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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 我個人覺得這次的班長是無辜的 他們只是延續以前留下的不成文傳統教育新生 是學校該要考慮將學生訓練的體能要求明文納入規範的時候 簡單說就是制定學生管理訓練的sop 包含施以體能訓練時機、方式、範圍、界限 體能訓練超出學生負荷的急救程序 藉此保障隊職官、實習幹部放膽訓練 另一方面則保障學生安全 不是說出事了就不操、這也違反警察教育目的 而是要「依規定」訓練 規定在哪?規定的好壞?有賴學校長官的推動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6.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440036597.A.807.html
finalplayer: 吃力不討好還記大過,印證苦幹實幹撤職查辦,東混西 08/20 10:42
finalplayer: 混ㄧ帆風順。 08/20 10:42
hsuchihjung: 被記過的班長是長官下的棋子,反正出事一定是基層扛 08/20 12:32
hsuchihjung: ,外勤也一樣 08/20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