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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件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檢舉人:swattw 檢舉看板/檢舉對象:greed720 檢舉事由:(說明被檢舉人行為違反了什麼) ==違規事發經過== 被檢舉人行申訴行為未依本組組規轉錄證據,應令其補正或不予受理。 且距本人最後一次回應顯未逾72小時,亦未設其為壞人名單,應處水桶一周。 ==違反法規條文==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 板主未回應達 72 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一週。 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水桶三個月。 違規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 未依照檢舉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檢舉] xxx 板 yyy對象 zzz(主旨) -- _ _ψcito ╱_╲ =╦= _ / \ / \/ -┼- ⊙⊙||. _ /\\_/\ \_/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38.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504243662.A.5F7.html
greed720: 你的標題就不符合程式了。 09/01 17:20
BaRanKa: 剛剛我在看他證據那塊時,好像跟上面舊的不是很像 09/01 18:51
swattw: 只要是信件跟原文都要用轉錄的,不能複製貼上。 09/01 19:07
BaRanKa: 是的 09/01 19:08
BaRanKa: 等他補 他說會補 09/01 19:08
greed720: 我已經把私信內容轉錄給BaRanKa了,如同我貼上的一樣。 09/01 19:17
greed720: 如果轉錄的方式不對,煩請告知,這次真的想討一個公道 09/01 19:20
greed720: 文章的標題,格式就不對了,此文應不允受理。 09/02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