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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如下 我在鼎中路右線車道等紅綠燈,準備右轉上國道10號回台南。 綠燈了起步的同時,右前方一輛機車從前面給我擦撞。 http://i.imgur.com/Vz7UWqx.jpg
http://i.imgur.com/PmSpySR.jpg
他當場沒立刻等警察來處理,僅留下聯絡電話。就馬上離開了。 http://i.imgur.com/a7UazPW.jpg
此為車子受損部分 我等警察來了之後,做玩口頭筆錄。 即離開了。因為無法拿到事故聯單。無對方名字無法開立給我。 隔了一天,警方要我拿行車紀錄器過去。但因為我人在台南所以還未拿給警方。 對方遲遲不與我聯繫。 也傳了簡訊請他與我聯繫。 直到我今天用其他號碼打電話給他, 事後才回撥 對方覺得沒有錯,跟我說他在等警察跟我聯繫,與等我的行車紀錄。 但警察不介入民事賠償的部分。 一直在那講一些覺得自己沒有錯。 整個人就好火大?開車跟她講了近15分鐘電話。卻沒有一個結果。 我只要求對方賠償我車子烤漆部分,這樣很過分嗎?? 還跟我說你們計程車司機就是很會凹?? 我整個人快抓狂了。難道我這樣錯了嗎?? 還問我是很缺錢逆?我整個就無言。只是希望事情快點處理好?跟缺錢什麼關係阿? 事後我通完電話我還有傳了簡訊給他 如下 我 http://i.imgur.com/PbaJjKj.jpg
http://i.imgur.com/FxwKw6y.jpg
對方 http://i.imgur.com/vk1bpKX.jpg
http://i.imgur.com/WSalNbd.jpg
這到底怎麼解決。。 這樣做到底哪裡錯了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56.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I/M.1431033685.A.3CF.html
junji: 粗臘可推掉八成 如果是我自已的車 沒傷到鈑金 會當場跟他拿 05/08 06:48
junji: 個一千塊 回家自己先用臘推 以後有時間再一次處理 不過對丫 05/08 06:49
junji: 方的態度很差 支持你跟他耗下去 05/08 06:50
domago: 上調解 以外面一片三千下去談 05/08 07:26
LT134P: 幹 這種口氣直接營損跟租金都跟他收了啦 05/08 14:00
LT134P: 先申請上調解吧 你有時間的話就跟他慢慢耗 05/08 14:01
LT134P: 標準敬酒不吃吃罰酒 05/08 14:01
hoganker: 直接調解免談,我上回的經驗 05/08 20:12
n504144: 對方現在又跟我說要等鑑定?? 05/08 22:04
n504144: 鑑定不是要花錢嗎?? 05/08 22:04
n504144: http://i.imgur.com/RO7rqI8.jpg 05/08 22:06
hoganker: 錯,初判會先出,報案後一星期,申請初判(約一星期), 05/08 22:57
hoganker: 然後,若申請鑑定,大約40-60個工作天,會先招集雙方開 05/08 22:57
hoganker: 個會,但大多以警方初判為準則, 05/08 22:57
hoganker: 交通事故鑑定3000元,想申請的付費,沒有規定一定要請, 05/08 23:01
hoganker: 調解三次未果,民事庭 05/08 23:01
hoganker: 然後要耐心等,別在跟對方傳簡訊或聯絡,免得失言,有保 05/08 23:02
hoganker: 險交給保險處理, 05/08 23:02
shellhelix: 三寶!永遠自以為自己沒錯,建議樓主就實現他的偏見: 05/09 06:14
shellhelix: 難搞 05/09 06:14
shellhelix: 看來後來對方有做功課,正確做法是等初步判定表出爐 05/09 06:19
shellhelix: 後,依肇事比例及折舊跟他索賠,而維修單據也得key上 05/09 06:19
shellhelix: 維修時數,以要求賠償租車金額,她說得對,你怎麼確定 05/09 06:19
shellhelix: 全是他的錯呢? 05/09 06:19
wowblbl: 司機大哥,我懂你明白,上次我也是遇到這種的,雖然最後 05/11 04:56
wowblbl: 是圓滿結束,但事後想想還是很甘…大哥加油 05/11 04:56
tazmanian122: 他人沒受傷,那不知道車子是我個人的生財工具,以下 05/11 11:34
tazmanian122: 不知道告不告的成……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之間接毀 05/11 11:35
tazmanian122: 損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 05/11 11:35
tazmanian122: 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05/11 11:35
tazmanian122: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05/11 11:35
LT134P: 應該不行 他算「過失」不算「意圖」 05/11 12:33
LT134P: 不過你要嚇嚇他就告吧XD 至少會傳喚他到偵查庭說明 05/11 12:33
LT134P: 只是八成起訴不了 但應該能給對方下馬威 05/11 12:33
domago: 毀損不罰過失犯啦 警察就不受理了 現在就是把費用都列上叫 05/11 21:32
domago: 她賠 05/11 21:32
LT134P: 提告可以直接到直接到地檢署按鈴吧 檢察官也是要開庭請 05/12 00:42
LT134P: 當事人說明 縱使不起訴也是要經過這道手續不是嗎 05/12 00:43
LT134P: 希望我認知無誤 05/12 00:43
domago: 除非舉證有毀損之故意 檢察官才會傳當事人去說明 一般車 05/12 01:07
domago: 禍屬應注意而不注意的過失 自然不成立 05/12 01:07
wowblbl: 長知識了,之前車禍鬧的有點僵時,還在想說能不能用毀損 05/12 02:45
wowblbl: 去告他… 05/12 02:45
LT134P: 原來如此 感謝解答 05/12 11:03
happ78789: 紅明顯 人走當下就告肇事逃逸了 05/12 12:59
winner768: 支持你跟他這種人耗下去! 05/17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