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rstkiki: 未達違規標準,文內有明確舉例討厭該角色的點 02/06 04:18
最後問一次
板規說
另一種假吐嘈文,就是文章本身看似在吐嘈,其實只是不斷宣傳自己的特定喜好
例如:我對單馬尾墨鏡娘的消失感到絕望,單馬尾才是世間的正理,是生物學上的
強勢基因,而當漫畫的風潮從墨鏡走向平光眼鏡,它就失去了可供閱讀的
正當性了。
"諸如此類,雖然不能說沒有吐嘈點,但是有把漫吐板當個板的嫌疑"
這樣不符合?
※ 編輯: nightfish (1.169.35.106), 02/06/2019 04:58:11
※ 編輯: nightfish (1.169.35.106), 02/06/2019 05:04:41
→ firstkiki: 我文章看了好幾次,文末提出喜歡另一角色僅僅幾句描述 02/06 05:11
→ firstkiki: ,並不符合"宣傳自己特定喜好" 02/06 05:12
抱歉我以為特定喜好是指個人好惡
也抱括討厭的部分
所以是精準的單指"喜歡"的部分
了解了
抱歉浪費您這麼多時間
※ 編輯: nightfish (1.169.35.106), 02/06/2019 05: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