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se987 (喬凡尼)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閒聊] 這次事件的反思
時間Thu Aug 20 11:19:47 2015
※ 引述《CHS5566 (CHS)》之銘言:
: 平心而論
: 我個人覺得這次的班長是無辜的
: 他們只是延續以前留下的不成文傳統教育新生
: 是學校該要考慮將學生訓練的體能要求明文納入規範的時候
: 簡單說就是制定學生管理訓練的sop
: 包含施以體能訓練時機、方式、範圍、界限
: 體能訓練超出學生負荷的急救程序
: 藉此保障隊職官、實習幹部放膽訓練
: 另一方面則保障學生安全
: 不是說出事了就不操、這也違反警察教育目的
: 而是要「依規定」訓練
: 規定在哪?規定的好壞?有賴學校長官的推動
平心而論,
軍警一直都有這種私下體罰的陋習
有機會改正也好
因為一直沿襲過去學長的作法 沒有機會思考這樣做到底正不正確 合不合法
當然可以處罰 但私下體罰就是不行
不然難道學長個人就是公權力代表了嗎?
訂一套規則出來 罪行法定
以及
校訓誠,結果警察最愛說謊。為了面子,什麼尊嚴都不要了,會被酸真的也是剛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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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udu5566: 也是 軍警這種學長學弟制風氣根深蒂固很久了 實習幹部有 08/20 12:37
→ dudu5566: 的會因為個人喜好亂電人也不是沒聽過 趁這次立下規定 把 08/20 12:38
→ dudu5566: 實習幹部的權力定清楚 什麼時候可以命令學弟作體能 做到 08/20 12:38
→ dudu5566: 什麼程度 而不是憑實習幹部自由心證來處罰人 出事了還要 08/20 12:39
→ dudu5566: 幫學校扛 08/20 12:39
推 Cherishanar: 只能說學弟妹越來越不耐操了……(茶……) 08/20 12:59
→ Cherishanar: 不然以後都用扣分就好……影響分發單位應該就夠嚇人 08/20 13:00
→ Cherishanar: 了~ 08/20 13:00
→ a710056: 3、40年前才有「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 08/20 13:06
→ a710056: 民國104年的現在還要玩這套嗎? 08/20 13:06
推 blackskyz: 警界腦子都停留在3、40年前啊 08/20 16:38
噓 ZoranGragic: 不訓練不磨練造就媽寶警察 我覺得好潮啊~ 08/21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