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anKa (☁☁☁☁☁☁☁☁☁☁)
看板Sub_GOnline
標題Re: [申訴] WOW版主argus0519惡意水桶
時間Sat Dec 24 01:06:12 2016
※ 引述《losmith (smith)》之銘言:
: 案件申訴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 申訴人:losmith
: 申訴看板/板主ID:argus0519
: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認為本人於警告文推文中之 爽喔mmmmm 違反二.c
: 藐視版規二.c,水桶7天,不予答辯。也無說明違規之處。
: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 版規二.c中規範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縮寫文、數字文是違規
: 舉例中有wwww通俗認定是日語的笑,判為拼音文
: 但本人於推文中的mmmmm並非注音、拼音、火星、縮寫、數字文,單純作為 ~ 的變形
: 而mmmmm本身也不具有其他通俗認定拼音文、注音文、縮寫文、數字文、火星文的通例
: 而前面的爽喔,表示本人對於自己先前www違反二.c之事已經明白,
: 違規警告直接了當,本人亦接受,故以"爽"表達直接了當之意。
: 可查康熙字典爽的字義。
: 另
: 版規二.c僅接受檢舉,
: 而本人被水桶的時間與版主認定本人推文違規時間非常相近,
: 也讓本人覺得此判決僅為此版主看到當下覺得語氣不如他意即判定違規。
: 事後去信詢問,該版主僅回答本人明知故問,
: 但我確實不認為推文有連續違反二.c之處。
: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 ==違規原文==
: 推 losmith: 爽喔mmmmmmmmmm 12/19 10:22
: 在公告底下違規,而且還是在自己被警告的公告底下
: 藐視板規,水桶7日
: 併入此篇公告不另公告
: ==板主公告==
: 推 losmith: 那你就把核心橘拿下來換成薩瓦迪卡啊 都910裝等啊wwww12/14 15:15
: 噓 et310: 笑了 一堆口嫌體正直 嘴巴一直砲結果還不是乖乖繼續玩wwwww12/14 18:55
: 判決 二.c 警告一次
: 如果有請原PO修文但是原PO還沒修文的話,請將信件存底轉寄給我撤銷警告
: 另losmith在本公告底下再度違規,水桶7日處分
: ==溝通紀錄==
: 作者 losmith (smith)
: 標題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2:48:03 2016
: ───────────────────────────────────────
: 感佩
: 廢文不處理
: 文字獄很快
: 佩服佩服
: 失禁失禁
: 毋怪人都跑去看NGA
: 各種大陸用語氾濫
: 兄臺你也是推手之一呢~
: 辛苦
: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3:05:11 2016
: ───────────────────────────────────────
: 你已經被二.c處罰,又在公告底下推違反二.c的推文,故不予答辯,直接懲處
: 作者 losmith (smith)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3:11:05 2016
: ───────────────────────────────────────
: 要不要給你漢語辭典
: 爽有多少詞意
: 你又如何能認定我是用哪個詞意?
: 另
: 版規可沒說mmmmmmm是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etc
: 有規範的只有wwww
: 還是說你能正確指出我使用的mmmmmm是哪種字的拼音?
: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3:20:28 2016
: ───────────────────────────────────────
: ※ 引述《losmith (smith)》之銘言:
: : 要不要給你漢語辭典
: : 爽有多少詞意
: : 你又如何能認定我是用哪個詞意?
: : 另
: : 版規可沒說mmmmmmm是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etc
: : 有規範的只有wwww
: : 還是說你能正確指出我使用的mmmmmm是哪種字的拼音?
: 誰說二.c只有管拼音文而已?
: 而且www只是案例,不是只有www不行
: 作者 losmith (smith)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4:40:16 2016
: ───────────────────────────────────────
: 所以mmmmm是哪邊違反二.c啊?
: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 標題 Re: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4:55:22 2016
: ───────────────────────────────────────
: 你認為呢?不要明知故問,我可以裁定溝通無效嗎?如果有還是不服判決請往上找小組申
: 訴,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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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由小組長簡單裁定,兩造若有疑問煩請來信指教。
1.作者: okcool (五百瓦陽光男孩)標題: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版主權力義務規範
開頭就先提老大出來不是要用來單純"依法行政"的。
losmith兄在wow版被argus0519版主水桶7日不服其中的內容與釋疑如下。
(1): 版規二.c中規範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縮寫文、數字文是違規
舉例中有wwww通俗認定是日語的笑,判為拼音文
解:(此篇全文之解皆為小組長本人所述之見解。)
wow版主argus0519執行版規,依照版規執行實屬正當及該當。
然則本條版規仍處於模糊不清的狀態,很大之機會將造成其他的看版使用者
違規。
然而,losmith兄的申訴也實屬該當及正當,身為使用者,遇上對自己使用
看版權益時提出意見也是必須之行為。
小組長先決:兩方皆正常使用版規組規之事務,予以接受再裁決。
(2): 建議重裁: 予losmith
losmith兄之推文及各項看法,的確屬於是有花費個人之時間及精神
在該遊戲中。小組長本人對於這種玩家及使用者都是給予高度肯定。
然則,也必須在此給予機會教育-請從此次事件後三思所待之版及推文的使用。
小組長本身也曾因為無心的推文造成必須花費精神時間去地檢署與人和解。
雖然是和解,但是花出的心力及精神消耗也實屬非常難熬。
小組長重裁: 本件給予警告即可,請wow版主a大於該版水桶文重新裁定。
一週內(2016/12/30日)前請處置完畢。
小組長碎唸: losmith兄,您的使用推文有時還挺衝動的,雖然有時候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習慣,所以請別太針對或是衝動,避免不必要
之誤會及困擾產生,請務必知悉及執行。
(3): 建議重裁: 予argus0519
wow版主argus0519若有異議也請提出予劣者給我一點指教。
責任
小組長負責所屬小組看板之開板審核、板主管理等處理事項。使用者對板務有
所問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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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gus0519版主目前在該版群組內屬於我的管理責任之內。
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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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請重裁之。
看板爭議協調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互相之爭議,進行協調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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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版規二.c中規範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縮寫文、數字文是違規
a版主之前來信告知過此項版規在前幾任版主在時就有表決過否留存。
那麼,我們直接把模糊議題解決。
請於2017年度通知其他兩位版主再度實施投票否留存該項版規。
A.若留存: 詳細增修,並公告之。
B.若廢除: 公告之。
C.投票期限: 請以至少14天為期讓使用者都盡量能看到並表達意見,公告之。
把爭點一次解決,我們也好做事,使用者也避免困擾。
當解決掉後,若是有更多之情事發生,該桶就桶,不會有更多疑慮。
做個管理者,不要有一堆小雜事煩心才是最佳的做法,管的順手順最好。
今天要你重新裁決不是要你示弱或是你錯了。兩位都做了正確的事情。
只是這個公親現在是我做了,而我希望你可以理解我的意念。
小組長有帶領小組發展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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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不管是人多的版或是已經進入殘存狀態的版都是我現在的小責任。
如同我出來參選時說的,珍惜現在的人數,因為後面會如何我們都很
難去推斷,如同智慧型手機不斷的在下一秒進入變化。
希望大家不吝惜給予我指教及意見,當然希望是越少爭點越好:)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88.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482512778.A.7DE.html
推 argus0519: 謝謝小組長,重新裁決後,一樣是水桶7日,因為兩次二.c 12/24 09:10
→ argus0519: 警告會合併成7日水桶,所以結果依然不變 12/24 09:11
→ argus0519: 至於本項二.c版規,目前打算按照原樣處裡 12/24 09:12
推 losmith: 本人對於維持原判第2次警告仍有兩點疑問 12/24 09:31
→ losmith: 1.二.c依版規僅為被動處理: 那麼版務請出示檢舉信 12/24 09:33
→ losmith: 2.具檢舉信後請說明判定違反二.c的依據為何? 12/24 09:34
→ losmith: 以上兩點如果於法有據的話,不明白版誤為何一直迴避不談 12/24 09:35
推 losmith: 務* 更正錯字 12/24 09:37
推 losmith: 重申:第1次二.c本人接受,但第2次的二.c本人認為於法無據 12/24 09:46
→ losmith: 如果經申訴建議重裁,卻依然未將判決依據提出就維持原判 12/24 09:47
→ losmith: 那麼該版只要版務想,就能隨意塞給你個二.c並拒絕說明 12/24 09:49
推 losmith: 這跟文字獄我想應該有九成像了... 12/24 09:52
→ losmith: 另~ 謝謝小組長花時間處理這文字獄的案件 12/24 09:54
※ 編輯: BaRanKa (1.164.88.230), 12/24/2016 11:51:58
→ BaRanKa: 我盡我所能提供協助這是小事,重裁後的結果smith你就接受 12/24 11:54
→ BaRanKa: 受吧。 若是對該版有異議歡迎體制內提出方法給予指教檢討 12/24 11:55
→ BaRanKa: a版主也非毫無做事之人 所以我要設想的是兩方的立場而非 12/24 11:56
→ BaRanKa: 他是我群組內的版主我便自己人就手放比較多。 12/24 11:57
→ BaRanKa: 雖然XD我建議的重裁是警告就好 不過各版主本就有依自己 12/24 11:57
→ BaRanKa: 立場執行版務的權力就是。 12/24 11:58
推 asgard1991: 關於2-c條款於今年已於7月份進行過一次投票 12/24 12:26
推 losmith: 該釋疑的不只二.c吧?檢舉信跟違規判定的依據呢? 版務兄臺 12/24 15:48
→ losmith: mmmm違規的依據為? 還是哪天你一句話___ --- ***都二.c? 12/24 15:50
→ losmith: 他要顧面子維持水桶判決FINE 但是個人認為面對爭議判決 12/24 15:53
→ losmith: 版務應有義務提出他判定的依據 這要求也是依版規來的 12/24 15:54
→ losmith: 至於解不解水桶反正只剩兩三天,不影響。 12/24 15:57
推 losmith: 話說回來~就算哪天___ --- ***都二.c 那也得版規先明列.. 12/24 16:01
→ argus0519: 你推爽mmmmmm請問是顏文字? 12/24 17:16
→ argus0519: 這不是火星文那甚麼不是火星文?火星文每個人的判定 12/24 17:16
→ argus0519: 都不一樣,我只能以最通俗的方式下去判 12/24 17:17
→ argus0519: 檢舉信?置底檢舉區有,你第一次被抓二.c都有檢舉 12/24 17:18
→ argus0519: 然後你在自己被懲處的公告底下直接再度違規,如此藐視 12/24 17:19
→ argus0519: 版規我還要給你答辯時間嗎? 12/24 17:20
→ argus0519: 第一次檢舉寄信給你妳都置之不理,代表你根本不在意 12/24 17:20
→ argus0519: 為何第二次二.c被判反應那麼大? 12/24 17:21
推 argus0519: 你犯的,就是二.c這一個大項,相信你中文能力夠,能去 12/24 17:24
→ argus0519: 好好閱讀二.c這條版規,以及延伸出來的相關規定 12/24 17:24
→ argus0519: 在此也跟小組長報告,之所以二.c只設定大項,是因為表 12/24 17:25
→ argus0519: 達方式每個人都不同,必須從前後文判定 12/24 17:26
→ argus0519: 如果出現有爭議的地方,也有檢舉答辯制度可利用 12/24 17:26
→ argus0519: 能說服我們,當然不會懲處 12/24 17:27
→ argus0519: 如果各細項都明訂出來,那才是真的文字獄,而且對於部 12/24 17:28
→ argus0519: 份正常使用者造成困擾 12/24 17:28
→ argus0519: 該使用者在第一次被檢舉二.c將我寄給他的答辯信都置之 12/24 17:29
→ argus0519: 不理 12/24 17:30
→ argus0519: 自己放棄權益,結果還回到公告來累犯,放在正常社會上 12/24 17:31
→ argus0519: 就是該員紅燈左轉被警察警告後,又繞回來故意紅燈右轉 12/24 17:32
→ argus0519: ,這方面的概念 12/24 17:33
→ argus0519: 以上更正,都是紅燈右轉才對 12/24 17:34
→ argus0519: 所以職在此希望小組長了解我的立場 12/24 17:35
→ argus0519: 對於此案我已經妥協改判,雖然結果一樣,名目不同 12/24 17:35
推 argus0519: 另外,losmith說的於法無據,為何無據?公告底下違規 12/24 17:39
→ argus0519: 相同版規外加挑釁字眼,為何於法無據? 12/24 17:39
推 losmith: 我懷疑你連申訴本文都沒看過 有爭議的一直都是第2次 12/24 22:01
→ losmith: mmmmm我是作為甚麼之用 申訴本文也有明確提及 12/24 22:02
→ losmith: 擬將一個沒有通例、前例的東西判定違反二.c 12/24 22:03
→ losmith: 發生爭議時提出判決依據不是基本的嗎? 另第2次檢舉信呢? 12/24 22:06
→ losmith: 沒有明確訂出來才叫文字獄 因為沒有依據 隨你亂說都行 12/24 22:06
→ losmith: 你拿紅燈右轉也不洽當 紅燈右轉是在交通法規是明文不可 12/24 22:08
→ losmith: 另.改判名目? 一開始就是說兩次2c 後來還是兩次2c 改啥 12/24 22:11
→ losmith: 另外2C是避免版上拼音、注音文氾濫擾亂閱讀之用 12/24 22:12
→ losmith: 爽喔mmmmm 擾亂閱讀在哪呢? 不就單純你一個不爽亂判? 12/24 22:13
→ BaRanKa: 兩位討論是OK的,但是不要動肝火喔。 12/24 22:22
推 argus0519: 我放棄溝通,這就是火星文 12/25 00:56
→ argus0519: 可以用大眾化的"~"為什麼不用,偏偏要用自己的? 12/25 00:57
推 losmith: 這不就是文字獄嗎? mmmm並不影響任何閱讀 只因為你不爽 12/25 17:58
→ losmith: 不影響閱讀 只因不合你意就二C 那你怎不搞個規定用詞? 12/25 17:59
→ losmith: 該版務至今拿不出第2次二.C的檢舉信 是否代表沒有人檢舉? 12/25 18:02
→ losmith: 那版務判這警告本身就已經違反二.c中的僅接受檢舉這說明 12/25 18:03
→ losmith: 還有為何mmmm是火星文,請提出說明及依據。 12/25 18:04
→ losmith: 在該版務本身就違反該條版規的情況下做的判決,正當應當? 12/25 18:06
→ ailanous: 以後WWW被檢舉也可以說是~的變體了 蒸蚌~ 12/29 14:13
→ ailanous: 以後所有的違規被檢舉人都可以說自己不是那樣用 敲棒 12/29 14:16
→ ailanous: 罵人三字經被檢舉可以說我從小三字經都是當"你好"來用的 12/29 14:17
→ ailanous: 反正只要違反版規就說"不是做____用"就解套 真有趣呢 12/29 14:20
→ ailanous: 然後不要在一天到晚哭文字獄了,連文字獄是啥都不懂。 12/29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