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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pentajinx 申訴案:#1MYFJUo3 (Sub_GMobile) 申訴案由:對退文判決不服,請求撒銷處分。 判決主文:維持板主原判決。 ==================================================================== 1. 申訴人自承「違反版規的部分7天至28天水桶並因明知故犯給予4倍時間我 並沒有異議」,且從違規文章來看,申訴人也表示會被桶,故「明知故犯」 此點組務認同板務之判決。 2. 板主可視當下情況先針對單篇或多篇文章限制推文及回應(即「鎖文」), 爾後再將違規部分整理判決,這兩個動作可能是同一個原因也可能不同原因 ,所以把鎖文直接認定為必違規處分,組務認為不太合理。 3. 申訴人於 #1MYFJUo3 (Sub_GMobile) 表示: 另該版主在我初次和其溝通時竟有 ”若..........,版主就有可能因此放行,且表示判決本人也相當不捨” 讓本人亦感覺莫名奇妙 原來板規上除了明文規定的部份 還有看版主心情或喜好程度而逕行判決或不判決的淺規則在 這部分應是申訴人誤會板務的意思,板主並不是針對你同一篇文章在不修 改的情況下承諾會做其它判決處分,而是再次說明申訴人違規之處。畢竟 各文類的規則及罰則不同,一般看板多半都會對純閒聊文採取比較寬鬆的 標準,板主於 #1MYFLGzC (Sub_GMobile) 回信內容僅為告知以目前板規 標準下比較合適的發文方式,並非表示申訴人該文可一文兩判。 4. 判罰標準是板規並非使用者推文數多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16.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55955584.A.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