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ganker (Hogan)
看板TAXI
標題Re: [討論] 有關事故後續處理請益
時間Tue Apr 28 20:34:59 2015
於本日前往保險公司作和解,原本已談好車子修復全部為對方負擔,另
賠償給我20000元營損(4/19-4/28加車輛進廠約八個工作天)
對方妹妹前往樓下領錢時,我已與對方哥哥(駕駛人)簽好和解書
而對方妹妹上樓時,突然冒一句,我還是覺得很貴
(汽車修復原廠估價24511+對方答應的20000元)
然後一直說,她們的車原廠估了47xxx, 假如今天簽好和解,肇責出來後我有過失
是否她們就求償無路? 然後反反覆覆的,說等5/4調解委員會在談
anyway, 隨她們了, 我離開後心想,駕駛人也不是對方妹妹,可能我在調解委員會時,
我就會提出他並非駕駛人,希望不要干涉調解內容
而,該請求賠償的我想我當天會提出到足額,(我有固定記帳,月休3-4日,平均2500元)
加wish車租算650元
待調解後再行向各位大哥報告
※ 引述《hoganker (Hogan)》之銘言:
: 各位大哥好,小弟於本日4/19 下午3點多在台中市西屯路發生事故
: 起因為我在停等前車移動,車為靜止,然後突然碰一聲,車屁股被親了 TMD
: 車上還坐著乘客,之後報了警
: 我下車時有先問對方,你們是開太快還是怎樣, 他們說: 煞不住
: 作完筆錄後,我跟對方說我要去TOYOTA估價,今天保養廠都沒開
: 對方開始一臉不悅說,原廠很貴,我們有認識的
: 靠夭, 貴關我屁事嗎? 原廠我開的嗎?
: 當下火大, 不理他
: 而我也通知了我的保險公司
: 想請問
: 除了修復車輛,有關營業損失該如何求償?
: 我每天都有計帳的習慣
: 謝謝各位大哥
: 總覺得現在人怎麼都很妙, 把違規當應該, 把肇事當沒事
: 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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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ganker (110.27.4.129), 04/28/2015 23:19:23
推 LT134P: 營損的金額+每日租金 這價錢算還可以 04/28 23:21
→ hoganker: 對方嫌:喔……那麼好賺哦,然後我心想,不需要談了 04/28 23:49
推 LT134P: 真不可理喻... 所以要等二次調解了喔 04/28 23:55
→ hoganker: 今天是去保險公司先談,有第三方人,不想讓對方覺得我敲 04/29 00:04
→ hoganker: 竹槓,提出我的要求,第一次和解是下星期一,根據他們會 04/29 00:04
→ hoganker: 講好又一直翻盤的經驗,我有準備等到民事庭了(改天問 04/29 00:04
→ hoganker: 問以前上班的法務部看看怎麼處理) 04/29 00:04
推 nature5566: 加車租是否不合理? 而且2500不是實的 是不是應該扣一 04/29 02:38
→ nature5566: 點 04/29 02:38
→ hoganker: 原本就打算全包的,總是有均價後開始扣,現在等調解, 04/29 09:06
→ hoganker: 我也可以說他在這些日子包了我的車,還優待價給他呢! 04/29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