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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發文前已詳讀置底小組組規與組務板板規,若不符規定願受刪文或水桶處分。 申訴人:iwanttosleep 被申訴人:bingtsien 看板板名:PokemonGO 申訴訴求:bingtsien 版主拖延判決 申訴內容: 本人前陣子於 PokemonGO 版檢舉版友 bmw3633 違反版規 2-4-6 發表錯誤情報之言論 起初因為缺少具有公信力的證據,後來已補上具有公信力之證據。 過程中版主表示不需要太執著於此事,至今對方尚未更正錯誤之言論而版主也尚未給予處分。 違規是事實,檢舉已受理,具有公信力之證據也補上了,版主卻遲遲不下判決。 依照版上 2-4-6 誤導板規釋疑之公告文 (#1Q35RYYw) 所述, 分享資訊有三階 1. 推發文前該查清楚 2. 發現錯誤後可以修正 3. 發現錯誤後可以查證 該名版友擺明並無做到此三點,對自己的言論也不負責任,很明顯就是射後不理。 在提供具有公信力之證據後,版主可以再發篇公告文提醒對方提出更具有斬釘截鐵之證據或更正錯誤情報,否則將以2-4-6懲辦。 然而已過多日,版主至今仍無所作為也未下判決。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89.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569866158.A.E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