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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為了避免判決文太長,還是分案吧。這是整串爭議事件主線的開頭觸發點, 其實早點以此為由申訴,事情就可以停在這裡了... 事發經過: 1.[閒聊] 誰動了我的魔獸 一文,乃轉錄自大陸論壇之文章, 作者:妮兰娜丶晨风 (在大陸原文,是分六段以六篇文章形式發表) 簡轉繁:巴哈姆特 a7671410 (在巴哈姆特時,也保留六段以六篇文章形式發表) 轉錄:PTT phoebus11 (在PTT排版,同樣採六段以六篇文章形式發表) 部分人認為洗文,向St版主檢舉後,經三版主認定洗文,刪除其中5篇並公告之, 而後又部份人認為沒洗文,表述不滿~ 因此後續又有補充公告、修改判決理由等事件 組務看完六篇之後(暈),內容全部都看不懂,但我懂發文是否不合適, 判斷文章內容有無違反任何規定,沒違規再看有沒有其他問題。 2.#1EjeyE5y (WOW) 11/06 23:58:24 St原判決理由 該系列文章並未超過PTT單篇文章的字數上限, 加上本來就是同一篇, 所以請將文章內容整理成一篇, 其餘五篇轉寄回原作者信箱後刪除. 11/07 08:39:49 判決理由修改 該系列文章除了首篇有來源外, 其餘轉錄均無來源, 經版主告知仍未改善, 故刪除無附上來源之文章並收錄於串刪區 z-37-3-4-182 #1EjiWS3I (WOW) 11/07 01:47:04 In公告 要求已造成洗板之文章合併發表. 經wow板務合議, 委請接到板友申訴的 statue 板主出面公告. 公告17987底下之部分意見並非沒有違規, 只是不作處理. (就是#1EjeyE5y) #1Ej-4AFH (WOW) 11/07 21:45:43 St公告 但是後來文章標題改為不同標題, 因此修改過的判決內容 以公告內容來說, 主要的判因是文章有洗板傾向, 影響版面閱讀 接著 11/08 13:45:53 S9自行貼回該系列回板上,信中告知理由為 認為該系列文章為p板友去左岸論壇 花心思簡轉繁,並且把左岸用語全更回台灣用語,光是這份工作就不知道花掉多少時間 並且通篇文章也非常之長,不分段實在很難閱讀 對於以上幾點,在下認為p板友並無僭越板規之處 因此又把他文章均從資源回收桶救回 (S9板主之理由應有謬誤,花心思轉繁的人是巴哈user,p某只是借轉沒花啥苦工) #1EkTHrf6 (WOW) 11/09 09:16:33 St公告 以我當時的判斷,與其讓這幾篇又洗版不如先作預防,所以做了砍文的判斷。 將文章轉回後,目前也只有看到G團那篇有持續討論外,其餘文章連個箭頭都沒有, 所以是我嚴重的誤判,大家已經太習慣也麻痺了這些日常文章了。 3.時間序:3BM合議砍文 => 6日23:58 St公告理由 => 7日01:47 In公告補解釋 => 7號08:39 St自行改判理由 => 7號21:45 St公告補解釋 => 8號 S9貼回 => 9號 St再次說明 爭點: 1.這拆六篇到底OK嗎? 還是合一篇才OK? 算不算洗板? 2.修改判決可行乎? 3.版主群於此案中的所有處置有無過失? 說明: 1.一個人是否洗板,尚須考量其是否具有洗板之可能意圖, 比方說雙姓教母大量貼新聞秀簽名檔,這個一看就很明顯, 因此很多板才會有轉貼新聞要有50字心得等規定... 然則此串之作者, 文章數已足以在任何板發文,名片/簽名亦無廣告,實無洗文之動機可查, 況,原文及翻譯文,皆採用分六章之方式發表,轉錄者依樣畫葫蘆乃合理推測。 因此,顯然不是洗板;但,不是只有洗板才能刪文~ (畢竟洗板是違規就另有水桶等懲處了,而此僅刪文,文章不OK不一定是違規) 那麼探討一下,這是同一篇文章,使用同一個標題是OK的, 也不少users 對於該串分開貼有不滿或疑慮,畢竟轉錄六篇文整體間隔僅3分鐘, 確實有賺文章的嫌疑,版主群刪除之並請其整合為一篇文章也屬合理; 然則,BBS系統的串接方式不同於網路論壇,不像討論區那樣同一標題放六篇文章, 加上原文也是分六篇文於同一標題內,因此要讓它分六篇也一樣可以。 所以該系列拆六段或合一篇都是可以的,三位板主共同決議也僅刪除而無懲處, 處置上尚屬合理,組務對此不予處分。 至於此類文章,組務是建議,沒違規文章,宜以其討論性、閱讀性作為保留文章依據~ 如拆開發文可預期它能引起更方便、更良性的討論,那拆開也挺好的, 而閱讀性其實挺主觀的... 我個人是覺得都一樣,10篇*10頁申訴,跟1篇100頁申訴,都一樣多orz... 2.修改判決本身,當罰則有所改變時叫做改判,這時候得再公告一次, 判決理由的修改,不影響罰則,因此覺得判決理由有更好的寫法時,直接改是OK的 3.原本的判決理由本來OK的,而St自行決定改過的判決理由反而不太妥, 已知為同串大標之不同次標,顯然出處必相同,實質意義上已附出處並取得翻者同意, (作者部分有爭議,並不知道巴哈a某問過大陸人了沒,但大陸就不計較了) 不應將後5篇以板規1-g繩之,且11/07晚上公告,修改理由後又反倒支持舊判決理由... 難以理解何以要更替掉一個自己支持的理由;另判決中"經版主告知仍未改善"等, 實際上指的是最初判決理由水球告知,而非以改判之理由告知,這裡亦為過失; 再者,原本已經是爭議的判決了,判決時是三版主合意,此時卻自行改理由, 這方面也是過失。 綜合上述三個原因,對於這個修改理由的行為,給statue板主一個警告, 並非修正判決理由有錯而判,而是修得不對+內容有誤+爭議案未經討論就自行決定。 雖說該串分篇或合一都可以,但S9板主貼回原串之作法,亦未經板主群商討, 對於爭議案件,私自決定是很危險的(正如簡轉繁部分誤認),亦為同樣過失。 然,由於貼回來不痛不癢,影響不大,因此本案組務不予處分, 僅提醒S9板主未來處理爭議案件時,記得開會決議比較保險~ 而In板主於此案僅有一個公告,說明此案為板主群合議之結果,沒啥問題。 本案結案,另外三案本周內都會結案 -- 不是我刻意拖時間,要做嚴謹的審理就要查很多細節,而且是從狀況外一路釐清每個環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8.125
mimily0504:"三位板主共同決議也僅刪除而無懲處" Induction回信 11/23 04:13
mimily0504:"你針對的是板主群, 而以我為主" 但s9把文章轉回來, 11/23 04:14
mimily0504:很明顯板主群沒共識,可能串刪這種"小事"還不用3板主 11/23 04:15
mimily0504:共識。合一篇分六篇均不違反,版規文章內容準則一e, 11/23 04:18
mimily0504:Induction 公告 #1EjiWS3I(WOW) 說statue沒濫權,那6 11/23 04:21
mimily0504:篇又說不出哪邊不合宜,分6篇ok,著作權第一篇有標ok 11/23 04:21
mimily0504:so 那篇公告拿版規站規當擋箭牌嘛? 11/23 04:23
statue:辛苦了 11/23 09:51
ganbaday:事情有先後...請注意時間表,初判時是有共識的 11/23 10:01
ganbaday:那篇公告解釋原判決沒問題,且是共識下的決議,要擋什麼? 11/23 10:02
a128a128:辛苦了 11/23 10:15
ganbaday:#1EjwRbi5 (WOW) 推文的時間點,11/7前是有共識也無誤的 11/23 10:21
ganbaday:St自行改理由、S9自行轉錄都是後來發生的事情 11/23 10:22
ganbaday:而我認定原本的判決OK不代表它是好的,只表示該判決並非 11/23 10:23
ganbaday:無理,因此不做懲處 11/23 10:24
kaojet:簡單大概就是說組務僅審核有無違法,有法但無理那是另一回事 11/23 10:37
kaojet:是這樣? 11/23 10:37
salami:其實很多爭議案件都是由檢舉起頭 十個人有兩個檢舉 11/23 10:51
salami:等到由板主執行(或辦投票修版規)時 四個人跳出來反對 11/23 10:51
salami:說板主違反民意或者不體察民情嗎? 到也未必 11/23 10:52
salami:但要是不執行 或者"決議不執行" 那兩位一定會有意見 11/23 10:52
salami:決議執行 則出了問題 四人反對 兩人只要躲起來即可 11/23 10:53
salami:聽從少數人(更甚者與板主相熟之人) 去修版規 是危險的 11/23 10:54
salami:當年嗷球修版規被批評 甚至說到獨裁版皇 11/23 10:55
salami:但是起始版友提案 也經版上投票 最後依然被罵獨裁版皇 11/23 10:56
salami:撇開功過不說 這種"模式" 往往是"在做事的板主"常見地雷 11/23 10:57
salami:畢竟部分版友檢舉 板主討論 執行後卻發現反面大於正面 11/23 10:59
salami:從善如流的修正是好的 只是如小組長所言 已成爭議案件 11/23 11:00
salami:那麼修正最好也經板主群共識 方可為之 11/23 11:00
salami:坦白講整串事件中 這個導火線反而是小事 從善如流即可安之 11/23 11:02
a128a128:樓上中肯 11/23 11:12
Ithildin:轉文有修用語吧 有人推文說漏修的他馬上修文修正 11/23 11:28
sniperguns:某人管真大 還要選版主 都被說成那樣- - 11/23 11:54
ganbaday:不違法,有沒有合理端看出發點不同。我審視雙方說法其實 11/23 12:57
ganbaday:都滿有道理的,我自己是覺得站在"方便分主題討論"的點上 11/23 12:57
ganbaday:拆六篇較合適。但其他說法也挺有道理的,畢竟沒有實質 11/23 12:58
ganbaday:懲處,要求整合一篇,並非過分的裁量範圍 11/23 12:59
FairyBomb:一開始的反彈是底下大量推文被S無視直接砍文 11/23 17:04
FairyBomb:只是後來S版主東改西改後鄉民就暴走了 11/23 17:05
FairyBomb:畢竟可以分六也可以合一,通常都會保持原樣 11/23 17:05
FairyBomb:而以S版主長期以來在Wow版的表現,突然砍這一刀很謎 11/23 17:06
FairyBomb:這有點像修推文一樣,沒人說不能修,但修了容易讓人不爽 11/23 17:06
salami:可以合也可以分 那就保持原樣 但若有人申訴呢? 11/23 17:28
salami:事實上 申訴人並不需要出面 也沒有責任 畢竟決策執行是板主 11/23 17:28
salami:但在考量板主行為時 並不能忽視"先有人申訴 故討論後執行" 11/23 17:29
salami:接著下結論:"可合可分 為何板主要砍文?" 這樣邏輯並不通 11/23 17:30
FairyBomb:又不是申訴就一定要處理,你這樣假設就表示版主認同了 11/23 18:06
FairyBomb:申訴者,那自然就會得到其他人的反彈 11/23 18:07
mimily0504:我覺得初判沒共識耶 s91812推文"那次事件我看著他po完 11/23 21:02
mimily0504:整片文 在在下觀念裡面並不認為這方面有問題,如果我認 11/23 21:03
mimily0504:為不妥當下及會做出判決" 11/23 21:03
mimily0504:WOW版規一e和一g未違反,第6篇post "s91812:OK已獲同意 11/23 21:03
mimily0504:就好" 也沒刪文要求併成一篇,後來只是基於尊重另兩 11/23 21:03
mimily0504:兩位板主吧? 11/23 21:04
mimily0504:Induction貼了站規出來"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 11/23 21:04
mimily0504: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理由似乎是"洗版" 11/23 21:04
mimily0504:,結果statue理由:著作權問題,s91812看他貼完沒處理 11/23 21:05
mimily0504:,這樣會是認為他洗版嘛? 這樣怎麼會3個板主有共識? 11/23 21:05
ganbaday:所謂的初判是指還沒公告之前,也就是三位板主都不知道 11/23 23:29
mimily0504:系列文第6篇 :推 s91812:OK已獲同意就好 一次貼這種 11/23 23:48
mimily0504:大量文章比較隱此爭議--推文時間 11/06 14:32 11/23 23:48
mimily0504:statue砍文公告--Nov 6 21:43:36 11/23 23:48
mimily0504:s91812:面有問題,如果我認為不妥當下及會做出判決--推 11/23 23:48
mimily0504:文時間 11/07 19:24 就推文看起來s91812第一篇 11/23 23:49
mimily0504:公告前後s91812都沒有認為需要砍文處理的必要,所以我 11/23 23:50
mimily0504:事發經過那邊的敘述"經三版主認定洗文" 洗文和洗版本身 11/23 23:51
mimily0504:也是有差異的。洗版是影響使用者閱讀或版面秩序。 洗文 11/23 23:51
mimily0504:應該是指衝文章數。 洗p幣複製貼上是沒多少錢的 11/23 23:52
mimily0504:我不太理解三版主認定洗文在哪邊達成共識 ... 11/23 23:55
timeofeve:該發文者的文章數本來就有100多篇了 應該沒有洗文的動機 11/24 00:49
ganbaday:剛剛推到一半,接電話學弟出車禍...所以還沒講完orz 11/24 01:47
ganbaday:所謂的初判是指還沒公告之前,也就是三位板主都不知道 11/24 01:50
ganbaday:判決後的反應 11/24 01:50
ganbaday:剛剛翻了下信,三個版主都有說第一眼看到時都覺得有洗文 11/24 01:59
ganbaday:嫌疑,後面轉變心意s9是說看了覺得翻譯很辛苦云云,而St 11/24 02:01
ganbaday:則沒有回答,只說改理由是他自己做的,願意一個人扛 11/24 02:01
mimily0504:「組務是建議,"沒違規"文章」不違反板規站規的情況下 11/24 02:17
mimily0504:板主管裡也要按照站/板規。我想這是被檢舉[瀆職]的原因 11/24 02:17
ganbaday:沒違規只是不會有懲處,違規一定會刪,但沒違規不一定就 11/24 03:12
ganbaday:得留。 11/24 03:13
ganbaday:各板亦不乏串刪,只要拿得出管理上有所本的理由,都是屬 11/24 03:17
ganbaday:文章去留權的部分,非僅有執行違規懲處權時可刪文 11/24 03:18
ganbaday:要求以更合適方法發文、阻止疑似危險討論串發展、...etc 11/24 03:19
mimily0504:上面舉例符合站規"版面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11/24 04:10
mimily0504:wow的問題是很長的文章分6篇po,說人家"洗板"。要重新 11/24 04:10
mimily0504:wow的問題是很長的文章分6篇po,說人家"洗板"。要重新 11/24 04:11
mimily0504:編輯成一篇po,每篇文章長達10頁以上,最後一篇達22頁 11/24 04:11
mimily0504:要編輯在一起,有70頁已上吧,"版面若有不當之文章需 11/24 04:11
mimily0504:儘快處理" 倒底哪裡"不當",我很不解.... 11/24 04:12
mimily0504:時間序上少一篇wow精華區的Z-37-3-4-183-16 11/24 05:31
mimily0504:[公告] 板務提問回應與處置辦法 看到第2 5 6段, 11/24 05:32
mimily0504:更覺得板主刪文理由根本很牽強 11/24 05:32
kaojet:同樣大量發文MLB前一陣子也發生過,建議去看看板主如何處理 11/24 09:53
kaojet:同樣的事情別人處理就是充滿氣量跟高度. 11/24 09:54
kaojet:另外我只想問既然文章沒有違反板規站規,板主憑什麼去刪除他 11/24 09:55
ganbaday:1.認為合起來不方便討論是一個合理的思考方向,我內文也 11/24 13:11
ganbaday:有說,但同樣的,轉貼一篇別人翻譯的文章,3分鐘內貼了6 11/24 13:11
ganbaday:篇文章,也是一個思考方向,也一樣是合理的理由 11/24 13:12
ganbaday:而組務探查的點就在於這個理由OK否。 11/24 13:12
ganbaday:2.懲處原因即修改後的理由不合理,而z-37-3-4-183-16 11/24 13:13
ganbaday:老實說我也不懂In板主想什麼,但St已經明確表達修文的決 11/24 13:14
ganbaday:策是他一個人自己決定,沒有跟另2位討論,所以無論In事後 11/24 13:15
ganbaday:如何表態,我只會懲處做出決策的人。 11/24 13:15
wzmildf:沒錯,大家都搞不懂他在想什麼,麻煩注意一下我檢舉In版主 11/24 13:28
wzmildf:的點在於他管理版務處置失當,使版面秩序失控。 11/24 13:28
wzmildf:我想關於這個身為一個版主也是有他的責任在 11/24 13:29
wzmildf:甚至說難聽點三個版主名字掛在那邊卻讓一個Statue做出這 11/24 13:29
wzmildf:些判決而沒有去討論或是試著把該導正的地方導正 本身就有 11/24 13:29
wzmildf:失職的地方了,版主是否有處置失當造成版面風波的失職行為 11/24 13:30
wzmildf:和責任? 11/24 13:31
ganbaday:我覺得失當的是該公告的另一個點,請耐心等待後續判決 11/24 13:46
ganbaday:你說的點不可能做到。你同事突然做決定沒跟你討論時, 11/24 13:47
ganbaday:你要怎麼不讓他做而討論? 讀心術還是第六感嗎... 11/24 13:47
ganbaday:另外版主無權導正版主,只能開會討論/溝通後共同決策 11/24 13:49
ganbaday:不是其職權之處自然無責任。 11/24 13:50
Induction:本來想要判決完畢後統一一篇回覆, 畢竟已與組長與同僚充 11/24 14:46
Induction:份討論. 上述公告跟statue板主的決定恐怕沒有什麼矛盾. 11/24 14:47
Induction:本人未參與修改判決依據的決定然而了解修改邏輯. 11/24 14:47
Induction:譬如刪文後備份與將判決依據修至板規線上皆為回應板友 11/24 14:48
Induction:質疑, 從善如流的作為, 只是不想落人口實更卻落人口實. 11/24 14:49
Ithildin:呵 又是從善如流 11/24 14:56
kaojet:我想再問版的討論風氣重要還是板主個人偏執的對於如何發表 11/24 14:59
kaojet:文章的規範流程重要? 11/24 14:59
asdf751013:樓上,如果你已經在前提上就把版主打上"偏執"的標籤 11/24 15:06
asdf751013:我想你那問題...問一百個版主跟小組長都問不出結果來 11/24 15:07
asdf751013:講到"偏執"就表示你已經先認為他有問題... 11/24 15:07
asdf751013:在這個前提下,其他人再來跟你講什麼叫做"合理" 11/24 15:07
asdf751013:你先入為主的觀念自然就是"都已經偏執怎麼可能合理" 11/24 15:08
asdf751013:自然不可能討論出其他結果或是理想答覆 11/24 15:08
asdf751013:當然 如果你的疑問只是很單純的問 11/24 15:08
asdf751013:討論版的討論風氣重要 11/24 15:09
asdf751013:還是"板規對於如何發表文章的規範流程重要" 11/24 15:09
asdf751013: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11/24 15:10
salami:這篇文章只判開頭導火線"刪除討論串"相關的部分 11/24 18:15
salami:其他的部分小組長有說 會另外判決 11/24 18:16
salami:話說回來 如果有人吆喝著朋友 一起來貼"有沒有XXX的八卦" 11/24 18:17
salami:究竟這個"版面秩序失控" 就是只有板主的責任嗎 11/24 18:18
wzmildf:你說哪個點不可能做到呢? 的確某人要亂來大家不能阻止他 11/24 18:19
salami:我相信火災的死傷賠償 不應該只是向消防隊討債 而是縱火者 11/24 18:19
wzmildf:但是如果另一個人已經心裡打定主意要幫同事護航到底 11/24 18:19
wzmildf:立場鮮明的未省先判造成眾怒這是不是就是處置失當? 11/24 18:20
wzmildf:salami你說的行為本來就是鬧事者的不對 所以呢 11/24 18:20
salami:我只是在想 如果版上出現這樣的文章串 我會怎麼辦 11/24 18:20
wzmildf:這跟這次事件好像關係不大呀 11/24 18:21
wzmildf:相反地這是事件我認為是管理者先入為主的認為大家都是來 11/24 18:21
wzmildf:鬧的,所以導致事情由小變大,許多人才跳出來不是嘛 11/24 18:22
wzmildf:阿我知道小組長還沒要處理這部份,只是先討論一下而已 11/24 18:22
salami:大量刪除此類文章 甚至劣退 是這次板主的作法 顯然不好 11/24 18:24
wzmildf:我認為這是事件問題在於版主拒絕溝通 拒絕接受意見 11/24 18:24
wzmildf:拒絕承認處置失當 導致事情越演越烈不是嘛 11/24 18:25
salami:而版友的行為 也是在版內的範圍 並非在小組長這邊的範圍 11/24 18:25
salami:但是 當一個板主遇到這樣的現象 怎樣做會是比較好的? 11/24 18:25
wzmildf:沒有人在這邊說板友的行為阿 11/24 18:25
wzmildf:在當下承認自己處置失當 然後不要扯那些別人糾團鬧版之類 11/24 18:26
wzmildf:的 難道事情會鬧這麼大嘛 我想不至於啦 11/24 18:26
whaskey:重點在於就算版主處置失當,也不代表眾版友應該跳下去淌這 11/24 19:09
whaskey:渾水,實際上八卦版那篇文章的確跟WOW版沒太大關係吧? 11/24 19:09
whaskey:就算ST版主跟別人有糾紛,那也是他的私事,跟WOW版跟PTT 11/24 19:10
whaskey:沒什麼關聯,版主處置失當的確有可能造成版眾的過當反應, 11/24 19:11
whaskey:不過不能把這種行為正當化。 11/24 19:11
whaskey:雖然個人覺得首篇砍的的確沒意義,不合情不合理,不過他合 11/24 19:13
whaskey:乎PTT的管理規定,至於後面那些轉文被砍被劣退的,其實剛 11/24 19:13
whaskey:好而已,那種文就讓他在八卦版比較適合,而不是WOW版。 11/24 19:14
g3sg1:在八卦會說是他板事務歐 所以根據八卦規則在WOW發無誤 11/24 19:16
whaskey:樓上的意思是說八卦版還兼管了WOW版嗎?八卦版不能發跟WOW 11/24 19:17
whaskey:版能不能發有關連嗎? 11/24 19:17
wzmildf:我並沒有合理化那些轉文的人的意思,相反地你可以去看一下 11/24 19:19
wzmildf:事發當時我還在置底推文說好了不用這樣 這樣沒意思 11/24 19:20
wzmildf:這邊說得處置失當在於對那些純粹想討論的人卻一律都冠以 11/24 19:20
wzmildf:居心不良 鬧版 的心態,轉文鬧版這件事已經是後來 11/24 19:21
wzmildf:引發的結果了,並不是事件一開始的原因 11/24 19:21
wzmildf:我也懶得管statue到底事業做多大,所以我並沒有針對這點 11/24 19:21
wzmildf:檢舉他 11/24 19:21
whaskey:恩,大戰那天我剛好有跟到實況,實際上想認真討論的話,I 11/24 19:24
whaskey:版也有在公告中說,哪幾篇是可以回應討論的吧,實際上就是 11/24 19:25
whaskey:沒人理他,而公告後發文的被砍了,這並不會不合理,真的想 11/24 19:26
whaskey:認真討論的人,為什麼不能去推公告指定的那兩篇? 11/24 19:27
whaskey:至於轉八卦文的,我不認為那是想認真討論的態度。Y 11/24 19:28
mimily0504:11/6 晚上9點多刪文,11/8 下午1點發一篇不知所謂的公 11/24 20:54
mimily0504:告,說板主也會看風向的,然後後半轉到人家FB去,這公 11/24 20:55
mimily0504:告第一:沒有針對山文做出合理的解釋和修正處理,即便 11/24 20:56
mimily0504:IN和ST後來的公告都有提到可以再討論,但從11/6經過2天 11/24 20:57
mimily0504:了吧? 板主處理失當又沒有補救,才是導致後來失序, 11/24 20:57
mimily0504:揚言要引板的一個問題。 S9後來把文章轉回來,IN又公告 11/24 20:58
mimily0504:尊重s91812板主判決。但此前他並沒有針對刪文事件作處 11/24 20:59
mimily0504:理。剛開始說是板主群共識,然版主無權導正版主,自行 11/24 21:01
mimily0504:轉回不對,小組長請假,那同事不僅滅火止血不力,甚至 11/24 21:02
mimily0504:還說要隱板,這難道都要怪使用者,管理者僅是更改判決 11/24 21:03
mimily0504:理由的問題嗎? 這判決本身就有問題,又沒有即時修正吧 11/24 21:04
mimily0504:3分鐘貼6篇文章,"編輯好"貼上去當然是很快,但是 11/24 21:08
mimily0504:人家應該不只花3分鐘編輯吧... 11/24 21:09
mimily0504:更改判決理由是一個問題。不過我的問題是哪些文章哪裡 11/24 21:11
mimily0504:不當需要刪除? 而in板主後來發公告說是可以討論的 11/24 21:12
mimily0504:他們認為洗板,但更多人認為沒有,板主判斷失誤難免的 11/24 21:15
mimily0504:一般板主改公告或者改判使用這也還能接受,但11/8號的 11/24 21:16
mimily0504:公告把焦點轉到人家FB去,同時也未正面回應刪文的處置 11/24 21:16
mimily0504:這起碼都是IN和ST要負責的部份吧? 使用者水桶劣退, 11/24 21:17
mimily0504:前半處理不當的管理者也有失管理之責吧 11/24 21:18
ganbaday:上面說的80%都是後面三案...進度可以不要混在一起嗎? 11/24 22:16
ganbaday:分案就是為了釐清每個細節,現在這個案子唯一的問題就是 11/24 22:17
ganbaday:那六篇跟一篇的差別,以及判決理由的差別,後面歸後面... 11/24 22:18
mimily0504:50多頁以上的文章,要求整合成一篇發佈,只因為他3分鐘 11/24 22:26
ganbaday:我測完了一篇。 這是最後一次回應了~ 11/24 22:26
mimily0504:貼6篇,而讓板主引用站規認為為不當文章,實在是難以理 11/24 22:27
ganbaday:頁數多,分多篇討論也不錯,這是一個合理的論點==1 11/24 22:27
ganbaday:誰說"不當"了??? 可以看仔細我的理由嗎? 11/24 22:27
ganbaday:3分鐘複製貼上同一篇文章,卻拆成六篇,有洗文嫌疑 11/24 22:27
ganbaday:這是第二個合理的論點===2 11/24 22:28
ganbaday:我剛剛親自測試,六篇第一篇,我只花10秒複製貼上 11/24 22:28
ganbaday:然後改了兩種字串,就"排版一模一樣" 11/24 22:28
ganbaday:也就是說,花費大量心力翻譯的,都是巴哈那位,PTT這位 11/24 22:29
mimily0504:解此為正當判決。 特別是in在11/8號說可討論,板主也會 11/24 22:29
ganbaday:連排版都沒有動,因為巴哈的都排板排好了 11/24 22:29
mimily0504:看風向的公告,我覺得此判決更不合理,不單是st的問提 11/24 22:29
ganbaday:我現在論的是一開始的判決是否合理,可否不要把時間混淆 11/24 22:30
ganbaday:一個複製貼上3分鐘的文章,分成六篇,板主判決有洗文嫌疑 11/24 22:31
ganbaday:僅刪除文章,要求合併發文,就這個一開始判決,不合理嗎 11/24 22:31
ganbaday:我剛剛親自測試的,p某可沒有排板或翻譯,都是複製來的 11/24 22:32
mimily0504:SO 50多頁以上利於閱讀嗎? 洗板是用短時間多篇作為唯 11/24 22:32
mimily0504:一依據嗎? 11/24 22:32
ganbaday:後續修改國服、農總共兩個詞,其他幾百個翻譯都是巴哈的 11/24 22:32
ganbaday:對 你那是一個論點,所以要我講幾次? 11/24 22:32
ganbaday:兩個論點都合理,理解嗎? 11/24 22:32
ganbaday:認為拆六篇合理的論點有道理,認為有洗文嫌疑的難道沒理? 11/24 22:33
ganbaday:那以後看哪篇魔獸功略寫得很好,複製貼上分20篇也有有利 11/24 22:34
ganbaday:閱讀呀。 11/24 22:34
ganbaday:事情不能只從一個面向來看呀! 11/24 22:34
mimily0504:把6篇拆成12篇貼上那是另一回事,6篇長的搬過來貼, 11/24 22:35
mimily0504:板主把回去要求貼成一串長的,那叫擾民 11/24 22:35
ganbaday:那是同一篇下的六個段落... 11/24 22:36
mimily0504:板主有那個權去把版上的不當文章刪掉是為了使用者的便 11/24 22:36
wzmildf:是我的話先排版好一次貼上也可以阿.. 11/24 22:37
mimily0504:那小組長你去看 關於g團的其中一個段落是不是比較多人 11/24 22:38
mimily0504:回。規矩的制定是要求便利,還是要造成不便? 11/24 22:38
ganbaday:1.版主的權利不是為了使用者,是為了維護PTT看板秩序 11/24 22:39
ganbaday:2.可以不要再跳回另一個論點嗎? 我沒說它錯 11/24 22:39
ganbaday:我現在是說 站在這個論點上來看 這樣的質疑與刪除是有理 11/24 22:39
ganbaday:我當然知道B論點也很好,但不能證明A論點就不對,了嗎? 11/24 22:40
ganbaday:我看完一篇好攻略有100頁,複製到word,搜尋取代2個詞, 11/24 22:41
ganbaday:然後一次貼到PTT上。或者拆成10篇貼到PTT上,都可行 11/24 22:41
ganbaday:但後者就有洗文嫌疑,因為這複製貼上只花了我1分鐘不到 11/24 22:41
ganbaday:而因為只是嫌疑,所以沒有定罪,只是刪除要求整合。 11/24 22:42
ganbaday:而我認為這個理由有它的道理,不算做錯的判決。 11/24 22:42
ganbaday:我會認為有道理也是比較過的好嗎? 不然一個案子要花幾十 11/24 22:43
ganbaday:小時查資料嗎? 你可以看看大陸原文...看巴哈那位改了幾百 11/24 22:44
ganbaday:個不同的詞,而轉貼的改了幾個詞...就會認為這質疑合理 11/24 22:44
ganbaday:尤其是排版,大陸原文“我上線之後沒東西可玩!”位於 11/24 22:46
ganbaday:一個句子的後面,而巴哈的翻譯者有經過自己排版將重點 11/24 22:46
ganbaday:上色並且把那句話置中明顯,前後各空白兩行 11/24 22:46
ganbaday:而PTT轉貼的,置中的前面空白字元數量一模一樣,每一個 11/24 22:47
ganbaday:enter的位置都沒有變,斷行、斷句一模一樣,一行不差。 11/24 22:48
ganbaday:況且,巴哈那位翻譯者不只辛苦翻譯,自己還有心得說明 11/24 22:48
ganbaday:加註在前後,講一些編者的感想。這也類似轉貼新聞要求50 11/24 22:49
ganbaday:字心得一樣,證明自己是開起討論而非拿一大篇東西來拆開 11/24 22:50
ganbaday:複製貼上。 11/24 22:50
mimily0504:洗版/洗文不同。 so 如果3分鐘貼6篇是一個問題,哪花30 11/24 22:51
mimily0504:分鐘貼上就不算洗版嗎? 或是一定要整合成一篇才不算洗 11/24 22:52
mimily0504:即便他的內容相當長? 11/24 22:52
ganbaday:有要討論的誠意,是看得出來的好嗎? 11/24 22:53
ganbaday:如果是我,每一段我都會加註我的想法,跟大家討論 11/24 22:53
ganbaday:像這種一大篇攻略抄來一狗票貼上的,講難聽點, 11/24 22:53
ganbaday:幹麻不直接貼連結,去巴哈看? 11/24 22:54
ganbaday:況且,現在也不是斬釘截鐵說它一定是想洗文,畢竟動機不 11/24 22:55
ganbaday:可臆測。但【合理懷疑】有洗文的樣子,所以不懲處但要求 11/24 22:55
ganbaday:做變化,這樣子有不合理嗎? 11/24 22:55
mimily0504:連結會失效,轉貼又不會不見 11/24 22:55
ganbaday:如果這樣都不行,那以後看到200頁的好攻略文,分成30章, 11/24 22:56
ganbaday:那只要問一下作者,就可以花1分鐘賺30篇文章數,合理嗎? 11/24 22:56
mimily0504:我想很多板主都知道教母在宣傳他的簽名檔,但是他符合 11/24 22:57
mimily0504:符合規定,所以沒動他 11/24 22:57
ganbaday:巴哈連結失效的速度,比WOW板被系統吃掉還慢得多=___= 11/24 22:58
ganbaday:教母才剛被法務部判刑,你想太多了... 11/24 22:58
mimily0504:文章數能吃嗎? 如果他真的是文章數未達某些門檻,我還 11/24 22:58
mimily0504:會認為板主的處置比較合理 11/24 22:59
ganbaday:而且組務的立場不是站在文章,而是站在判決的理由,只要 11/24 22:59
ganbaday:判決的理由有其正當性,就可以了。 11/24 22:59
ganbaday:如果你是板主 今天來六篇的你留,下次來八篇,十篇你會 11/24 23:00
ganbaday:怎麼處理? 12篇? 14篇? 16篇? 如果16刪了那14為啥可? 11/24 23:00
ganbaday:就都是一大篇好文章,很多章節,都直接複製貼上的類型。 11/24 23:01
ganbaday:你說說看幾篇以上你才會做這種處理 11/24 23:01
ganbaday:不要告訴我只要好文都讓它拆,拆成100章也都留著... 11/24 23:02
ganbaday:事情的癥結明明就很簡單,一開始的樣貌確實有洗文嫌疑, 11/24 23:03
ganbaday:也只是做了一個刪除不處分的動作而已... 11/24 23:03
mimily0504:你舉到極端類型了。 例子就是每篇8頁-14頁,共6篇 11/24 23:03
ganbaday:沒有極端,而是漸進。今天60頁的你放了,下次80頁分8篇, 11/24 23:05
ganbaday:一樣複製貼上,一樣是好文,你給不給過? 11/24 23:05
mimily0504:一開始的樣貌 倒讓我想到人家本來也是用六篇 巴哈倒 11/24 23:05
mimily0504:沒人care文章數和洗版.... 11/24 23:06
ganbaday:如果你給過了,再多20頁多2篇,你又該怎麼判? 11/24 23:06
ganbaday:我現在說的就是來源也一樣類型的情況。 11/24 23:06
ganbaday:巴哈同一個標題下可以塞上百篇,當然沒差 11/24 23:07
ganbaday:我發現你也是BM,如果你對於這類型洗文嫌疑認定有更多 11/24 23:10
ganbaday:想法,不如搬到BM跟眾專家們單純以事情論事情吧。 11/24 23:10
ganbaday:判決文洗這麼長有點奇怪,討論起來也辛苦 11/24 23:11
mimily0504:不用了 每個板主 組務作法不同,只是洗版"嫌疑",我覺 11/24 23:13
mimily0504:的處置失當。 (攤手) 11/24 23:14
ganbaday:所以我才想問你,你覺得幾篇以上你會認為洗阿... 11/24 23:19
ganbaday:我剛剛才PO完,這裡就到此為止吧,你的做法我不知道,但 11/24 23:20
ganbaday:我對於其他前輩的看法也挺好奇的 11/24 23:20
ganbaday:或許我的認定方式也有問題也說不定 11/24 23:20
a128a128:也就兩個觀點看事情 也可以爭的那麼長... 11/24 23:20
wzmildf:我記得沒錯的話,當時整個wow版的討論文都是圍繞著這些 11/24 23:21
wzmildf:文章的Re文,至少我看倒好幾頁都是 11/24 23:21
wzmildf:可能印象錯了也不一定,因為我並沒有很仔細去看這些文章 11/24 23:22
wzmildf:那請問wow版又沒其他了不起的資訊會被洗掉 大家還在討論 11/24 23:22
wzmildf:這些內容的狀況下說這六篇文章有洗版嫌疑好像怪怪的 11/24 23:22
wzmildf:你可以說這是版主自由心證的空間,我也沒辦法說啥啦 11/24 23:23
wzmildf:說直接一點人家放的是有內容的文章阿,就算連發又怎樣 11/24 23:23
wzmildf:有洗版嫌疑?還不就只是嫌疑而已 人家有內容阿 11/24 23:24
wzmildf:有的人覺得洗版所以檢舉給版主 可是還是有不少人在討論阿 11/24 23:25
wzmildf:那些在討論的人不也有推文討論 11/24 23:25
wzmildf:再加上事後的作法 給人一種打定主意要砍文 原因事後再補上 11/24 23:26
wzmildf:的感覺,什麼叫怕被洗版所以先砍文阿 我不懂這邏輯 11/24 23:27
mimily0504:"組務的立場不是站在文章,而是站在判決的理由" 11/24 23:27
mimily0504:就算是讀眼龍都覺得理由很弱 有理由就可以了 11/24 23:28
wzmildf:人家也就po了6篇 不是12 14 16篇 然後說得像人家還要 11/24 23:28
wzmildf:繼續po的態勢一樣 11/24 23:28
wzmildf:我也知道關於這點組長要說他處置無問題是絕對可以的 11/24 23:29
wzmildf:我只是表達一下不同意的看法而已 11/24 23:29
wzmildf:更何況「立場不是站在文章」那麼幹麼特地在那六篇文章 11/24 23:30
wzmildf:花了多少心思這點著墨這麼多 阿反正判決有理由就行啦 11/24 23:31
wzmildf:反正這個問題其實一開始就只是一個行政瑕疵或是判決錯誤 11/24 23:32
wzmildf:的小事而已,在這邊吵這麼多真的也沒什麼意義。 11/24 23:32
a128a128:很抱歉 我不是獨眼龍 但我也認為事情不能只看一個面向 11/24 23:32
wzmildf:我比較有興趣的在於版主群如何把這麼小一個問題自己鬧成 11/24 23:33
wzmildf:軒然大波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11/24 23:33
atst2:請問一下,如果不是轉文,而是自己寫的文章拆成六篇,版主要求 11/24 23:36
atst2:合成一篇也是合理的嗎? 11/24 23:36
atst2:會這樣問是因為判決文及推文中一再提到"賺文章數". 11/24 23:37
wzmildf:一切都是版主裁量範圍內唷,版主說了算的 11/24 23:37
wzmildf:這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就算大家覺得是a觀點但是版主覺 11/24 23:38
atst2:但從原轉文者/發文者的立場來看,只要沒有違規,沒有洗版 11/24 23:38
wzmildf:得是b觀點,判決的結果還是能算合理結果 11/24 23:38
atst2:要怎麼拆應該輪不到別人(不管是版主或是版友)來指教吧? 11/24 23:39
wzmildf:nono 版主的確有那個權力去管理版上的秩序,所以他的確可 11/24 23:39
wzmildf:以有這要求(不跟版規違背的話) 11/24 23:39
atst2:我比較擔心用這種理由來判決,有沒有可能造成一些沒違規的文 11/24 23:40
wzmildf:因此才會有這「明明有兩種看法,但是版主選擇b所以是b」的 11/24 23:40
wzmildf:結果 11/24 23:40
atst2:因為版主一時覺得不適宜,就被要求刪除,或重寫呢? 11/24 23:40
wzmildf:所以才要有組務區來申訴阿,不過通常不要太誇張的事情 11/24 23:41
wzmildf:都是以版主判定的內容為主啦 11/24 23:41
wzmildf:版主制度本來就是一種「人治」的東西了 11/24 23:42
atst2:"人治"應該是用在"邊線"的情況上吧? 以這次的事件來說, 11/24 23:44
atst2:離那條線應該還有好一段距離吧? 11/24 23:44
wzmildf:我說的是本質啦,版主這種制度本來就是「版主說了算」 11/24 23:44
wzmildf:當然各個版都會發展出版規這些來協助管版,但是只要沒跟 11/24 23:45
wzmildf:定下的版規違背,還是版主說了算的。 11/24 23:45
wzmildf:這種制度我不覺得不好,相反得我覺得很方便,但是缺點就是 11/24 23:46
wzmildf:對板主的判斷和要求可能就會比較高一點 11/24 23:46
wzmildf:尤其又遇到一個只會當吉祥物 不曾嘗試要做事的人就會... 11/24 23:47
atst2:會在組務版討論,就是想知道"版主說了算"的範圍在那?不是嗎? 11/24 23:48
wzmildf:現在看來組長是認為合理囉 11/24 23:49
wzmildf:組務也就只會檢查合不合理而已,基本上還是尊重板主判決的 11/24 23:49
atst2:從另一角度來看,"版主說了算"代表了對版主的"標準"的信任. 11/24 23:50
atst2:在這件事上就事論事,就個人感覺,這次wow版主的原判決, 11/24 23:51
wzmildf:沒錯阿。所以當板上對板主不信任的時候就是現在這樣囉 11/24 23:51
atst2:跟之前看到的管版風格,是有相當差異的... 11/24 23:52
atst2:我可以同意一個人在同樣的事上,不同時間可能會有不同標準.. 11/24 23:53
atst2:不過這次的導火線,實在不像是有理性思考後的下的決定... 11/24 23:53
wzmildf:因為這是不是statue自己都說是他的判決了嗎 11/24 23:53
wzmildf:statue判->In護航死不認->走到死胡同 11/24 23:54
wzmildf:又或者這其實是經過討論的判決,那又代表是板主整體的共識 11/24 23:55
atst2:話題拉回來,我比較擔心,這樣判,會不會造成以後無限上綱? 11/24 23:55
wzmildf:和板上有距離,是不是也代表了這次事件板主群的確處置失當 11/24 23:55
wzmildf:這是很基本的問題阿 板主的權力自然會有民意去抗衡的 11/24 23:56
wzmildf:你覺得板主無限上綱難道不會被像這次一樣翻掉嗎 11/24 23:56
wzmildf:先去睡覺 等等要去晨唱 明天再來看 11/24 23:57
atst2:從之前ptt的規定來看...一皮天下無難事,除非有明確違反規定 11/24 23:58
wzmildf:你說得沒錯阿 板主制度說穿了本來就是這樣阿 = = 11/24 23:58
wzmildf:所以這對板主本身能力的要求是一大考驗 11/24 23:58
wzmildf:不然怎麼會常聽說一些板主被灌上濫用權力之類的罵名呢 11/24 23:59
wzmildf:除非真的太誇張,不然板主本身就是依據 11/24 23:59
atst2:所以我才擔心啊,現在這判決,在我看來像是: 11/25 00:00
atst2:"違規的文章,一定要刪,沒違規的文章,一樣可以隨便刪" 11/25 00:01
atst2:這種事很恐怖的呢- - 11/25 00:01
wzmildf:你錯了 是「違規的文章要刪 違不違規板主判斷」 11/25 00:02
wzmildf:只要在板規範圍之外的東西都是板主判斷可以解釋的 11/25 00:02
wzmildf:睡! 11/25 00:02
asdf751013:簡單回覆stst2版友 11/25 02:03
asdf751013:你的問題就是"版風"也就是討論版討論風氣的問題 11/25 02:03
asdf751013:首先違規的定義必須要出來 一違規就是刪 11/25 02:04
asdf751013:這點沒有疑問...那沒違規呢? 11/25 02:04
asdf751013:沒違規就要看是有無其他討論版上使用或討論的"疑慮" 11/25 02:04
asdf751013:就像此案原判:洗文 11/25 02:06
asdf751013:因為判斷是洗文違規當然會刪 11/25 02:06
asdf751013:但是判決當然也可以平反或是改判、更審 11/25 02:06
asdf751013:如果說經過WOW的版主群開會討論後 認為該轉文者沒洗文 11/25 02:07
asdf751013:自然可以把文章救回 11/25 02:07
asdf751013:但是版主群也可以把文章刪除後 記備份信件給發文者 11/25 02:07
asdf751013:請他整合成同一文章 這樣也是「合理」的處理方式 11/25 02:08
asdf751013:所以重點在於處理方式 而不是在於一定要拆成多篇 11/25 02:09
asdf751013:或是一定要整合成同一篇 完全就端看版面風氣 11/25 02:09
asdf751013:跟版上使用者的討論方式 11/25 02:09
asdf751013:於此篇判決 其實 不用糾結哪種發文方式才"正確" 11/25 02:10
asdf751013:因為在小組長的審理內容 只看處理方式有沒有失當 11/25 02:10
asdf751013:判定版主處理有無失當於否 跟哪種發文方式才正確 11/25 02:11
asdf751013:兩件事情是獨立關係 不影響 11/25 02:11
ganbaday:@atst2 自己創作只要不是短得誇張 自然不會有洗文嫌疑 11/25 04:05
kaojet:因為我使用偏執是蓄意的,站規給了板主行使規範的權力 11/25 09:13
kaojet:板主的存在是使板面討論能夠順利進行,而不是囿於板主認為 11/25 09:15
kaojet:應該"如何""發表""文章"的"形式". 11/25 09:16
asdf751013:樓上版友我了解你的意思 11/25 12:07
asdf751013:但我想表示的東西很簡單... 11/25 12:07
asdf751013:你必須先訂出一個標準 再來討論規格外品是否合理 11/25 12:07
asdf751013:也就是說你必須先把版風跟版主管理權限的主觀認定 11/25 12:08
asdf751013:孰重孰輕釐清以後 再來討論版主的主觀認定有無瑕疵 11/25 12:08
asdf751013:以邏輯來講 A錯 B也錯 即是兩個都有錯 11/25 12:09
asdf751013:兩者皆錯的狀況下你就沒辦法去好好討論 11/25 12:10
asdf751013:誰有錯 因為差別只是在於哪個錯得更多QQ 11/25 12:10
kaojet:我想我現在說的話可能會讓某個人很不高興,反正看看就好 11/27 10:43
kaojet:Induction在這幾個月不斷的被申訴之下擷取對他有利的部分 11/27 10:49
kaojet:來控制整個版面符合他想要的秩序,這才是這麼多人不爽的一點 11/27 10:50
salami:大概看到11/24 22:38的推文 我記得原先六篇 是同標題 11/28 03:01
salami:版友檢舉後 通知改進 但原PO未完全聽從 僅修改標題 11/28 03:02
salami:而板主要求並不僅僅為「修改標題」 也就是原PO不理板主通知 11/28 03:03
salami:也就是原PO並未照板主要求方式改進 且未申訴 僅作自己半套 11/28 03:03
salami:最先的文章是同標題 無副標 受檢舉 且不依通知改進 11/28 03:04
salami:請問你是板主 砍不砍文? 11/28 03:05
mimily0504:#1Ej-4AFH (WOW) 有重點提示啊 翻本文看一下 11/28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