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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新聞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25/846242 台中市一名莊姓女子去年6月在金龍街旁見一名市警二分局謝姓警員處理路邊車輛併排違 規事件時,與民眾發生爭執,不滿謝男對違規群眾說「你們只有300元的人格」,適逢謝 男的警用機車鑰匙不見,謝男又通報勤務中心「有人偷東西」,莊女氣得一腳踩住地上的 鑰匙,不讓看見鑰匙的謝男撿起,稱除非謝男對現場群眾道歉,否則不給撿。事後莊女以 2萬元與謝男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莊女有期徒刑3月,易科罰金要罰 9萬元。去年6月3日中市警局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謝姓警員接獲陳情案,前往北區金龍街對 車輛並排、違規停車開罰單時,與被開單、不滿民眾起爭執。謝男回頭發現機車上一整串 鑰匙被拔走,該串鑰匙包括警用機車、派出所槍櫃、彈櫃、辦公桌等7支鑰匙,他趕緊通 報勤務指揮中心,稱警用機車鑰匙失竊,莊女在旁聽到。一名施男自稱有一名學生撿到鑰 匙轉交給他,從遠方將鑰匙丟給謝男,謝男一時沒接到,鑰匙掉落地上,莊女用右腳踩住 ,指控謝男通報鑰匙「失竊」,是誣指在場所有人偷竊,若是不道歉,就不讓他拿走鑰匙 。雙方對峙10秒多,謝男又以無線電呼叫支援,施男與友人將莊女拉離,莊女仍被到場的 警員們逮捕。莊女到案辯稱,謝男執法態度惡劣,說「警察辱罵我們人格只值300 元,為 什麼他執法就可以這樣說話?」莊女說加上之後警察又污衊在場有人偷他的鑰匙,更讓她 生氣。莊女說剛好她走路時,低頭看到自己的腳踩到謝男的鑰匙,因此才藉此要謝男跟大 家道歉,否認觸犯妨害公務罪。台中高分院認為,莊女不尊重執行職務的警員,對警員施 以強暴行為,妨害警員執行公務,藐視警員公權力,不過雙方已達成和解,判3月以資警 戒。(鄧玉瑩/台中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461558552.A.6C2.html
drawback: 這什麼劇情 04/25 12:36
epsilon1115: 肯定是想拿鑰匙換銷單,結果科科 04/25 14:29
panxchan1118: 就新聞內容來看本來單也不是開在她身上…… 04/25 15:04
SPFH120: 川寶踩鑰匙的行為,讓他虧了十一萬XDDDDDD 04/25 15:15
loveway: 同所過 超級優秀又認真的學弟!! 04/25 15:21
oneradish: 女方辯解的有點好笑!0分! 04/25 15:27
blackskyz: 小孩子一樣 04/25 16:19
monkey870808: 三個月,爽 04/25 18:12
ko847688: 關給她爽 04/25 18:46
SIGSauer: 8.7分 04/25 19:24
ab318612: 87分不能在多了 04/25 19:38
AFKwarrior: 87 04/25 21:21
g243536: 為什麼要合解~ 04/25 22:46
nerv072: 幾歲了還在拔鑰匙…… 04/26 02:36
ilovesnow: 不合解大概也是3月,不要太高估法院,有錢就拿 04/26 03:00
g243536: 好像也是~~那為什麼才2萬就合解~好虧的感覺喔 04/26 12:09
NAXN: 人格三百元,已經比二百五,多五十了 04/26 16:18
SPFH120: 妨害公務其實也差不多在這個刑期的左右而已... 04/26 16:49
SPFH120: 不和解反而吃虧~ 04/26 16:49
harry050111: 和解錢拿一拿比較實在 04/27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