020/3/18的
#1UTA7E4u (MobileComm) 到 2020/11/11
#1Vg_q6GD (MobileComm)都可看到
3. 該板友說我有不誠實的問題
過程中有詢問除了刪文外有無其他處罰(如退文)版主說沒有
結果又水桶 有不誠實的問題
根本就是胡說八道,你一開始被刪文先是妄加揣測板主刪文是認定你消息是假的
你說我是假的 who knows? (證5)
接下來你明明是明確問我會不會退文 (如該板友提供之證2)
我回覆你說不會(證6)
何來推論至除了刪文外有沒有其他除罰?
4. 1-A-3的判處標準針對不同的狀況從刪文到水桶,本來就屬於板主的裁量權,為何今
天被水桶就說沒有裁量,且該板友說被其他刪除的文
非常多無意義的贅字填滿30字
按照他的說法,如果我判處水桶,屆時是否又可以說我判決不一。
請小組長明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04.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25810203.A.E37.html
※ 編輯: sbc857391 (1.162.204.75 臺灣), 07/09/2021 14:31:11
噓 su960203: 通篇謊言跟誤導 我已經回文 07/10 10:39
噓 su960203: 沒看過版主這麼會說謊的 07/10 10:41
→ su960203: 官官相護 07/25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