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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群組:G_SportAct 英文板名:MH 該版版主名單:ericaceae/jinmaw 被檢舉板主ID:jinmaw 理由或補充說明: 該板主存在嚴重偏差之價值觀事實, 逾越板規所規定範疇做出錯誤決策, 而濫用權力騷擾本人造成莫大不便。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怠忽職守,濫用權責。 違反板規願景,實行網路霸凌。 ---- #1XS7RC3j (MH) -- 本次案件再次點明了該板主的價值觀有嚴重的情緒性偏差, 屢屢針對本人的言語貼上「結了個人恩怨,所以找碴」之標籤, 並且利用同時擁有行政(管理板務)、立法(訂製規則), 與司法權限(封鎖禁言)之身份(板主),對本人勸誘以違反版規, 意圖致本人於不利之言詞。
jinmaw: 其實某哥你現在的推文已經構成違反板規04的條件,如果你10/23 04:36
jinmaw: 很想被永桶,歡迎繼續。10/23 04:36
這顯然對其特殊身份所對應該持有的倫理價值觀形成了嚴重衝突, 絕不是司長他人發言權力者所該有的情緒性發言。 且刻意以「某」哥稱呼我, 是暗指『甘「你」木』這種嚴重毀謗之沒必要的稱呼, 對本人之親族有嚴重的侮辱之實。 這種釣魚執法並強烈的挑釁言語,已經超越一個合格板主擁有的權力, 其嚴重性已涉及台灣公民所應負之法律責任。 該板規亦未針對管理人行為所該負其權力之責任進行進一步規定。 由於該板主(二名皆是)在任期間已經超過十年了, 長期的不作為對一切該板同好的傷害應從重檢視之。 對任期的貪瀆—— 長期執政,過度戀棧,卻不作為,板規心証空間過大等, 對權力者應負之責任,即不合理情緒性發言不予規範等。 本國乃為立憲民主國,其中任何以民意推舉之職位, 其一屆任期無一不超過四年,這是我國基本民主素養。 該板主(二名皆是)在任內及至今日都沒在板規內外, 賦予同好間推舉新任管理人的權益之推廣等作為。 其板規在十年的任內依舊如出一轍地賦予板主過大的權能, 以潛移默化的影響對板風的認知,助長了以板主言行為首的霸凌, 麻木了同好的視聽,扭曲其判斷的正常價值觀,而助長不良風氣。 這十年下來的大頭症末期如今亦時時刻刻地壓迫者板友們的發言空間, 更造就了今日如我的不幸。 本次之判決公告雷同前次我在本板被駁回的情形, 本人未能從公告本文中得到務實的判決理由, 時至今日仍未知被板主舉發之用詞作為何物之不雅詞彙。 前回該板主以新聞案件並未附其判決書內容逕自結案, 意圖混淆視聽,以片面資訊誤導板友甚至組務認知, 有實際罪刑的案例必須確實舉出裁判根據。 且並從未向本人提出任何釋疑與警告行為, 以不具備證據性及公平性的心証實行禁言處分。 今回更待本人私信求以釋疑之答覆才得以知曉其判決依據。 ---- #1XS7RC3j (MH) -- 板:指稱板主為對岸領導人 違反板規04事證明確 我:本人以總加速師(網路用語:指中國領導人對政治經濟等各種高驅使效率的虛構職位) 基於事實,該板主控制該版的行為跟對岸政治手腕相似(任期亦相似), 且中國領導人並無前科等足以作為毀謗他人的負面案例作為評價依據, 本人並沒有針對這種領導能力賦予褒貶上的認定, 但該板主便心虛僅以對本人將其類比之不悅而任定為違規事證。 可參考彰化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187號判決 就算說是蔡英文或馬英九也不算毀謗攻擊,但他們沒這些行為當然用不上 -- 板:指稱板主訂板規如同對岸 且影射板主無能 沉溺於暴利等 違反板規04事證明確 我:本人確實主張該板主之戀棧且不作為之客觀事實, 其對岸確實存在不少法規以外的政治干涉之客觀事實。 所以便以偏激荒唐的範例刺激以圖其改善,而對權力的濫用與責任的無視即暴利。 同上利用知名模板影射具有高度相符之處並不屬於漫罵 -- 板:影射板主為人民皇帝 且死一邊涼快涉及謾罵 死皮賴臉涉及人身攻擊 違反板規04事證明確 我:人民皇帝出自孫中山民權主義,意在指人民作國家的主人。 該板主作賊心虛,法學知識不足,便望文生義 自認為是民選出來的皇帝,便認定為漫罵用詞。雖然皇帝本身應無褒貶定義。 死一邊涼快是一邊涼的趕快、急死誇示用法, 通常邏輯上正常人不會認為到一邊涼快就會死亡這實屬超譯,刻意過度解釋。 死皮賴臉意旨不顧羞恥的糾纏,就是厚臉皮又死纏爛打的意思。 基於具體例證本人認定該板主糾結其板主權力乃厚臉皮之事實。 至於厚臉皮部份可以參考 法庭罵欠款人厚臉皮 不是謾罵判無罪 2021-03-29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379658 言行皆基於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評論 在法律上的見解上是屬合理的,並不會因尖酸刻薄就因此被禁言 ---- 再者該板主有消極執行板務之實, 於本人遭水桶當日逕行檢舉明顯違反該版板規之對象, 其板主竟是拖延本人案件處理進度,不對信件進行開封閱讀。 其中又以事件發生當日,在事發文章其下推文之前中毀謗的行為, 視若無睹而檢舉無效,其有效檢舉僅為一名於2個月之前的毀謗者。 無效檢舉並無任何裁示,可以判斷成消極處理本人提起之板務申訴。 如今事隔一年仍無對此給予任何答覆, 是故意不作為的儼然事實。 身為管理權者卻如此情緒化處理, 拒絕他人的檢視,自視清高,不做反省。 擅自認定他人的言行是夾帶私慾, 將自己的偏差推卸給吹哨者背負, 自己的諸多奇葩行徑確確實實證明是個情緒化的暴君。 -- 節錄自#1VDZWz0z (MH) 你寄信給我檢舉板友 我好言相勸 既然你不領情 我不會再回覆你任何非必要信件 -- #1VDCW3Yp (MH) [ptt.cc] [公告] bb255052水桶
openbestbook: 真的 有病就斷網在家乖乖吃藥不要放出來08/14 19:22
openbestbook: 對他自己或大家都好08/14 19:23
---- 本人在此對該板主的不適任行為(違反板規、針對心理、不公平舉證、消極處理板務) 提出檢舉 請撤銷該名板主(或該名板主說所的"板主群")的不當判決 並且預防該板主對我的一切報復行為 #我根本沒看過另一個有在幹啥事 還請組長發誓作到利益迴避,這點涉及到未來是否尋求法律途徑的一個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39.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Sports/M.1635541851.A.77F.html
a3225737: 請看申訴規則3A 114.37.46.75 10/30 09:10
a3225737: 請於72hr完成程序 謝謝 114.37.46.75 10/30 09:11
a3225737: 申訴人未依照組務要求補齊申訴必要資料 114.32.105.62 11/02 22:16
a3225737: 本案不受理 114.32.105.62 11/02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