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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 看板 #1NNr490_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時間: Tue Jun 14 08:34:12 2016 ─────────────────────────────────────── 判 決 摘 要 ─────────────────────────────────────── noei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lpllpllpl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plus203ft君違反『板規3-6、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併警告一次earthfury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j3307002君違反『板規3-5』,並依據『板規10』,予以水桶五十六日併警告一次senria君違反『板規3-1』,並依據『板規10』,予以水桶十二日al0313君違反『板規3-3』,予以警告兩次jarry1007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newtypeL9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senria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senria君違反『板規3-1』,並依據『板規10』,予以水桶十二日Jin63916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 一、(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NM_gg7S (Suckcomic) 【文章標題】 R: [少年] 西索復活的不合理之處 【判決時間】 2016年06月14日 ─────────────────────────────────────── 一、(二)、判決 ─────────────────────────────────────── noei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lpllpllpl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plus203ft君違反『板規3-6、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併警告一次earthfury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j3307002君違反『板規3-5』,並依據『板規10』,予以水桶五十六日併警告一次senria君違反『板規3-1』,並依據『板規10』,予以水桶十二日al0313君違反『板規3-3』,予以警告兩次。 ─────────────────────────────────────── 一、(三)、理由 ─────────────────────────────────────── 1.a. 根據板規3-5,護航時不得以本部、他部作品或現實更爛之例證舉例對比己身 不致特爛,違者予以警告兩次。 1.b. 根據版規3-6,禁止一切迴避、模糊吐槽點或是訴諸感性表達之行為 經版友檢舉或大量出現後,違者將予以警告一次。 1.c.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1.d 根據板規3-3,護航者不得以幻想、推測之劇情予以護航。或要求讀者等待後續劇情 違者予以警告兩次。 1.e. 根據『板規10 漫吐板處罰條例』,累計滿三次警告者,水桶七日。 若曾被水桶、出桶後再犯板規以致遭水桶者,則加重處罰為二倍之刑。 2. noei君與lpllpllpl君護航時皆直接使用本部漫畫中其他不合理的情況 然而,兩者之舉例直接迴避原吐槽者提出之確切論點,以其他不合理之情況 模糊了本次不合理處,此種比附援引之護航方式已經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 3. plus203ft君之護航「不是寫實漫畫」因此「再不合理又如何呢」。 看似合理實為詭辯。就算漫畫不是寫實漫畫,若故事設定或基礎設定上,已經使 讀者對於故事本身之設定或是現實情況之認知上產生落差,且劇情中無法找到合理 之說明,即可發文吐槽。而護航時應以吐槽者提出之論點進行論述。 單單僅以「不是寫實漫畫」之模糊概念去忽略吐槽者提出確切實際之吐點 已經違反板規3-6,且經板友檢舉,達成判罰條件。 4. plus203ft均第二次的推文,「就算黑設定還是一堆人看,再不合理又如何」 「你要繼續追就是只能接受啊」,已經屬於使用「作品人氣」與「讀者心態」 強行銷滅吐點,已經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5. earthfury君推文時提到「嫌不合理的人真的很奇怪」,此為批吐槽者心態;另外 「當你都能忍受這些還看這麼後面就別說什麼不合理了」,此為『不爽不要看』之 變形,無論吐槽者基於何種理由看到現在,只要覺得不滿意就能吐槽,不存在因為 看到現在就不能吐槽的詭異規則。以批評吐槽者心態及行為強行消滅吐點,屬於 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6. j3307002君護航時直接舉例模糊原發文者提出之論點,違反板規3-5。 且經查曾於2015年4月24日遭警告兩次。【#1LELB3Ug】 加上本次一共累計四次,其中三次警告換為水桶七日。 又查j3307002君曾於板上具三次水桶記錄【#1LzED4iS (Suckcomic)#1MJj3JAQ (Suckcomic)#1MJn8cWr (Suckcomic)】。 本次為第四次水桶,加重八倍水桶日期,變為56日。 7.a. senria君先批評「一直咬不合理本來就很無聊」屬於批評吐槽者心態之行為 又說「獵人還是海放其他99%漫畫 不然也不會這麼多人看」是以讀者人數多寡 強行忽略吐點,屬於銷售量護航,已經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7.b. 經查senria君於板上有【#1JdOs3fB#1LqA3pJv】兩次水桶記錄 本次為第三次水桶,加重四倍水桶日期,變為12日。 8. al0313君之推文「西索是否為人類」為自我假設之議題,以此質問原吐槽者並消滅 吐點已經違反板規3-3,予以警告兩次。 ─────────────────────────────────────── 一、(四)、事證 ───────────────────────────────────────
lpllpllpl: 原地跳30公尺的設定 都能接受了 不要斷頭還能跑就好了06/11 20:17
noei: 獵人世界本來就沒辦法計較,誰可以解釋比司吉想變大就變大想06/11 20:11
noei: 變小就變小,這就是獵人啊,誰可以解釋獵人試驗一個考官可以06/11 20:11
noei: 吃下七十頭烤豬?十個小林尊都辦不到吧06/11 20:11
plus203ft: 獵人本來就不是寫實漫畫啊..一直咬不合理幹嘛?06/11 20:31
plus203ft: 如果劇情需要西索強到跳一下團長就死了也可以啊06/11 20:31
plus203ft: 只是不好看讀者少而已嘛06/11 20:31
plus203ft: 就算吃書黑設定還是一堆人看啊,再不合理又如何呢? 06/12 10:59
plus203ft: 你要繼續追就是只能接受啊,所以不懂一直咬不合理幹嘛06/12 11:00
earthfury: 現在才再嫌不合理的人真的很奇怪 當初就擺明告訴你06/11 21:20
earthfury: 念的修練跟其他漫畫的修練不一樣 念可以讓你練出一大06/11 21:21
earthfury: 有的沒的超能力 根本沒有極限 你說悟空可以練到用06/11 21:24
earthfury: 歸派氣功毀掉地球 但是他練再強不能自己變出精神時光06/11 21:25
earthfury: 屋 可是念練到能改變時空限制的技能一大票 這表示 06/11 21:26
earthfury: 富堅能用念的系統圓滿任何BUG 後來不是各種誇張離譜 06/11 21:28
earthfury: 層出不窮 當你都能忍受這些還看這麼後面就別說什麼不 06/11 21:29
earthfury: 合理了 看破這點就對獵人不用太期待了 06/11 21:30
earthfury: 對了我不是護航 我意思是前面更爛更不合理的才多哩 06/11 21:47
j3307002: 貓女死後都能偷襲小傑了,死而復活似乎也不算太離譜XD 06/11 23:37
senria: 一直咬不合理本來就很無聊 同樣不合理 獵人還是海放其他06/12 13:32
senria: 99%漫畫 不然也不會這麼多人看06/12 13:32
al0313: 都有新世界了 你確定西索是人類????? 06/12 19:19
─────────────────────────────────────── ─────────────────────────────────────── 二、(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NMd70JP (Suckcomic) 【文章標題】 轉 [情報] 日本獵人論壇的投票-西索 (標題357雷) 【判決時間】 2016年06月14日 ─────────────────────────────────────── 二、(二)、判決 ─────────────────────────────────────── jarry1007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newtypeL9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 ─────────────────────────────────────── 二、(三)、理由 ─────────────────────────────────────── 1. jarry1007君之判決理由同 一、(三)、3. 2. newtypeL9君之判決理由同 一、(三)、2. ─────────────────────────────────────── 二、(四)、事證 ───────────────────────────────────────
jarry1007: 討論合不合理真的是很奇怪 因為念能力本身就不合理了 06/11 10:34
newtypeL9: 貓女屍體在那邊跳舞有比較合理? 06/11 16:13
newtypeL9: 莫老五氣長到能把整個大廳灌滿二氧化碳有比較合理? 06/11 16:13
─────────────────────────────────────── 三、(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NMOJf6z (Suckcomic) 【文章標題】 Re: [少年] 獵人 有夠偏心 【判決時間】 2016年06月14日 ─────────────────────────────────────── 三、(二)、判決 ─────────────────────────────────────── senria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 ─────────────────────────────────────── 三、(三)、理由 ─────────────────────────────────────── 1. senria君之判決理由同 一、(三)、2. ─────────────────────────────────────── 三、(四)、事證 ───────────────────────────────────────
senria: 復活哪裡扯 小傑都可以被許願仙救回了 我覺得很合理06/10 02:58
─────────────────────────────────────── ─────────────────────────────────────── 四、(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NN3z8aJ (Suckcomic) 【文章標題】 R: [少年] 西索復活的不合理之處 【判決時間】 2016年06月14日 ─────────────────────────────────────── 四、(二)、判決 ─────────────────────────────────────── senria君違反『板規3-1』,並依據『板規10』,予以水桶十二日。 ─────────────────────────────────────── 四、(三)、理由 ─────────────────────────────────────── 1.a.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1.b. senria君之推文「有些人可能比較適合看海賊」,亦屬於「不爽不要看」之變形 不但與作品本身無關,甚至為批評吐槽者心態與行為之行為,此舉已經違反板規 3-1,予以水桶三日。 1.c. 經查senria君於板上有【#1JdOs3fB#1LqA3pJv】兩次水桶記錄 本次為第三次水桶,加重四倍水桶日期,變為12日。 ─────────────────────────────────────── 四、(四)、事證 ───────────────────────────────────────
senria: 你覺得不合理 我覺得很合理 西索本來就是不必合理的角色06/12 00:45
senria: 只能說 富奸的鬼才瑕不掩瑜 有些人可能比較適合看海賊06/12 00:46
─────────────────────────────────────── ─────────────────────────────────────── 五、(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HBiK4Sj (Suckcomic) 【文章標題】 [和平] 后宮甄嬛傳 【判決時間】 2016年06月14日 ─────────────────────────────────────── 五、(二)、判決 ─────────────────────────────────────── Jin63916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 五、(三)、理由 ─────────────────────────────────────── 1.a.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1.b. 該推文之文章為板上和平亂吐之活動,文章多樣且數量龐大,吸引眾多板友參與 屬於本板特殊活動,若以惡意訪客直接處置,恐有過當之疑慮。 然而該推文批評吐槽者能力,已經違反板規3-1,因此予以水桶三日。 ─────────────────────────────────────── 五、(四)、事證 ───────────────────────────────────────
Jin63916: 吐得好爛,為什麼不能噓...自High之地12/25 15:31
─────────────────────────────────────── ─────────────────────────────────────── 六、上訴與救濟 ─────────────────────────────────────── 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判決後三日內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 裁判板主:jschenlem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ckcomic/M.1465864457.A.03F.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schenlemn (120.126.40.65), 06/14/2016 08: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