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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筆能不能定罪? 很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上法庭可是證據力的攻防戰,死筆最多只能說是咒殺<---這個在法庭上直接被打回票了 你看 L要證明規則的真假時候看旁邊的人都在反對就知道了 更何況真的搞上法庭就必須證明這「寫上去必定會死」成立不知道要怎麼搞了 你說用上面的名單比對?對不起,辯方律師可以用「巧合」來反擊 2. 以小說來說是有嚇阻犯罪沒錯啦 別忘了真要說了話世界上還有很多案子是不會報在新聞媒體上的 而且這個死筆的世界只要報到新聞上就等於人格死亡,連翻案的權利都1沒有 以台灣最轟動的江國慶來說好了,當年案發報導他是兇手的時候可是用萬惡魔魁來形容他 呢 這在死筆的世界肯定連翻案都不會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38.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ckcomic/M.1469861141.A.208.html
eno4022: 這就是神化的好處,不會有人認為神殺的是好人 07/30 14:49
eno4022: 至於那個人本身是否實質無辜,其實不是很重要, 07/30 14:50
eno4022: 我想夜神月也不是很在乎。他跟L都屬於道德薄弱的人 07/30 14:50
a9999992: 就算用巧合反擊也有限度 何況筆記本已經落在尼亞手上了 07/30 14:54
a9999992: 要重複驗證不是問題 而當重複驗證可以執行時 這就不再是 07/30 14:55
a9999992: 魔法或咒術 而是"科學" 07/30 14:56
godivan: 呃…警方正式的搜證都會在法庭上被打槍了 07/30 14:56
godivan: 簡單來講如何在法庭上證明那些名單不是「巧合」? 07/30 14:57
godivan: 你忘了 L要打算驗證規則真假的時候 07/30 14:59
eno4022: 人要接受新事物自然需要時間,但不表示最終不會接受 07/30 15:09
eno4022: 尤其死亡筆記本可以很確實地重現結果,這就是科學 07/30 15:10
godivan: 我只能說你要在法庭上證明這件事是真的幾乎不可能 07/30 15:13
killeryuan: 把法官名字寫上去不就好了 07/30 15:19
endlesschaos: 奇怪了 都能接受寫法官名字 卻不能接受寫罪犯 07/30 15:45
a9999992: 在法庭上證明當然不可能 在實驗室裡證明不就好了? 07/30 15:48
a9999992: 難道有人用刀殺了人 我必須要在法庭用刀殺人才能證明? 07/30 15:50
a9999992: 同理 只要能在法庭開始前證明"筆記本可以是凶器"就好了 07/30 15:52
godivan: 刀子能殺人是因為已經證明了「刀子會讓人失血過多而死」 07/30 15:53
godivan: 你要怎麼證明死者是因為死筆而死? 07/30 15:53
godivan: 你說名單比對可以講是巧合--就算是上面全部符合也不能當 07/30 15:54
godivan: 作證明 07/30 15:54
kevin751231: 論點同這篇,連起訴都不可能 07/30 16:25
kevin751231: http://tinyurl.com/hwpc58g 07/30 16:25
a9999992: 不能因為沒有試過就說不能證明因果關係吧?L的實驗如果 07/30 16:48
a9999992: 真的完成的話 "用筆記本殺人"就變得有說服力了 在加上筆 07/30 16:50
a9999992: 跡姓名死因符合 打個比方 這就像夜神月拿著菜刀去見被害 07/30 16:52
a9999992: 人 然後拿著染血的菜刀出來 而且被害人是因刀傷而死一樣 07/30 16:53
a9999992: 沒有完整過程也可以說服法官判刑了 07/30 16:54
godivan: 那篇已經說了 L那個司法交換其實是非法的... 07/30 16:56
a9999992: 所以"L的實驗非法"→"不可能證明筆記本殺的因果關係"? 07/30 17:02
a9999992: 這邏輯有些奇怪吧... 07/30 17:03
godivan: 我前面有說過 法庭上的最重要是證據力攻防... 07/30 17:07
kevin751231: 只聽到推理就跪下懺悔是柯南式的劇情 07/30 17:08
a9999992: 所以說要做實驗來讓"筆記本殺人"變得有說服力啊 07/30 17:11
a9999992: "完美證明"也是推理劇才有的 現實中只要說服法官"筆記 07/30 17:14
a9999992: 本殺人"的可能性很大就可以了 現實中根本沒有完美證據 07/30 17:16
a9999992: 這回事 07/30 17:16
eno4022: 找個科學家寫一大推沒人看得懂的公式,外加一堆死很多人 07/30 17:19
eno4022: 的實驗,最後告訴法官,恩,這本筆記本真的能殺人 07/30 17:19
eno4022: 法官就會"採信"專業證詞了 07/30 17:20
a9999992: 而說到說服力 既然讀者都被說服了 沒道理不能在故事中 07/30 17:20
a9999992: 做出有說服力的實驗 07/30 17:21
HO2: 我覺得法律是人制定,所以可以朝立專法來審判,不一定用現在 07/30 17:23
HO2: 僅有的法來審。 法律是可以改的,有漏動就必須做修法。 07/30 17:24
kevin751231: 那得看日本的不溯及既往採哪一說 07/30 18:03
FK56: 實驗非法,就算證明是因果關係,在法律上也不會被承認 07/30 19:00
cges60809: 用以現實做考量而制訂的法律去討論超現實的東西本來就 07/30 20:30
cges60809: 沒意義 07/30 20:30
magicbook123: 所以夜神月在漫畫中根本被誣賴致死 07/30 20:35
endlesschaos: 尼亞他們早就說過他們也不合法 只是想逮捕奇樂而已 07/30 20:47
pagepage: 在日本非法,但總找的到一個國家是合法的 07/30 20:52
HO2: 可以把月抓去中國~( ̄▽ ̄~)(~ ̄▽ ̄)~ 07/30 20:55
HO2: 收回上面的話,感覺筆記會被對岸拿來統一台灣用,超危險 07/30 21:19
endlesschaos: 月當然會選擇待在承認奇樂的國家啊 07/30 21:22
endlesschaos: 這就像在澳門賭博合法 結果你說一定可以找得到一個 07/30 21:23
endlesschaos: 國家賭博非法 然後要把在澳門賭博的人抓到台灣審判 07/30 21:23
endlesschaos: 一樣沒道理 07/30 21:23
pagepage: 喔 我是回原PO無法當作證據這件事 07/30 23:30
togs: 食物多摻一點毒 然後價格低一點 沒多久台灣就搞定了 07/30 23:45
j147589: 刀子能殺人是因為造成傷口失血或是破壞內臟運作 筆記本殺 08/01 12:52
j147589: 人就沒有直接原因啊 你說的出什麼原理嗎 08/01 12:52
chuben: 所以要證明啊 08/04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