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ntoHebe: 感謝組長願意花費時間去了解事件後作出裁決 也感謝版主 04/15 16:16
→ IntoHebe: 的回覆 這七天的水桶是還沒結束(另一件三天已過 累加10 04/15 16:17
→ IntoHebe: 天) 希望版主能在板上重發公告更新判決 04/15 16:18
→ IntoHebe: 我完全不認識那位被檢舉的板友也無任何私人恩怨 只是單 04/15 16:19
→ IntoHebe: 純無法忍受外掛 玩過poe台服的人都知道手動玩家多麼深惡 04/15 16:19
→ IntoHebe: 痛絕外掛 因為虛擬貨幣市場機制會嚴重影響到整體遊戲環 04/15 16:20
→ IntoHebe: 境 如果討論區不論目的不能提任何外掛 也不能提任何玩家 04/15 16:21
→ IntoHebe: 遊戲帳號名稱 那這裡豈不是變成了外掛者的天堂 因為先 04/15 16:22
→ IntoHebe: 死的一定是檢舉者 還有被永桶的風險 這怎麼看都很奇怪 04/15 16:23
→ IntoHebe: 我也可以提供完整檢舉圖片 讓版主自己詳細去比對(不然貼 04/15 16:23
→ IntoHebe: 板上又要被桶) 看看包括我在內的眾多板友是不是無的放矢 04/15 16:24
→ IntoHebe: 這裡也建議版主群盡快修訂相關版規與細項 免得"再"有犧 04/15 16:25
→ IntoHebe: 牲者出現 04/15 16:26
→ IntoHebe: 至於版主跟那位被檢舉外掛的版友在國際服同公會的事實 04/15 16:26
→ IntoHebe: 有沒有影響到這事件各項判決 甚至那篇神奇的分身條款解 04/15 16:27
→ IntoHebe: 釋 版眾自有公評我不做評論 04/15 16:28
→ IntoHebe: 組長的補充2 剛好前陣子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第3次會議有 04/15 16:29
→ IntoHebe: 可以看到 103年到105年共28073件妨害名譽案件偵查終結 04/15 16:31
→ IntoHebe: 僅5745案件起訴 由比例可看出 這法就是在浪費我國司法資 04/15 16:32
→ IntoHebe: 源 所以司改也建議除罪化 04/15 16:32
→ IntoHebe: 而更基本的問題是人渣的名譽該不該被保護 ? 我自己會秉 04/15 16:33
→ IntoHebe: 持兩個原則 1.事實 2.比例 如此次水桶事件中 我所有貼 04/15 16:33
→ IntoHebe: 出的東西都有憑有據 我也無過分誇大或渲染所看到的事實 04/15 16:34
→ IntoHebe: 相信這不管在哪裡都站得住腳 04/15 16:35
→ BaRanKa: 希望e版主跟另一位可以再稍微思考一下 04/15 18:17
→ IntoHebe: 目前禁言被解除 但版主沒有任何公告或信件告知 連我也是 04/16 14:35
→ IntoHebe: 剛剛才知道被解 更不要說還有跟我因為同樣問題被桶的版 04/16 14:36
→ IntoHebe: 友 版主有重發公告更新判決的義務 以昭公信 避免其他版 04/16 14:39
→ IntoHebe: 眾仍誤以為上個判決才是判例而遵循之 版主也可能會照著 04/16 14:41
→ IntoHebe: 舊判決不申訴不理持續維持以後管版 並影響到新選的版主 04/16 14:43
→ IntoHebe: 那我這申訴就只變成單純個案 對板上沒有任何意義 固板 04/16 14:45
→ IntoHebe: 主有義務重發公告 讓板眾了解更新判決的結果 04/16 14:47
→ BaRanKa: 別急 總是需要一點時間作業。 04/16 22:15
→ BaRanKa: 我給兩位版主的意見也只是稍微寬容的見解而已。 04/16 22:15
→ BaRanKa: 他們要如何裁定還是該版優先執行及管理:) 04/16 22:16
推 IntoHebe: 那請問組長 我到底是有沒有申訴成功呢 ? 這個 "不予禁言 04/16 23:39
→ IntoHebe: 水桶處分" 有沒有強制力 或者只是個建議 ? 04/16 23:41
→ BaRanKa: 若是你的水桶禁言已解除就是成功了。 簡單行事對我個人 04/17 00:21
→ BaRanKa: 而言並不會影響我對我轄區內各版版主的自主權。 04/17 00:22
→ BaRanKa: 希望你也不介意他們如果簡單行事解除 04/17 00:22
→ eagle1234: 阿 現在才到看這邊,禁言解除在4/15就已經生效了 04/17 01:07
→ eagle1234: 公告部分已經寄信給R板主進行討論了,目前還沒收到回應 04/17 01:08
→ eagle1234: 等討論完我會一併與新板規公布在看板上~再等等吧 04/17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