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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件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檢舉人:peterlee97 檢舉看板/檢舉對象:BB_Online/r51303 檢舉事由:檢舉mica8901未獲任何回應 ==違規事發經過== 一、本人於113年4月12日09時許,向版主r51303檢舉mica8901於 "[閒聊] 兩年了 還是好懷念BBO喔 Q_Q"一文之人身攻擊行為 檢舉備份詳如下圖 https://i.imgur.com/gLAC5Ul.jpeg
(因為我對於電腦版操作不熟,故以圖片替代,如有需要我再進行信件轉錄) 然後版主r51303仍未有任何回應 二、本人依據本組務板規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第三條第三項 「板主應保障使用者之發問權,對於使用者之疑問須至少回信一次」 然迄今未有接獲任何回復。 三、本案被檢舉人mica8901,已有大量板友認為是Fubon28的分身帳號 Fubon28也已於110年8月29日已被水桶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630249458.A.E8F.html 四、承上條,BB_Online雖現在每天討論量極少,但仍有少量版友會在上面討論 但自110年Fubon28永久水桶案後,版上已無任何案件再有執行 而被檢舉人mica8901屢屢於BB_Online上引起爭議,BB_Online兩位版主皆未有任何處置 如上條所述分身帳號一案個人亦於前兩年有發信詢問 https://i.imgur.com/k3sHYmm.jpeg
r51303亦未有回應 而mica8901屢屢於版上挑釁其他版眾甚至公然污辱 本次甚至在一個幾乎死板的板上引發眾怒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713074716.A.CCD.html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713076265.A.4C9.html 然事件已也超過三天,兩位版主(r51303/hong1126)都未有任何動作 更遑論個人已有向版主r51303檢舉,但都未有任何作為 四、mica8901已於BB_Online引起巨大爭議 然而包含這次事件,r51303也已逾72小時未處理,懇請組務明察以維版友權益。 ==違反法規條文== G_Online(線上遊戲群組)組規 三、申訴/檢舉流程 (2) 第2款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3) 板主應保障使用者之發問權,對於使用者之疑問須至少回信一次, 以下項目,板主應於收到組務通知信件日起,三日內進行溝通:     1.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使用者提出申訴/檢舉。 *** BBO系列 版規 20201214版 B9【引戰】 裁罰基準:14天起跳 引戰要件: #1UnCQWL7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的文字 違規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712999875.A.61A.html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713074716.A.CCD.html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713076265.A.4C9.html 三篇內的mica8901都在挑釁 然經向版主r51303檢舉,未獲回應 ========================================================== 未依照檢舉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檢舉] xxx 板 yyy對象 zzz(主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251.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713257800.A.B8D.html ※ 編輯: peterlee97 (42.74.196.9 臺灣), 04/16/2024 17:00:40
BaRanKa: 請盡量以實際內容而非照片 讓規則就照規則走04/17 01:00
BaRanKa: 至於是否多重帳號的認真也是要照流程 我不預設04/17 01:02
BaRanKa: 我有通知版主 將請他們來說明 不論你貼文是否不合規04/17 01:09
了解 總之勞煩了 ※ 編輯: peterlee97 (42.74.196.9 臺灣), 04/17/2024 10:16:13 板主已於稍早來信說明分身一事 並說明有關引戰部分嗣後處理 以上特進行說明 ※ 編輯: peterlee97 (42.74.196.9 臺灣), 04/17/2024 22:59:51 有關主檢舉部分 板主已於今日23時許回覆 以上特此說明 ※ 編輯: peterlee97 (42.74.196.9 臺灣), 04/17/2024 23: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