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b_Strateg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ikeWazowski (大眼仔)》之銘言: : 不服版主群之判決 : 文章代碼(AID): #1M8Dmvvl (LoL_Picket) : 理由 : : E1【鬧板】 :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 E2【祭品文、承諾文】 : 藉由「文章」的形式給予任何承諾之文章,如條件達成後未履行承諾, : 則水桶至履行為止。 : 推文方式的祭品文、承諾文則不在此限。 : 祭品文係以自身貢獻於特定條件達成後履行貢獻之特殊文章 : 此4位被檢舉者為皆為LOL板使用者且具有板主之特殊身分 : 發文亦應受板規規範 : 4位被檢舉人之祭品文皆係以板主之特殊權力為標的 : 而非以自身之貢獻為標的,不符板規祭品文之規範 1. 在 LoL 板的板規 E2 當中,並沒有提到祭品文需以自身貢獻為標的, 僅要求在條件達成後如未履行承諾,則水桶至履行為止。 由於 #1M8Dmvvl (LoL_Picket) 所檢舉的文章其條件並未達成, 故亦不需因未履行承諾而進行水桶,從板規 E2 的條文來看, 我認為被檢舉的文章沒有違反板規 E2 祭品文的規範。 : 依站規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之規定 :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 其祭品文有違反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 之嫌 2. 已於 #1MHV37L8 (Sub_Strategy) 進行說明。 : 係利用板主特殊身分行鬧板之實 : 違反板規E1 E2 3. 以目前本案所舉證的板規與事實來看,我不認為被檢舉的文章違反板規 E2 。 至於板規 E1 的部份,被檢舉的文章也沒有明顯涉及板規 E1 條文所述相關的行為。 綜上所述,本案不另處分。 : 請小組長改判 : 溝通信件如附件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27.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8695585.A.F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