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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金色證書的大大, I have been playing baseball for 20 years 有些老師說不行這樣用,有些說可以, 說不行的因為打球這動作是一直持續,不可能20年一分一秒都一直打, 所以for後面改成2 hours是合理的, 但說可以的老師說打球這動作是一種習慣,而且以後也會打,所以可以這樣描述 我想請問這句文法是正確的還是錯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96.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EIC/M.1584426141.A.A49.html
exempt : https://reurl.cc/20gGp6 03/1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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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empt : 結案! 03/17 14:59
Lumia625 : 樓上答案簡潔有力 03/17 18:54
daviddoffabc: 謝謝E哥 03/17 20:14
P0970509782 : 說不對的老師,自己文法沒學好!台灣到底要容忍這 03/19 08:52
P0970509782 : 些半吊子的英文老師到那時候? 03/19 08:52
whitecolor78: 我覺得要這樣講 後面要加一個時間副詞完善語意 03/20 21:16
whitecolor78: 一個頻率 例如每週一次 再加持續20年 才有意義 03/20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