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rdLin: 請您不要玩法,因為有3天與板主溝通時效~ 36.229.44.60 10/22 13:59
→ CardLin: 而您又要求我在48小時內即2天內必須申訴~ 36.229.44.60 10/22 14:00
→ CardLin: 所以我覺得這個48小時內必須提申訴不合理 36.229.44.60 10/22 14:01
→ CardLin: 這是一種軟性的遞奪訴訟權的一種手段而已 36.229.44.60 10/22 14:04
→ CardLin: 申訴 36.229.44.60 10/22 14:06
從你發文到現在已經不知道過幾天了
不是你發文,組務提醒,再給你三天...
(你10/15的文章實質是未符合程序的申訴/檢舉案)
你自己都知道申訴前要向版主溝通
組務10/16發文要求你依程序發文
4天後未見你有任何動靜,於是2度發文提醒
至今早已過6天了
這篇文章早該在10/16就發了,而不是本文章發出後開始計時...
d. 對於各板不合理板規之申訴,請先與板主溝通,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若在完整溝通後,仍有異議,則請檢附溝過程資料,提出申訴。
你在本看板與板主的推文代表你未與板主做溝通後逕行至本板發文
※ 編輯: a3225737 (111.184.132.111), 10/22/2017 19: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