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o (gpo)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大家有看過這個嗎
時間Tue Apr 5 22:16:18 2016
(急件)"考試院又針對警消、海巡開刀,想斷了警消、海巡人員轉任一般行機關的路"提出
的理由,竟只是[警察屢有轉任或調任一般行政機關職務之情形發生,造成警察人力不足
及培育資源之浪費,是以,為滿足警察機關之用人需要,爰刪除...] 警力不足,主因應
是大環境不佳,政治人物惡鬥,讓警察淪為政治犧牲品,許多優秀警察有不如歸去之感,
如有機會及意願至其他行政機關任職,延續公務生涯,這是警察基本權益,考試院政策起
草團隊,對此事實的認知有嚴重落差,貿然且不負責任推出此修正草案,不知存何居心,
實嚴重打擊警察士氣,人微言輕,請警消、海巡同仁團結,一起為自己的權益打拼,踴躍
表達意見~
"任何人得於公告日起7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法規司第三科承辦人沈菁菁(電話:0
2-82366502,傳真:02-82366497,電子郵件帳號:ab9673@mocs.gov.tw,地址:臺北市
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陳述意見。"考試院於清明連假前105/3/31公告此事,倉促以最速件
發文,並限制7日內可表達意見,此心態相當可議,利用掃墓忙碌之際,強渡關山之用意
相當明顯。大家要團結,莫讓此種偷渡行為得逞~ 讓考試院高層重視警消、海巡人員的權
益,莫讓警消、海巡淪為次等公務人員.!!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732&Page=4984&Index=3
摘要與[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草案總說明]與警察相關部分:
貳、「附則」部分
一、現行附則一至四之規定,未作修正。
二、鑑於警察工作首重職能訓練及勤務歷練,警察機關對於警察人員均需規劃一套完整之
培訓機制,並仰賴資深同仁在實際執行勤務上之經驗傳承,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或
安檢行政人員考試及格人員,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取得各
該職組職系之任用資格者,或依該表備註欄調任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尚得適用之職
系職務後,即得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認定職系專長,調任一般行政機
關職務,因屢有轉任或調任一般行政機關職務之情形發生,造成警察人力不足及培育資源
之浪費,是以,為滿足警察機關之用人需要,爰刪除原附則五有關「除具有現職公務人員
調任辦法第五條至第八條擬調任之職務職系專長者外」之規定,將該附則規定修正為「依
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或安檢行政人員考試及格,取得各該職組職系之任用資格者,
不得調任其他職組之職系。」
三、警察特考及格人員既不得適用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調任其他職組之職系,基
於調任之合理性及衡平性考量,爰參酌附則五規定,刪除原附則六有關「除具有現職公務
人員調任辦法第五條至第八條擬調任之職務職系專長者外」之規定,並修正為「依『依法
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備註欄規定,在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任職
尚得適用之職系者,不得調任非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各該職系暨其同職組其他職系
。」,並移列至附則五後段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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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veway: 之前警轉消就搞過了...人力不足 04/05 22:55
推 gundam0613: 現在越來越血汗 福利一直被刪 查一下就知道 不懂為啥 04/06 00:15
→ gundam0613: 一直有人要考進來 以為自己是例外嗎 04/06 00:15
推 ilovesnow: 進來就別想逃 04/06 01:06
→ tospykid: 想進來就是不知道,以為待遇福利不錯,進了才知道屁事多 04/06 04:05
→ tospykid: 又卑微,其他公職有缺不轉嗎?反正不行再找警察協助,好 04/06 04:05
→ tospykid: 棒 04/06 04:05
推 nerv072: 推樓上 04/06 04:53
→ nerv072: 什麼都要協助協助協助 04/06 04:54
推 jcasd63: 電話已打 大家一起發聲 04/06 15:20
→ luciful3: 加油 04/0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