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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啊 對我來說 關於個資的東西 我就是退文 水桶天數可以變回10天 但是退文我堅持 至於你說的第二點 你是想公審人 這在本質上跟分享就差的很遠 不要亂扯 但不管如何 對我來說 就算是分享 只要當事人沒有給你一個你拿的出的證明 他如果檢舉 就是綁退文 亂貼人家照片 然後只是被水桶 也太ez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56.96.222 (新加坡)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605596041.A.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