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NFSH102n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adeon (婊子與狗天長地久)》之銘言: : #1M-KhbP9 (MobilePicket) : 檢舉ㄐ大大你怎麼看這篇? : 我是覺得幹你娘 : 人身攻擊都這麼明顯了其他版主還可以護航是殺小 : 如果我對於這樣的處分不滿要怎麼申訴? : 檢舉ㄐ大大能不能和我並肩作戰, : 一同桶下垃圾版主? : 意者站內信:) 檢舉ㄐ最近連回我板務站內信說:「好」或「不好」都懶得回了, 況且這個又是他板板務,更不可能回你的, 如果,他會回你,我就發P幣給樓下所有的人。 關於這個問題,就我來回答你就好,殺ㄐ不需要使用牛刀啦。 「人身攻擊」這件事通常是必須要有指定特定對象啦, 那一篇原文很明顯就是在介紹某品牌的新手機, 被檢舉人推文說:「沒lp的賴皮鬼還沒換id阿」 說實在真的看不出他是在指誰,要硬說有,也是指原發表文章的人。 那你是原發表文章的人嗎? 如果是,你也要先證明原發文人是你的分身呀, 要不然你就自己開分身(原發文人)檢舉呀。 如果,被檢舉人是說:「XXX 沒lp的賴皮鬼還沒換id阿」 那麼 XXX 就可以檢舉他「人身攻擊」,這個就會成立。 還有,有指定特定對象做人身攻擊案件,也是必須要當事人才可以檢舉。 所以,我們就別浪費時間並肩作戰惹,穩輸的。 by 南一中 102nd 榮譽優文主席 兼 廢文小律師 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NFSH102nd/M.1459971353.A.672.html
bill1224: 這篇不錯喔 04/07 08:57
KenWang42: 說得好 陳懂就是蠢 04/07 09:02
Radeon: 你懂什麼? 04/07 10:55
Radeon: #1N1Hz-Sp (MobilePicket) 當事人都出來檢舉了 04/07 10:56
Radeon: 幹幹幹 按到推 04/07 10:57
Radeon: 等等噓回來 04/07 10:57
marchs24145: 觀念正確 04/07 12:48
e223445: 讚讚 04/07 13:29
bill1224: 為了紅包再推 04/07 13:53
hlvj: 是不是該發錢惹 04/07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