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ptic: 入門指定隊伍是啥?可以寫在內文嗎?07/21 19:16
https://imgur.com/pSckh0W
推 genkibb74142: 不要沒搶到發文就雞蛋裡挑骨頭好ㄇ07/21 19:21
等中英合併我就沒得先行入關看資訊啦 剩一個多月
→ laptic: 回某樓,若我真雞蛋裡挑骨頭,早就問作者前幾天的發文IP了07/21 19:33
→ laptic: 只是想問其他網站沒有的資訊,有問題嗎?07/21 19:33
→ laptic: 前面推文中,若有誤解,我在此致歉07/21 19:40
→ laptic: 當中有冒犯之事,在此再次致歉,請各位見諒 07/21 20:35
→ laptic: 不需要這樣吧…… 舉例不當之事,希望原作別在意,並重放07/21 21:30
→ laptic: 所有關卡資訊原文回來07/21 21:30
給你發吧 我累了
四、今天早上,m 板主發佈水桶公告(原文章代碼 (AID): #1TDGnT7H (ToS)),將申訴
人處以長時間禁言,之後更有使用者在置底板規中,建議板主群直接將申訴人列為不
受歡迎使用者,其後有多人附議,顯見該板使用者持有先入為主形式的不公對待。
節錄 #1SqReMXG (ToS) 推文內容:
推 dennishsieh: 板規建議:將chooxs laptic 與其人往後分身之發文推07/22 09:34
→ dennishsieh: 文增列至[一、k]附款07/22 09:34
五、申訴人不解 m 板主公告中,以申訴人累犯一次「閙板」(假設結合申訴人以前使用
過之帳號)而言,禁言日數如何計算?早前遂請板主解釋、請求減少處分日數,爾後
m 板主回信中,揚言會列入不受歡迎使用者名單中(已説明於第五項中),但據查欲
援引之 [項目一、k],主要應為限制全站所不容之事(如張爸、十八禁內容等等),
而非針對單一使用者的違規行為(而且更未列明列入條件),顯見多位板眾無意以不
溯及以往之形式,建議適當修訂板規列明條件,僅為一心要永久禁止本人再次使用該
板服務。(附註:m 板主已於信件中,同意申訴人向上申訴處理。)
六、綜上所述,如果上述所載之內容合情合理,申訴人在此請求上級按申訴訴求明察秋毫
,按照比例原則改判,以 [項目三、c] 重新計算水桶日數;如果申訴駁回,亦請求
補充説明,不可事後以相關申訴文章,恣意、含偏見地加重板務處分(包括未修訂板
規之情況下,即將申訴人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以上説明完畢,證據部分將另外轉錄,辛苦 elmocc01 小組長了!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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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37.162.22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563805946.A.FBD.html
新增説明六內容
※ 編輯: laptic (175.137.162.220 馬來西亞), 07/22/2019 22:45:59
編修説明三之後的內容
※ 編輯: laptic (60.53.66.96 馬來西亞), 07/26/2019 16: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