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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 警察常利用刑事訴訟法131-1條自願性同意搜索 對可疑的人民展開刑事偵查程序 但同意搜索 應該有正確的程序及"權利告知"方能踐行 個人認為 違反了同意搜索的程序及意旨 有侵犯人權之虞 甚至有可能影響到證據能力 儘管有158-4條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 但這並不代表警察就可以不遵守法定程序 同意搜索應取得當事人"真摯的同意" 認識搜索意思 並了解"可以表示不同意" 非出於強暴 脅迫 利誘 詐欺或其他公權力"不當施壓" 同意搜索筆錄也應在搜索之"前"或"當時"完成 不能於搜索結束後事後補正 之前的憲兵228事件搜索案鬧得沸沸揚揚 所以使用同意搜索不得不慎 部分都有合法性的疑慮 愛與鐵血系列在犯行追緝與治安維護或許貢獻良多 但在人權保障與程序上卻是充滿瑕疵 警察身為國家的執法者 執法時應兼具人權保障與正當法令程序 罪犯為了利益而犯罪 那警察又是為了什麼而違法執行職務呢? 或許是為了績效 考績 或者是追求正義 追求的價值也許天差地遠 但我們應該期許自己使用的是正當 合法的手段 而不是落入罪犯模式 參考判例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76號刑事裁判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361號刑事裁判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184號刑事裁判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7112號刑事裁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67.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475921274.A.DD6.html
hsiehca: 推 10/08 18:26
jeremy95426: 認真問,相對人不同意搜索,能採取什麼行動 10/08 18:35
soarsky: 推。實用 10/08 18:36
b7061334: 二樓好問題,之前新聞一群車內屁孩嗆警察的就是答案 10/08 18:40
soul0531: 想知道二樓問題的解決方式 10/08 19:12
同意搜索的運用範圍廣泛 就最常遇見的臨檢盤查 可命其作任意性的交付 但這操作的難度比同意搜索更高 刑法是無罪推定 但警察執法會陷入有罪推定的主觀意識 相對人不配合 不同意 也無事實足認有犯罪 我認為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 在查證身分後只能依警職法任其離去 不得稽延 歡迎大家討論補充
q7511966: 紅明顯,權利告知並不是131-1同意搜索要件 10/08 19:31
q7511966: 而且我覺得用罪犯來比喻實在太誇張,問包包可否借看這樣 10/08 19:32
q7511966: 就認為違法搜索有點超過,他也不是個強制處分的行為只是 10/08 19:33
q7511966: 檢查詢問的方式技巧,你不給看警察當然也不能進一步行動 10/08 19:35
q7511966: 口頭上詢問其意願這樣侵害人民權利義務似乎不是那麼大 10/08 19:36
q7511966: 我認為不違反釋字443層級化號法律保留原則的精神 10/08 19:37
q7511966: 補推你守法的精神,讚~ 10/08 19:39
本文分類為閒聊 只是闡述與分享一些個人看法 沒有誰對誰錯 131-1條規定過於攏統 上述為參考最高法院判例所綜合的結論 我並沒有說一定是違法搜索 只是可能有程序上的瑕疵 本人論點在於藉由口頭上的詢問來進行同意搜索 對於相對人屬於一種資訊不對稱的概念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執法方式 但是如果因為程序上的不法或瑕疵 讓自己的努力到了最後變成一場空 甚至遭到刑罰的追訴 不是得不償失嗎? 謝謝你的分享
ynto5304: 同意搜索不是要書面嗎?口頭不算同意搜索吧?那如果被 10/08 19:57
ynto5304: 拒絕,是不是真的沒有辦法了呢? 10/08 19:57
同意搜索要書面喔~ ※ 編輯: ea9715234 (58.115.67.21), 10/08/2016 20:16:47 ※ 編輯: ea9715234 (58.115.67.21), 10/08/2016 20:23:55
asd8563214: 沒有明顯犯罪事實一句我不要,前科再怎麼骯髒也不能 10/08 20:37
asd8563214: 怎麼樣 10/08 20:38
atgo1207: 不是都做筆錄時補簽同意搜索嗎 就騙不懂 10/08 21:02
ccyee: 警察真的很難當 10/08 22:04
blackskyz: 不騙怎麼衝破獲數? 10/08 23:38
SPFH120: 連檢座都會用一些『訊問技巧』了,身在外勤的我們 10/09 00:12
SPFH120: 在不違法的前提之下,用些技巧也不行,我真不知道人要怎 10/09 00:13
SPFH120: 抓~ 10/09 00:13
希望你的技巧是合法的
lemrsammy: 所以我在路上攔車盤查不就要一直寫同搜QAQ 10/09 00:52
保護自己 如果成案了 最後被反告 得不償失
bsjimmy: 妨礙公務附帶搜索正解選我 10/09 00:52
正確 不過要注意其搜索範圍唷
TwistedRune: 我不懂為何在公開版面討論這種半灰半白的職業技巧, 10/09 01:47
TwistedRune: 明明有很多私群組可以交流意見,偏要來這裡講給大家 10/09 01:47
TwistedRune: 聽 10/09 01:47
我不懂GOOGLE可以找到更多 為何不能在板上討論?
Accusatoris: 以下開放討論申請搜索票技巧。這種問題同事間討論較 10/09 02:20
Accusatoris: 妥當,不是說不能受公評,而是討論的地方不對,下次 10/09 02:20
Accusatoris: 檢警聯席會議你可以向分局提議 10/09 02:20
謝謝你的建議
diebunny: "請問您同意我們看您包包嗎?同意的話請您先填妥此份表 10/09 02:37
diebunny: 格後捺印,如果不同意我就離開嘍。"不要攔查就不會有違 10/09 02:37
diebunny: 法搜索問題了為何要勉強自己攔查呢 10/09 02:37
這就要看你攔查的原因是什麼了 有時候會攔到通緝犯阿 並不是只有一種情境
phihor: 原po學長遵行此合法正當程序之後有抓到人了嗎? 10/09 04:44
asd811129: 這不適合在公開版面上討論,低調 10/09 07:29
b7061334: 講到簽同意搜索太那個了,外國警察在搞也是事後才回去 10/09 08:22
b7061334: 簽吧(?) 10/09 08:22
SPFH120: 我是建議自刪~這不適合公開討論 10/09 08:58
nerv072: 自D 這種事拿出來討論好嗎? 10/09 09:25
TwistedRune: 用到推了,噓回來 10/09 09:59
weapon690: 這種事在這裡討論幹嘛? 10/09 10:10
其實網路搜尋 不用很複雜的關鍵字 就可以找到相關的新聞 文章 判例 時代在進步 人權意識高漲 今天或許人民不懂 但明天呢 就算不怕被訴訟所累 也應該考量證據能力的問題 被告只要以此抗辯 證據可能會無效 甚至被追究違法搜索之虞 ※ 編輯: ea9715234 (58.115.67.21), 10/09/2016 10:29:59
gn020973888: 建議你看日本的警察24時 10/09 10:29
jordonmi: 你最行了~ 10/09 10:32
TwistedRune: 業內人士自己說職業技巧,跟別人討論的意義是完全不 10/09 11:27
TwistedRune: 一樣der 10/09 11:27
bluekk12: 這年頭檢座的詢問技巧比警察還誇張 法律人 顆顆 10/09 11:40
bluekk12: 也好啦 反正就公開所有的辦案技巧 到時候大家都做不了事 10/09 11:41
bluekk12: 我們在等這好戲上演就好了 別問警察為什麼不做事 10/09 11:42
bluekk12: 因為什麼事都不能做 10/09 11:42
bluekk12: 別問為什麼犯罪率一直上升 因為什麼事都不能做 10/09 11:43
合法的辦案技巧應遵守偵查不公開 順便分享任官時的誓詞 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依法執行任務,行 使職權,勤謹謙和,為民服務,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謹誓。 ※ 編輯: ea9715234 (58.115.67.21), 10/09/2016 12:42:14
college5566: 同意你搜還要簽名捺印,願意的都不願意了 10/09 13:03
asd45674100: 推樓上。 為了保護自己當然要合法,但如果是為了治 10/09 13:42
asd45674100: 安呢。在不違法的情況下總有技巧空間 10/09 13:42
archer1991: 所以才會一堆警察就是騙的聲音 10/09 13:45
chenyihfu123: 回樓樓上:我認為警察主要任務就是犯罪預防或危害抑 10/09 13:53
chenyihfu123: 止,在未符合法律要件的情況下,對人民實施搜索與維 10/09 13:53
chenyihfu123: 護治安似乎沒有正當合理聯結。 10/09 13:53
kuroobi: 與其在這邊講不如去跟所長、分局長講...剛好也解釋了為 10/09 15:24
kuroobi: 什麼績效不彰...... 10/09 15:24
final90009: 呵呵 這樣還抓的到人? 10/09 15:57
umaga1: 去跟長官講吧 在這討論也沒有用 我就聽到專案學長常常抱怨 10/09 16:24
umaga1: 為了該死的"績效" 整天在摸毒販身體 自己不爽毒犯也不爽 10/09 16:25
umaga1: 另外為了毒品績效 要求毒犯簽同意書驗尿 這種事也越來越多 10/09 16:27
umaga1: 績效評比有利治安 但已經到妖魔化的地步了 10/09 16:28
cysh910092: 推你敢講出這問題 10/09 18:51
kreuzritter: 你不知道警大畢業生比法官的法治觀念還強嗎? 10/09 18:58
whshenvoy: 所長有超越憲法嗎?就不要為了績效到時送法院所長也不 10/09 21:08
whshenvoy: 會理你。 10/09 21:08
der5566: 都給你公開出來討論了 還叫偵查技巧喔 10/09 21:13
whshenvoy: 績效再爛有公務人員保障法當靠山,沒受彈劾、懲戒、兩 10/09 21:14
whshenvoy: 大過免職的話,上面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10/09 21:14
seare: 推樓上 10/09 21:14
dtft003: 所長手握烤雞!!=) 10/09 21:20
whshenvoy: 看過很多資深的專案學長因一時失誤而被送法院,他們也 10/09 21:32
whshenvoy: 不是剛畢業的新手,當時的所長在哪裡?現在好像都不知 10/09 21:32
whshenvoy: 升去哪了,警員還在法院跟自己的案件奮鬥,何苦賣命如 10/09 21:32
whshenvoy: 此,不勝唏噓。 10/09 21:32
ccyee: 我也不贊成在公開平臺討論執勤技巧 10/09 22:54
fishtalk: 刪文啦 10/10 00:25
P1986625: 推 10/10 00:35
gaminnnene: Kr大警大畢業生法治觀念比法官強?自嗨? 10/10 00:59
link916829: 你賺嘉獎他升官 10/10 09:13
link916829: 你送法院他升官 10/10 09:13
link916829: 你沒工作他升官 10/10 09:13
link916829: 績效沒做他還是升官 10/10 09:13
link916829: 做好本份內的事情就好 10/10 09:13
chenyihfu123: Kr大是反串吧… 10/10 11:11
Arse: 真的照條文來ㄧ堆都違法搜索了,證件都不一定會帶了還談要出 10/10 21:48
Arse: 示 10/10 21:48
kloz: 警察職權裡有個[檢查]手段 10/11 07:44
kloz: 又可分為 10/11 07:44
kloz: 任意檢查、目視檢查、拍搜檢查 10/11 07:44
kloz: 有別於同意搜索的[搜索] 10/11 07:44
kloz: 詢問民眾包包是否同意可以看一下 10/11 07:44
kloz: 他自己又把東西拿出來各別檢查 10/11 07:44
kloz: 我想這應不屬搜索 10/11 07:44
kloz: 我記得[檢查] 10/11 07:44
kloz: 應該不用書面,只是民眾對行使職權有異議時可以當場陳述理 10/11 07:44
kloz: 由 10/11 07:44
kloz: 表示異議,再經請求時可以製作紀錄[異議紀錄表]交付 10/11 07:44
kloz: 為什麼同搜要書面要式 10/11 07:44
kloz: 因為怕死無對證,到時各說各話 10/11 07:44
kloz: 現在每個學長個都有密錄器 10/11 07:44
kloz: 如果錄到他口頭表示同意檢查 10/11 07:44
kloz: 他在事後反悔?不知道有沒有又違反您所說的正當程序 10/11 07:44
kloz: 盤查又跟搜索不同了 10/11 07:44
kloz: 上面有學長提到,是不是每次盤查是不是都要簽同搜 10/11 07:44
kloz: 盤查是要查證身份,我想是不用每次都簽同搜 10/11 07:44
kloz: 迄今警察手段已經被限縮很多 10/11 07:44
kloz: 我想版主發問這個問題 10/11 07:44
kloz: 是站在警察的角度思考 10/11 07:44
kloz: 保護自己避免上法院是最好的 10/11 07:44
kloz: 但是法律要件本來就是抽象性 10/11 07:44
kloz: 你說它對嗎也不是又說它錯嗎? 10/11 07:44
kloz: 總之,能安全下庄才是真的 10/11 07:44
Friess: 從此篇討論串的留言,不難發現我國警察法治素養之低落.... 10/11 10:50
Friess: 原來所謂的偵查技巧,就是違法濫權來的...呵呵!這就是我國 10/11 10:52
Friess: 警察的程度 10/11 10:52
SPFH120: 還太早啦,這麼早就想來釣魚喔. 10/11 11:29
redface1209: 釣魚釣的太明顯囉 10/11 14:50
monkey870808: 留言正常壓力測試 10/11 16:01
b7061334: 恩恩 素養低落,恭喜你發現了(哈欠) 10/11 18:12
SPFH120: PO這種文,就是擺明會引到這種想釣魚的. 10/11 22:16
TALAN1988: 還好,不搜索都用不到 10/12 15:20
Ouiful: 泰倫專案大學長欸,哪會用不到 10/12 15:32
TALAN1988: 我們現在都親情攻勢 10/12 16:05
acdc2260: 我覺得問包包能不能借看就超過合理範圍了欸.. 10/13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