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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檢舉亂吐護航被告知此問題暫不處置,前因後果如下: 檢舉原因: 推 purplvampire: 亂吐護航#1NmiQbGN 09/01 19:40 → purplvampire: 推 sdamel: 該吐的應該是沒有斬2歸鄉巨人手腳的橋段 09/01 19:40 版主回應: 推 jschenlemn: @purplvampire 該推文提出該吐的項目 09/04 04:46 推 jschenlemn: 就行為上不能算是護航,因為他沒有針對你的吐點討論辯 09/04 04:48 → jschenlemn: 然而此行為畢竟直接忽略掉原發文者提出的吐點 09/04 04:48 推 jschenlemn: 並且自行提出看法進行討論,嚴格來說確實模糊了原文的 09/04 04:49 → jschenlemn: 吐點,類似這不是重點的違規。 09/04 04:49 → jschenlemn: 可是這不是重點構成必須有表示該吐點不重要或者批評 09/04 04:51 → jschenlemn: 吐槽者要其忽略吐點,這兩者該推文都不明確 09/04 04:54 → jschenlemn: 因此暫時不處置,然而往後應該會用3-4判3-6處置 09/04 06:15 依據版規亂吐文規範: 使用該文章者一律禁止護航 http://imgur.com/lceVHKb 而該版友已違反版規之非典型護航條文內容: 迴避一切吐槽點而不屬於上列項目之內容 http://imgur.com/MmHksGt 以版主的回覆內容來看: 「他沒有針對你的吐點討論辯,然而此行為畢竟直接忽略掉原發文者提出的吐點, 並且自行提出看法進行討論,嚴格來說確實模糊了原文的吐點。」 版主顯然已承認該版友之推文屬非典型護航,卻以不是重點構成之違規事項之滿足要素 來判決,忽略非典型護航規範之存在,以及亂吐文規範之原則為使用該文章者一律禁止 護航,顯有疏失,故向版務群申訴之,請版務群重新檢討並處理。 --
obov: 雷姆教 雷姆教 雷姆幫你蕊懶叫08/22 00: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29.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ckcomicBM/M.1472955516.A.B44.html
killeryuan: 提出別的吐點一般是允許的 因為算是吐槽 09/04 15:06
killeryuan: 這是我的看法啦 09/04 15:07
purplvampire: 問題這是亂吐文,吐槽一律禁止不是嗎? 09/04 16:37
purplvampire: 喔不對是護航XDDDD,提出別的吐點不算是消滅原吐點 09/04 16:39
purplvampire: 嗎? 09/04 16:39
jschenlemn: 單純提出吐點算是吐槽沒錯,不過這推文比較麻煩的是 09/04 18:37
jschenlemn: 有提到『該吐的應該是』,亦即推文者本身認為自己提出 09/04 18:38
jschenlemn: 的吐點比原發文者的還「該吐」;但這是否表示推文者 09/04 18:39
jschenlemn: 「表示」這不是重點或者這不該吐,判定上會比較有爭議 09/04 18:40
jschenlemn: 也就是能不能從推文的「該吐與應該」直接認定為推文者 09/04 18:43
jschenlemn: 表示原文「不該吐與不應該」,是裁罰的問題所在 09/04 18:44
purplvampire: 那我建議版主就此判例設定原則,未來一體適用 09/05 13:12
eno4022: 他既然針對吐槽A點的文章推文說"該吐的是B" 09/05 14:39
eno4022: 那言下之意就是"A不該吐啊" 09/05 14:40
eno4022: 如果他想表達的是B比A還更該吐槽,那他應該說 09/05 14:41
eno4022: "更該吐的是B" 所以我不覺得這有啥爭議耶 09/05 14:43
eno4022: 該吐的是B => A不該吐 09/05 14:45
eno4022: 更該吐的是B => 我認同A該吐,但B更該被吐 09/05 14:46
jschenlemn: 言下之意或許如此,但嚴謹來說不能這樣看 09/05 20:27
jschenlemn: 因為不是B該,A就不該,就像該帶傘的下雨天 09/05 20:27
jschenlemn: 但不代表沒下雨就不該帶傘(還是要遮陽呀) 09/05 20:28
jschenlemn: 況且這個案例也是由言下之意「暗示」了不該吐 09/05 20:31
jschenlemn: 再由不該吐連結到板規3-4違規,多多少少有類推適用的 09/05 20:32
jschenlemn: 疑慮,如果照正常3-4判下去往後會比較麻煩 09/05 20:34
jschenlemn: 要判的話還是傾向3-4判然後以3-6處置 09/05 20:37
jschenlemn: 要怎麼寫還在思考 09/05 20:37
purplvampire: 沒關係,有爭議就確定清楚,讓大家有個依循的方向 09/05 20:42
jschenlemn: 想一想算了 不用那麼麻煩 於#1NpOFf9- (Suckcomic判決 09/05 22:42
purplvampire: 顆顆,版主辛苦了 09/14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