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b_Strateg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unar (ルーナ)》之銘言: : 本案要求之判決執行由於檢舉案 #1bzhpMGu 之判決 #1c6Vp2jE 仍在與小組長信件申訴程 : 序中,且因系統限制有執行上之困難,亦需要小組長另外協助。 : 因上列兩點原因暫時無法履行,待技術問題解決後才有可能執行。 : lunar l板主回復之理由,我認為十分無法接受。 上文所指之"本案要求之判決執行",我想應為指恢復文章之部分, 然該判決為 #1bxI1cVH (03/10)即公布之內容,至今已近二月。 之後 #1c6Vp2jE (04/13)中只是重申此判決,且其中與前判決間隔逾一月, 即便l板主提及對「後案」提出申訴,但不影響其有逾一月時間確實執行判決, 因此l板主之申訴,並不構成l板主不確實執行判決的理由, 在此處提出只是無效的事證,以轉移焦點避重就輕。 且更重要的是,針對另一理由,"因系統限制有執行上之困難", 照普世之一般邏輯而論,若板主在執行小組長之判決時遭遇技術困難, 為何不馬上提出?而是在受到當事人在有給予合理緩衝時間的兩次檢舉後才提出? 如此豈不令一般使用者不明究理、無所適從嗎? 畢竟該判決公布距l板主前回覆有53日,若是l板主在一開始即嘗試徹底執行判決, 應該早就察覺所謂"因系統限制有執行上之困難"了才對, 即便照l板主之解釋,認定其不執行為因系統限制, 那其處理方式我認為仍存在程序問題、義務之應盡而未盡,及顯然之消極怠職。 並且那l板主又如何解釋先前顯然應該告而未公告的行為呢?難道也有系統限制嗎? 若按照行為模式的一致性來推斷的話, 我想就只能得到l板主一再投機取巧想規避小組之判決,試圖掩飾自己的失敗。 (當然近三案兩案被推翻,如此在本組罕有聽聞的被覆判率,是能體會想要遮掩。) 但l板主平素在lol板及檢舉板,已充分展現對大多板友之漠視敷衍, 此一系列案中亦多次忽視小組長判決,難道身為板主是只行使權力,但無相應之義務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54.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714720103.A.067.html ※ 編輯: kosoj6 (61.231.54.169 臺灣), 05/03/2024 17:46:57
freesakura: lol版版主就是一群可悲小圈圈互相取暖 除了cornsou 05/19 13:09
freesakura: p外 05/19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