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kh1029 連續轉載他人翻譯文章未註明出處,詳情可參考#1K090eJX
經板友指證後消滅證據,修改來源,甚至激進直接刪除文章;
原應判決水桶三個月,但有在時間內推文解釋,也承認自己錯誤,
但抄襲翻譯甚至直接占為己有此風不可長,故判決水桶一個月。
期限屆滿請自行來信申請解除。
再次呼籲請尊重他人勞動成果,轉載他人文章請完整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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