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way: 本來就不行了...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 07/19 21:23
推 Ouiful: 以後大家就會開始拼命跑,跑成功賺9萬 07/19 21:52
推 jasonchunju: 這根本GTA吧,躲進房子裡存檔警察就沒輒== 07/19 21:59
推 HLPT: 法官腦殘喔 以後酒駕遇到警察 只要跑得回家就沒事 07/19 23:27
推 HLPT: 法官根本太注重程序 因為一開始就以不是以酒駕而是以逆向為 07/19 23:31
→ HLPT: 理由追到地下室 雖然追到後才聞到酒味 難道一路酒駕不是違規 07/19 23:31
→ HLPT: 事實明確嗎? 07/19 23:31
→ knightking: 加油,快逃跑,只能撞死法官唷 07/19 23:35
推 samnpc: 只能期待下一個被害人是法官了 07/19 23:41
推 bsjimmy: 恩 該死的程序正義 07/20 03:44
→ jk3119: 又是這種鬼案例,社會會變成這樣,全民要一起承擔! 07/20 08:05
→ jk3119: 酒駕永遠抓不完就是這樣,有僥倖的心態,會因酒駕而死的人 07/20 08:06
→ jk3119: 只會越來越多,不會變少… 07/20 08:07
推 chiling0107: 以交通違規發動跟以疑似酒駕發動多少是有差別啦... 07/20 11:06
→ chiling0107: 雖然我懷疑法官一律會裁定不罰(? 07/20 11:06
噓 AFKwarrior: 人權大進步 07/20 15:12
推 ComfortPTT: 法官玩GTA上癮 07/20 17:01
推 q7511966: 想看判決文,記者報導的可信性真的很… 07/21 10:18
→ q7511966: 這邊有沒有知道的學長可以提供一下嗎( ̄▽ ̄) 07/21 10:18
推 Ouiful: 新北地院1040430判決104年度交字第2號, 07/21 12:20
推 t158384991: 會跑的不要追,萬一自撞死了,自己不是惹的一身腥 07/21 15:43
→ Ouiful: 台灣需要的是不開單、不追車、不攔人、不阻止犯罪的警察 07/21 19:35
推 q7511966: O大,我到新北地院網站說超過2個月不提供,有其他方式嗎 07/21 19:41
推 loveway: 不開勉強的單 ...雖然消極 但自保...吧 07/21 19:43
→ q7511966: 抱歉,我找到了= =" 07/21 19:43
→ knight74719: 以後酒駕遇到警察記得往最近的地下室跑就對了 07/21 19:53
推 q7511966: 詳細看完裁判書後覺得無言欸,法官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07/21 20:06
推 d80338: 就無限擴張比例原則啊~判桃園開槍的學長也是 07/25 00:44
推 cat2: 你永遠不知道犯人上個動作倒車 下個動作是不是加速撞過來 07/26 16:25
推 steve11081: 法官曰:你們可是受過警專專業訓練,必須分辨出來犯 08/03 18:50
→ steve11081: 嫌的動作是要幹嘛! 08/03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