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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本小組組規未盡事宜,由戰略高手群組組規和站規規範之。 一、申訴相關 (1) 根據 #1CLXxDNX (SYSOP)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權限, 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2.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 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3. 看板隱板權       板主有權隱藏看板整理看板文章,但是除了班板團體性質之外的看板, 需要先向上層組務或站務報備後,並在組務板告知隱板時間長短與目的, 並由所有板主同意後,才得以隱板,並且跟小組長報備隱板後, 小組長得增加自己為板主,監督看板狀況。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由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2) 欲提出申訴者需於組務板檢附以下事證: 1.詳細填寫申訴文章範本 請詳細統整並描述訴求及原由,申訴文之內容合理與否將大幅影響判決結果。 除此文外,申訴流程中不得發表其他文章進行補充。     2.以時間先後排序編號轉錄所有申訴相關文章,並協助修改標題為:      [事證] 申訴相關文章 X     若原文已被刪除則應由板主義務性提供並轉錄之。 轉錄之文章內容不得編輯,否則視為無效。     3.以時間先後排序編號轉錄所有溝通信件記錄,並協助修改標題為: [事證] 溝通信件 X 超過 3 日仍未有板主回應溝通信件,視為結束溝通流程,板主口頭警告一次與板主進行溝通請理性並就事論事,切勿使用攻擊或刺激性字眼。 溝通信件請自行存放備忘,板主無義務於此階段提供完整信件紀錄。 4.若申訴內容為對板主行使看板文章管理權有異議者,應另檢附板主判決公告, 並協助修改標題為:[事證] 板主判決公告 X (3) 本組不受理經板主判決超過 15 日以上之案件(由申訴日前推)。 二、看板/罷免相關 (1) 新增看板/罷免請至ComGame-New板進行連署,並於期滿後於本板提出審核申請。 1.連署時間:至少要7天,罷免案則須至連署結束日才結算。 若連署同意人數超過100人,可逕於本板提出審核申請。 2.連署資格:新增看板:上站次數超過200。 罷免板主: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超過200。 連署發起人: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超過200。 3.審核標準:無論贊成或反對,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支持」等過於簡短或其它無關連署宗旨之理由,均視為無效。 看板類別可於任何時間提報組務視板主需求進行修改。 (2) 新增看板試閱期為三個月,期滿後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自動轉為正式看板。 1.看板單日尖峰人數達到20人 2.近一個月內符合看板主旨之文章數達到15篇 若無法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視為試閱未過,板主須提出改善報告。 再一個月後仍同時不符以上條件者,解除板主職務並由組務代管及公告徵選。 新接任板主產生後,試閱期延長一個月並重新套用本條規定。 若徵選後無人接任板主,或試閱期延長一次仍無改善, 則依群組廢板程序提報群組長建議廢板或封存。 (3) 使用率偏低之看板,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看板單日常駐人數不足3人 2.無使用者於看板進行常態性討論 或其餘經組務認定已無討論之功能或必要性者,列入觀察中看板。 試情形解除板主職務並由組務代管,或依群組廢板程序提報群組長封存。 三、板主相關 (1) 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公告或不執行組務判決,     依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口頭警告 口頭警告不累計。 2.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合計兩次即解除職務。 3.停權 停權時間為7至30日,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及停權合計兩次即解除職務。 4.解除職務 (2) 禁止板主未經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轉錄小組內隱板/權限板文章, 違規板主一經舉證確實,立即拔職並永久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因上訴或行政討論需要之轉錄,不在此限。 (3) 根據群組規,被解除職務之板主一年內不得在本群組內申請其他看板板主。 (4) 本組規得隨時視情況刪補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17.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94270399.A.87B.html ※ 編輯: elmocc01 (210.71.153.217 臺灣), 08/01/2019 13: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