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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這種話題都會看到有人說這不是抄襲,因為「新東西沒有那麼多」 這裡的新東西可以是設定概念、故事結構甚至是分鏡構圖,隨便代換都可以 但真的是這樣子嗎?前面那篇原po只談分鏡,所以我們也先就分鏡來說吧 當然分鏡有「常用套路」這沒錯,每頁不是四段就是三段,然後再切成兩行 就像四格漫畫就是一行四段嘛,我們當然不會說所有四格漫畫都是相互抄襲 而進一步來說,不管四段和三段的類型,因為要有變化,也不可能全部對切 所以還是會有類似結構,就拿三段來說,三段四格就是個很常見的分格套路 什麼是三段四格?就是一大兩小的「日口」,下面搭配一個大的單格「口」 其實就是上面四格原本是個「田」但是一邊合併,然後下面的兩格合併起來 那為什麼是一邊合併呢?因為如果反過來,就會上重下輕,畫面也就不平衡 而為什麼是左邊合併?因為閱讀順序是右往左,所以先看大格然後小格補充 這有影響到內容,所以通常「日口」會是右邊一個全身中景,交代人物關係 然後剩下的兩小格是特寫,最後的橫格大格就是一個更遠的鏡頭,進行收尾 簡單來說,我們可以把它們看成動作的開始、過程、結束的理所當然的安排 但是這只是「常見的套路」任何有追求的漫畫家都應該在「套路的邊緣」遊走 有時候符合,有時候顛覆,或者至少進行簡單的變化,用我最喜歡的獵人來說 冨監就是偏愛四段六格,也就是在原本的三小「目口」一大「口」加上一格 這樣就多出兩種變化,然後「目口」也可以交換,這就變成有四種變化啦 而且同樣在內容,你的「口目」雖然都是中景和特寫,中景也多半俯視或者過肩 但是不能有別的機位嗎?特寫又是特寫動作還是物品?特寫主動方還是被動方? 這裡還是純粹討論「分鏡」的「形式問題」喔,還沒有談論內容 就算是完全同樣分鏡和內容,我都是三段四格,也都是打鬥鏡頭 那麼「日口」很直觀就是,一個雙方位置和出拳的預備動作 然後兩格就是特寫雙方表情,最後畫出擊中的瞬間展現魄力 這是最直觀的想像,但是真的只能這樣嗎?為什麼特寫的是雙方表情不是拳頭? 為什麼大格是受害者後方過肩鏡頭,不能是俯視嗎?最後的收尾又應該是什麼呢? 只能是拳頭打中臉,受害者轉頭露出痛苦表情?還是可以倒地?甚至來個主觀仰視? 而且而且,這邊也只是「分鏡的」形式和內容喔,我們還沒有討論到構圖的問題 當然前面說的鏡頭和構圖有關,但是構圖還牽涉到閱讀動線的安排還有畫格銜接喔 這個文字就難以描述,暫時跳過好了,但是從前面描述應該就知道,組合有多少可能 這裡要補充的是,漫畫分鏡是多個分格(圖畫)的整體,所以我才會幾乎只討論分鏡 那些什麼構圖的常用姿勢和角度就那些的回應,在漫畫做為連續體的情況根本不成立 https://imgur.com/oJjhLn2.jpg
像是原po的這張對照,分鏡的形式一摸一樣,內容(鏡頭)一摸一樣,構圖也是 然而真的有心其實可以有許多變化(右下角那格就算了吧)你可以說這是常用套路 但是這是「常用」套路本來就是護航者舉證不說(哪有別人用過的就是常用套路啦) 就算是,為什麼不能有自己的思考,常用套路就可以照抄嗎?這是最佳表現手法嗎? 雖然說不是每個人都有興趣從創作角度來思考這些問題,而且粗製濫造的作品也真的很多 但是大家都是會來批踢踢討論,甚至是來到吐槽「劇情太討論不合理」的漫畫吐槽板了 我想肯定也是看過不少作品的吧,那麼只要認真留心,有關可以發現作者用心啊 不過這還是好的,C洽很多人是直接描圖都可以護航,這種就完全不知道怎麼吐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ckcomic/M.1553650928.A.A17.html
peterw: 推 03/27 10:12
articlebear: 一次兩次還可以說巧合,太常發生甚至連情境、發展、 03/27 10:18
articlebear: 概念都抄了,你要怎麼讓人相信那些只是巧合 03/27 10:19
oldriver: JUMP編輯大概直接下指令 因為實在太多一樣了 03/27 10:27
zeyoshi: 這就要看吐嘈者是把常用跟抄襲是否搞混了 因為用很多常 03/27 10:36
zeyoshi: 用 只能說作者懶不想新分鏡 抄又是另一回事了 03/27 10:36
我覺得這邊要分開來看,當然有可能其實只是常用而被吐槽者誤認成是抄襲 但是我認為這要建立在護航者已經成功證明「這只是常用」才有意義 不然吐槽者已經證明A的分鏡和B相同,難道還要證明這是B發明的 否則不能吐槽A抄襲B,這個對吐槽者的要求也太高了吧QQ
kning0926: 不過裡面有少部分看起來是看到影子就開槍XD 03/27 12:02
kning0926: https://imgur.com/LkC5x1I.jpg 如果只有一格而言這畫 03/27 12:03
kning0926: 面呈現手法不少見 03/27 12:03
我也覺得這個有點看到黑影,而且其實很多時候吐槽畫面又是更容易「刻意為之」的~
kning0926: 分鏡其實也是會非常有「個人特色」的東西 03/27 12:04
kning0926: 曾幫朋友改過分鏡,結果整段就那下半部分鏡方式看起來 03/27 12:05
kning0926: 特別突兀XD 03/27 12:05
kning0926: 也有遇過畫風相近連分鏡手法都相似的朋友,看他的本本 03/27 12:06
kning0926: 會有一種自己哪時候畫過了!!的感覺 03/27 12:06
Harrypei: 我知道分鏡相近會叫抄。但概念雷同這種東西我想問一下 03/27 13:08
Harrypei: 這能算抄嗎?還是只能叫參考或致敬之類的? 03/27 13:08
Harrypei: 如果真的要以法律面來說的話? 03/27 13:10
如果只討論法律,那麼「概念雷同」基本是不會有事情,我覺得智慧財產局有個例子說明 的挺清楚:「以『普通物理學』教科書為例,受保護的對象是作者以文字闡述物理學知識 的方式所完成的語言著作,而不及於其所傳達的牛頓運動定律、愛因斯坦相對論等思想內 涵。畢竟,著作權立法最重要的目的,是藉由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鼓勵知識持有者分享 所知,讓更多人有機會站上巨人肩膀看看遠方,推促社會文化持續發展前進。」 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 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所以像是黑貓很多人物組合和能力設定抄襲的狀況,法律層面其實不會有太大問題。
darkbrigher: 法律面 1/3以上就算抄 03/27 13:16
Harrypei: 我想說的是..對於矢吹人物設定和其他作品有相近的地方 03/27 13:33
Harrypei: 我們可以說他參考某某作品而作出另一個人設。但這樣說 03/27 13:33
Harrypei: 抄是不是有點不妥。我們可以說分鏡ㄧ眼看就是87%重疊所 03/27 13:33
Harrypei: 以說抄是ok但其他設定頂多只能說參考吧?不然很多漫畫 03/27 13:33
Harrypei: 家也有說我這角色是參考誰誰誰當原型來製作的。這樣只 03/27 13:33
Harrypei: 要參考原型的都算抄嗎? 03/27 13:33
kirbycopy: 網路討論不用用詞到那麼精確的地步吧 難道我要罵某部作 03/27 13:35
kirbycopy: 品是糞作 還要先釐清大家心中糞作的定義才能用這個詞嗎 03/27 13:35
Harrypei: 畢竟說糞作沒什麼法律責任。可是說抄這個可能就牽涉。 03/27 13:40
Harrypei: 因為抄襲是有法律定義的 03/27 13:40
AAAdolph: 他是一個厚臉皮的漫畫家應該可以確定 03/27 13:54
kning0926: 矢吹這些的確在法律上應該不會有問題 03/27 13:57
qq204: 不然你告訴我這段對話要改麼改分鏡? 03/27 14:01
AAAdolph: 樓上這樣算放大絕嗎? 03/27 14:03
kenyun: 那個吹飛的分鏡在聖鬥士星矢很多R 03/27 14:26
lifehunter: 這就是頻率問題啦~如果只有打飛那一格 那當然不會有 03/27 15:36
lifehunter: 人說什麼 但那麼多抓出來都一樣 要凹是巧合也太難看 03/27 15:36
lifehunter: 而且你想想 要護航說這些是常用的分鏡 黑貓才20集而 03/27 15:36
lifehunter: 已耶 你有辦法從70集up的三本柱抓出這麼多雷同的分鏡 03/27 15:36
lifehunter: 嗎? 03/27 15:36
BanJarvan4: 這就偷懶吧 03/27 16:42
aoka: 獵人一堆整頁抄的,結果討論最多的確是揍飛張 03/27 17:40
aoka: 那張圖 03/27 17:40
bbbing: 那格不是廬山升龍霸嘛XDDD 03/27 18:02
wa530: 推 03/27 19:20
※ 編輯: a5378623 (223.137.1.228), 03/27/2019 20:54:23
rainnawind: 發認真文的黑雲復活啦 03/27 23:41
feedback: 推 03/28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