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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發文前已詳讀置底小組組規與組務板板規,若不符規定願受刪文或水桶處分。 申訴人:satan04 被申訴人:joy3252355 看板板名:PMGO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判決 申訴內容: 本人因 #1P5ThOqM (PokemonGO)文章中推文, 而遭板主 joy3252355 以板規2-4-2判決, 經溝通後不服故向組務申訴,同時轉錄原文及溝通信件。 節錄原文最後內容: 最後 因為我不知道發錢的功能 所以可能不跟風發推文者P幣吧? 因原文為收集到九顆紫蛋分享文,此文章僅為分享自己的喜悅之意, 並非像其他文章有攻略性的參考價值,故本人以噓文表示覺得此篇文章沒有意義。 噓 satan04: 不發p幣我實在覺得9蛋文要幹嘛 05/12 23:57 因後續留言有誤解本人推文想表達之意見,如下面這幾則推文。 推 iloveivy0712: 發不發錢本來就是原po的自由,單純分享喜悅跟成就感 05/13 00:10 → iloveivy0712: 惹到你們了? 05/13 00:10 推 fishpool: 看id某s就知道會噓 05/13 00:21 推 Alcardia: 不懂把發p幣當做理所當然的人在想什麼 05/13 00:21 所以本人再次推文表示,單純只是覺得這類的喜悅分享文,並沒有參考的價值, 所以我才噓文。 噓 satan04: 科 所以我說拉 沒p幣這文章意義在哪? 05/13 01:37 → satan04: 有些人就是看不懂 我就再打一次 05/13 01:37 但之後仍有人針對我進行發言 → max1618d: 某S本板駐板大使誰敢嘴? 05/13 01:54 → max1618d: 有些人就是喜歡出來噓人刷存在感好像本板的風紀股長大家 05/13 01:57 → max1618d: 都要聽他的 我就也是笑笑的 05/13 01:57 噓 cocopkpk555: 發個文就要跟人要錢?乞丐? 05/13 02:00 噓 gsm60kimo: 所以這跟走在路上抓了同樣PM 發一篇文有什不同? 05/13 02:14 所以我又進行了以下回覆。 噓 satan04: 果然就是有人看不懂 論點很差 加油好嗎 05/13 02:33 → satan04: 永遠只能拿噓來說嘴? 連指名都不敢 廠廠 05/13 02:34 噓 satan04: 黑人問號??? 好吧你果然看不懂 05/13 02:49 噓 satan04: 重點就不是在p幣 懂? 05/13 03:22 噓 satan04: 沒辦法 板上閱讀能力低落 05/13 03:24 → satan04: 邏輯很差 廢文+錢=至少還有點存在價值 05/13 10:23 → satan04: 要p幣去置底拿還比較快 來這裡要是有啥問題? 頗ㄏ 05/13 10:25 本人只是以噓文表達個人對該篇文章的看法,而遭他人誤解被推文某樓XX等之類的言詞, 所以才對他們進行回覆並解釋我一開始推文的原因。 但板主卻以「火爆式開噴」及意圖引戰等說詞形容本人發言, 但於原推文中本人並沒有蓄意引戰行為,僅僅只是對他人推文進行回覆, 明顯與引戰事實不符。若是以"推"、"噓"等顏色來判定語氣、立場,也顯得過於偏頗。 可見得本人只在第一則推文後,就有部分推文反對本人看法,所以我才會進行後續回覆, 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引戰或是釣魚意圖。且板主於信件中承認錯誤,卻也不見修正, 本人覺得實有不妥。 綜合以上內容及相關證據,本人認為板主的判決有瑕疵,還請小組長協助裁定,謝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6.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95472363.A.1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