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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的小組 若沒有特別另外規範 就直接通用群組規 群組對於申訴的規範 板規 七、申訴規章 請參閱z-1-4 不是沒有規範 本文下方會貼申訴規範 本文之後 1. 申訴請依照規範並備齊相關證明 發文2天未備齊者不受理 不另外提醒 2. 申訴除對於處分或板規不符等 請勿做其他要求 EX: 要求某某ID也要被水桶 我也要像某某ID一樣 要求板主改版規 板主道歉打屁股........etc. 請注意使用者規範你申請ID時已同意受PTT各層分工規範 小組長也受此規範 因此小組長只接受群組 站長指示即要求 其他皆依照規範行事 因為實在太多篇了在此規範 有跟文章/水桶以外的無關[要求] 發文者水桶7天 申訴不受理 ------------------------------------------- c. 申訴文,發文僅限當事人與板主、組務之答辯; 非當事者提出之申訴不受理, 申訴人與非申訴人間之答辯、爭吵一律刪文, 且視情況不受理申訴案。 補充說明:非案件相關當事人 不論是否善意通知,或是意見表達, 對於申訴案請勿作任何回應, 初犯警告,之後水桶並取消水桶期間的申訴權,累犯加重。 d. 對於各板不合理板規之申訴,請先與板主溝通,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若在完整溝通後,仍有異議,則請檢附溝過程資料,提出申訴。 e. 申訴時請針對"事",勿夾帶攻擊或過度情緒性的字句, 違規者, 刪文記警告一次,申訴案不受理。 新增8/10/2010'判例 4-I 補充2-A-c 說明 修改5. 補充警告定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71.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Topics/M.1617329263.A.C6C.html
ndhuwei: 我看了其他組務,當時本板並無任何規範說明 04/02 18:57
potatofat: 現在有了 不只你 太多人了 04/03 11:42
ricky469rick: 雖然我是沒申訴過 不過我有個問題 關於d 要先和版主 04/14 15:35
ricky469rick: 溝通 是不是要有個期限? 我看過蠻多人申訴寄信給版 04/14 15:36
ricky469rick: 主才不到一天就跑來組務申訴 或是版主真的三天不理 04/14 15:37
ricky469rick: 是不是存在一些模糊空間 覺得小組長可以訂個72小時 04/14 15:37
ricky469rick: 之類的 04/14 15:37
potatofat: 謝謝提醒,我直接搬群組規過來 04/14 18:45
qq0985a: 請問如被水桶60天,異議信件又無法傳送給版主,能怎麼處 02/23 12:19
qq0985a: 理呢?能找誰溝通 02/23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