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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項:多重帳號查詢 申請內容: 《ID暱稱》caca5566 (咖咖56)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94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8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23/2015 17:28:40 Thu 《上次故鄉》114.46.184.241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1 敗 0 和 《ID暱稱》ooblack (小圈圈)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203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30 篇 (退: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23/2015 17:36:47 Thu 《上次故鄉》111.254.44.7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caka5566 (咖卡56)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0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23/2015 19:05:20 Thu 《上次故鄉》42.78.192.5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ID暱稱》caka5566 (咖卡56) 《經濟狀況》普通 由於 caca5566 現由本板 PuzzleDragon 板水桶處置中 #1LBdFSUs (PuzzleDragon) 4/15 caca5566 10日*2 (深夜時段) 依規定不得以站方認定之分身在本板發言 7-1-4 水桶處置後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與本尊一併處置, 並加計一次累犯倍率,分身違規者加計兩次累犯倍率並追加於水桶帳號之處置 但其發言顯示,caca5566 及 ooblack 有互為分身關係之疑慮 如下: #1JHzal4T (ToS)
caca5566: 20天好無聊 我只好來這裡取暖了~04/15 23:26
caca5566: caca這PTT帳號掰了 要還人了 已創新帳號~ 以後再見 04/16 00:17
zxcv820421: caca鼻要走 你走了誰來噓文 04/16 00:24
weigod: 你原本的主帳勒 04/16 00:25
ooblack: 在這啊幹~ 04/16 00:26
ooblack: 註冊已滿 2829 天 (!?) 04/16 00:27
#1HYQe8nm (ToS)
caca5566: 最慘的是帳號要還人啦~~ 已創好caka5566 等我~~04/16 00:18
caca5566: 感謝墓碑 今天這帳號不能再發言了 R.I.P04/16 00:19
caca5566: 或許哪天乾媽大發慈悲會繼續給我用吧嗚嗚04/16 00:20
some61321: 帳號是別人的@@?04/16 00:21
caca5566: YES 一直以來都是別人的啊XD 共用帳號04/16 00:22
caca5566: \所以我喜歡嘴人/ 因為人肉不到我04/16 00:22
bluelamb: caka778804/16 00:22
caca5566: 登出去了 R.I.P 密碼被改了也無法再登了04/16 00:23
caca5566: 新帳號還要98天才能發言 藍羊3個月後等我嘴你~~04/16 00:23
ooblack: 好久沒用這帳號了 別人肉我 嗚嗚 04/16 00:24
ooblack: 還是覺得帳號前面要有個5566比較好 哭 04/16 00:24
bluelamb: ooblack ptt徵黑狗昨天剛抽到水希 08/21 04/16 00:27
freeQoo: [正妹] xx友人 04/16 00:27
ooblack: 乾 你人肉我!!04/16 00:28
freeQoo: 幹 多久以前你自己說的齁 04/16 00:28
Rindou: 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ζ04/16 00:31
weigod: 不知名ID 04/16 01:06
ooblack: ... 等我98天 看是我先當兵還是帳號先滿100天可以嘴人04/16 01:13
及其於本板之發言紀錄 #1LE1tVzS (PuzzleDragon)
ooblack: 跟彈珠合作 = 更多的木巫 04/23 17:46
ooblack: 山本單純不想理吧 反正市面上轉珠遊戲類似的那麼多 04/23 17:48
ooblack: 藍羊討人厭! 04/23 17:50
若其為分身關係則顯見其違規,有必要以本板板規處置 若非分身關係,則有違反共用帳號禁止條例之疑慮 三、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1. 依據《本站使用者條款》,帳號不得移轉、出借,或與他人共用。 2. 若因板務有需求者,板主得向帳號部(ID_Multi板)申請一共用帳號, 並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包括帳號名稱、此共同帳號之使用者為何、申請 原因。帳號部保留是否接受申請之決定權。 故希望予以查證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9.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29790714.A.E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