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oudlaba: 你誰o'_'o 04/07 23:32
我是嶺東科大應用外語的一年級生
推 noobismeok: 你是誰? 04/07 23:37
我是嶺東科大應用外語的一年級生
※ 編輯: llllllliu (175.183.62.166), 04/08/2018 01:42:43
※ 編輯: llllllliu (175.183.62.166), 04/08/2018 01:43:18
噓 noobismeok: 然後呢?名字?連絡方式? 04/08 11:37
推 mixcat70: 問那麼細是想做啥 04/08 11:56
推 devilshadow: 這樣的資訊還不夠嗎,都說站內信了 04/08 12:12
謝謝你抓到重點了TAT
→ noobismeok: 把撿到的證件給別人,其實要做人別確認,如果對方拿去 04/08 13:11
了解!謝謝
→ noobismeok: 作犯罪使用,是會要跑法院或地檢署一趟的可能。 04/08 13:12
※ 編輯: llllllliu (175.183.62.163), 04/08/2018 13:46:13
推 devilshadow: 這種事留給撿到的人跟原PO來做確認不就好了 04/08 14:30
嗯嗯!所以才想說不要留太多資料在平台上 謝謝你TAT
※ 編輯: llllllliu (111.83.125.212), 04/08/2018 14:56:34
※ 編輯: llllllliu (111.83.125.212), 04/08/2018 14:58:13
推 noobismeok: 其實,進了法院跟地檢署,法官跟檢察官只會跟你說, 04/08 15:21
→ noobismeok: 為何撿到的人不交給警察?為何要自行將證件交給對方? 04/08 15:24
→ noobismeok: 你有確認對方身分嗎?你有能力作確認嗎? 04/08 15:26
→ noobismeok: 這刷新我對於撿到證件後的處理方式。 04/08 15:27
→ noobismeok: 完全跟車禍一樣,一定要報警或交由警察處理。 04/08 15:27
→ noobismeok: 撿到證件,並將證件交給某人,這種生活上的小事情, 04/08 15:29
→ noobismeok: 撿到證件的人,在法律上其實是負有相當的風險。 04/08 15:31
謝謝你這麼仔細的解釋!遇到類似狀況也會多注意的
※ 編輯: llllllliu (111.83.125.212), 04/09/2018 0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