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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29/873278/%E7%9E 新聞內容: 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一名陳姓派出所警員(約30歲),前天在西屯路、東大路口取締一名 女騎士違規,開了罰單後,竟查詢對方的車籍資料,取得女騎士手機號碼後擅自加LINE, 傳訊息給對方:「不知道是否有這個榮幸認識妳呢!」女騎士氣炸了,將過程PO在臉書上 ,痛批:「覺得很扯,要業績也要把咩!」再被網友轉貼至PTT。警方表示,陳員目前休 假出國中,但他違反值勤規定,絕對會嚴懲。 女騎士在臉書發文,一開始就寫說:「真心的覺得瞎爆了!」她說,前天沒有兩段式左轉 ,所以被開了一張紅單,結果到了晚上收到一個line,這個警察竟然看了我的電話,擅自 加我的line。女騎士痛批:「覺得很扯,要業績也要把咩(妹)!」 女騎士還附了一張LINE的對話截圖,陳姓警員先問:「請問一下,在嗎?」還裝熟直接稱 呼對方名字:「請問妳是XX嗎?」並表示:「我是今天在東大路與西屯路口,與妳相遇的 那位波麗士(照片中的男生),那時候不好意思開口問妳,不知有沒有這個榮幸認識妳呢 ?」 網友將女騎士在臉書上的PO文,轉貼至PTT警察板,轉貼的網友疑似也是警察,標題為「 台中的學長請自重」,網友紛紛痛批:「瞎,開單還加對方line...有腦嗎?」、「老鼠 屎,賴的照片還有他和馬子照,北目」、「違反個資法,應該會被督察組函送」。 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表示,陳員目前未婚,5個多月前才從台北調至台中服務,他昨天休 假前往日本旅遊,預計下周三才返台,經以電話初步詢問,陳員坦承見該名女騎士長得漂 亮,想和她交朋友,因此,開單後返回派出所查詢其車籍資料,取得其手機號碼後加LINE 、傳訊息。 警方說,警員開單後查詢車籍資料是為了避免製單錯誤,但陳員擅自從車籍資料取得對方 手機號碼,做為私人交友用途,已有違反個資法之嫌,分局將在他返台後進一步調查,絕 不護短。(鮮明/台中報導) http://i.imgur.com/IPDOely.jpg
中市六分局副分局長表示: 1.最重2支申誡 2.陳姓員警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陳因具有公務員身分,可加重刑期二分之一,最重可判7年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83.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464511742.A.9C4.html ※ 編輯: qwertyuiop93 (1.160.83.222), 05/29/2016 16:51:52 ※ 編輯: qwertyuiop93 (1.160.83.222), 05/29/2016 16:57:29
loveway: 等著回國去督察組做訪談筆錄吧...05/29 17:00
umaga1: 記者好像從這版知道消息的!? 05/29 17:08
yjpu: 安安個資法 加重刑期 慢走不送05/29 17:08
OCC5566: 轉貼至ptt警察板?05/29 17:09
oneradish: 那麼小的版還有駐版記者 真扯05/29 17:28
rosae: agnesk728幹嘛刪文,達到你的目的了不是嗎?看同事這樣被爆05/29 17:32
rosae: 到媒體很爽嗎?05/29 17:32
P1986625: 等開專版,更多記者05/29 17:32
rosae: 不曉得你存何居心?ptt就只有你這篇文章05/29 17:34
rosae: 這種ptt警察版?廢了吧!改名叫捅同事版好了05/29 17:40
應該追究違反個資法的同事 不能怪轉貼者 不對的事就該檢討
SPFH120: 原本那篇幹嘛刪文啊~顆顆~~~05/29 17:48
SPFH120: 還是別開警察版了吧,好恐怖唷~~05/29 17:49
bowbow88: 記者:爽又多一個爆料平台,都不用跑新聞了05/29 17:50
rosae: 居心叵測05/29 17:51
ianianmilkte: 一顆老鼠屎 壞了一鍋粥05/29 17:52
zx589632147: 上新聞囉><05/29 17:57
AFKwarrior: 狂05/29 17:58
g80123: 做錯事怪轉貼的 ,好像女生沒朋友一樣05/29 18:35
gjgj6666: 這不叫捅同事吧?這種人被淘汰剛好而已05/29 18:39
nerv072: ……扯爆惹05/29 18:45
sexintheair: 哈哈學長哈哈05/29 18:48
kreuzritter: 就算不PO這邊,早晚也有人會發在八卦板吧…05/29 18:49
sars7125889: 只要被PO上網就很有可能上新聞阿怪轉貼的幹嘛XD 05/29 18:49
※ 編輯: qwertyuiop93 (1.160.83.222), 05/29/2016 19:33:12
chinandxian: 樓上還有怪人爆料的勒,我到底看了什麼,這種東西趕05/29 19:33
chinandxian: 快淘汰好嗎? 一直破壞警察形象05/29 19:33
※ 編輯: qwertyuiop93 (1.160.83.222), 05/29/2016 19:34:25
rosae: 所以勒,你敢保證如果沒有警專版這篇文的話,還一定會上新05/29 19:47
rosae: 聞嗎?05/29 19:47
rosae: 被民眾爆我沒意見,記者就說他是來這邊抄新聞的你沒看見嗎05/29 19:49
rosae: ?05/29 19:49
rosae: 如果他覺得沒問題的話,他幹嘛刪文05/29 19:50
rosae: 反正你們自己人都寧願看自己人笑話了,我也沒意見,你我都05/29 19:52
rosae: 會犯錯,我希望下次你們犯錯的時候,也會有人在網路霸凌你 05/29 19:52
rosae: 。 05/29 19:52
rosae: 你們爽看自己同事笑話,別在那邊喊說丟警察的臉、霸凌人家 05/29 19:53
grimma04743: 我不知道幫違法者護航的心態是怎樣 尊嚴是自己建立的 05/29 19:58
grimma04743: 不是靠別人施捨的 05/29 19:58
rosae: 我是替警察這兩個字護航,樓上你有意見嗎 05/29 20:05
rosae: 沒人需要你的施捨,你只要不要扯後腿就可以了 05/29 20:06
rosae: 人都會錯,如果今天是你的家人,你也是一樣做法就好 05/29 20:08
Ouiful: 會爆就會爆,有問題的人的比例是一定的,警察大量招考的05/29 20:32
Ouiful: 情況下,這些人嶄露頭角的機會本來就會變多。 05/29 20:32
chinandxian: 某R的言論真的讓我大開眼界,難怪警察一直被看不起, 05/29 20:49
chinandxian: 這素質...唉 05/29 20:49
chinandxian: 樓上,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___05/29 20:50
chinandxian: 開始用家人之術救援囉05/29 20:53
rosae: 這麼快就開大絕了啊?你也讓我開眼界了啊,難怪警察會讓人看05/29 20:53
rosae: 不起。。。漬漬05/29 20:53
chinandxian: 哥潔身自愛,公器私用查個資這種事我做不出來,這種05/29 20:54
chinandxian: 人不淘汰是留著以後貪污喔05/29 20:54
rosae: 你不是只會在網路人身攻擊嗎?05/29 20:56
loveway: 何謂桶 這種不淘汰 你要留著幹嘛 還怪人勒05/29 20:57
loveway: 護航也不是這種護法 看不下去05/29 20:58
rosae: 一下子素質,一下子人多的05/29 20:58
loveway: 因為他 民眾對警察的印象更差 多少學長執勤要因此事被酸 05/29 21:00
loveway: 言酸語 你有考慮到嗎 05/29 21:00
chinandxian: 樓上 不用講太多 ,家人之術就夠了 05/29 21:01
loveway: 警察做一百件對的事 抵不過他這件! 05/29 21:01
loveway: 我也是警職... 對事而論 05/29 21:02
grimma04743: 做錯事還怪人爆料 怪記者抄 怨天怨地怨社會 05/29 21:02
rosae: 自己人犯的錯,自己關起門來檢討或是交由督察、法院來判, 05/29 21:07
rosae: 不需要你們來爆料給媒體抄,也不需要你們在這邊未審先判、 05/29 21:08
rosae: 網路霸凌,你們從來都沒犯過錯?05/29 21:08
rosae: 反正警察就都是你們這種素質的,難怪社會會看不起警察。。 05/29 21:09
rosae: 。 05/29 21:09
chiangchia: 噓護航 05/29 21:09
chinandxian: 開始用大家都會犯錯來護航囉!還有什麼招趕快拿出來05/29 21:11
chinandxian: 啊,犯錯還理直氣壯,第一次看到呢05/29 21:11
ZoranGragic: 珍惜自己的羽毛。05/29 21:11
chinandxian: 開始怪爆料的人而不是犯錯的人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05/29 21:11
rosae: 我不需要護航誰,你們這麼厲害都去考法官來未審先判就好了05/29 21:12
rosae: 啊05/29 21:12
rosae: 某樓你就繼續酸素質就好啊05/29 21:13
chinandxian: Line那麼明顯,還在未審先判,跳針跳針跳針05/29 21:13
neoa01: 檢討轉本板的人是不對的,錯的是開單那個學長05/29 21:14
rosae: 你們只要珍惜自己的羽毛就好,真的05/29 21:14
rosae: 所以你沒讀過刑訴法? 05/29 21:15
chinandxian: 多說無益,警界果然什麼人都有 05/29 21:16
umaga1: 也不要怪轉文的 這也可給大家一個警惕 05/29 21:17
umaga1: 換做是自己家人被開單還要搭訕,你也會不爽 05/29 21:18
rosae: 某樓你可以閉嘴阿!左轉不送,你確定你是警察嗎?看不出來。 05/29 21:18
rosae: 。。 05/29 21:18
rosae: 你可以直接轉去八卦版我沒意見,你轉到這裡來讓記者抄我就 05/29 21:20
rosae: 是不爽 05/29 21:20
aleck602502: 卡位等某奇葩崩潰05/29 21:24
chinandxian: 哇!不爽了呢,好怕怕哦 05/29 21:25
chinandxian: 被記者看到不知道又會下什麼標題了呢 05/29 21:26
gjgj6666: 什麼叫人都會犯錯阿?這是犯法,底線在哪自己幹警察還 05/29 21:31
gjgj6666: 不知道?之前板橋學長借槍給空姐看,那大家說自己人捅05/29 21:31
gjgj6666: 自己人還說得過去,查人個資還有人護航?別笑死人了好05/29 21:31
gjgj6666: 嗎?05/29 21:31
chinandxian: 樓上,他在不爽了你看不出來?05/29 21:32
rosae: 然後呢?各位未審先判的警察法官判他死刑好不好?05/29 21:34
OCC5566: 不要這麼偏激,現在有人提倡要改革,ㄧ起加油好嗎?05/29 21:35
rosae: 沒錯的話,原po刪文用意在那?05/29 21:35
gjgj6666: 我覺得某r蠻適合去二組的,外勤之福05/29 21:36
rosae: 某幾樓法學素養都很好,快去選立委修法警察可以審判、考法05/29 21:38
rosae: 官判他死刑好不好,別在這邊戰了,你們戰鬥力太弱05/29 21:38
rosae: 犯錯違法自然有督察和法院系統,不用網路霸凌人家 05/29 21:40
st7492646: 這一串真令我大開眼界 05/29 21:40
BirdEggz: 這護航不能只有我看到啊~ 05/29 21:44
soarsky: 不好的本來就要揪出來,難道不分是非亂挺才是對的?難怪 05/29 21:50
soarsky: 警察會被人詬病官官相護 05/29 21:50
adleyhjc: 這樣護航實在沒必要 錯就錯 05/29 21:51
bowbow88: 跳針 跳針 跳針 這篇真是本日奇文之一呀 05/29 22:03
nerv072: 卡位 05/29 22:41
gundam0613: 唉 警察一直抬不起頭不是沒有原因的05/29 22:49
P1986625: 我不護航,犯錯歸犯錯,內奸歸內奸,都是辣雞,大家可以 05/29 23:06
P1986625: 回家啦 05/29 23:06
※ 編輯: qwertyuiop93 (1.160.83.222), 05/30/2016 02:05:43 ※ 編輯: qwertyuiop93 (1.160.83.222), 05/30/2016 02:14:00 ※ 編輯: qwertyuiop93 (1.160.83.222), 05/30/2016 02: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