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uiful: 1元。 02/04 01:04
推 snack01: 免,卷證弄好記得掛號 02/04 01:25
推 et22639643: 沒在做筆錄的 02/04 02:12
推 tearrain: 沒做筆錄,e化開一開,給他收據,叫他回家 02/04 02:26
推 kevin7771210: 樓上正解 02/04 03:14
推 P1986625: 不用筆錄,叫你做筆錄的是不懂裝懂的 02/04 06:54
推 HLPT: 作筆錄是遺失物吧 很多人拾得物跟遺失物搞不清楚 02/04 07:28
推 Ouiful: 不一定,桃園就規定受理要做筆錄。我個人是有爭議的就做 02/04 07:28
→ Ouiful: 筆錄(手機摔壞了、皮夾疑似遭扒等)。 02/04 07:28
推 JonasJerebko: 印象中是手機才要? 02/04 09:10
→ JonasJerebko: 喔那是手機遺失 抱歉 02/04 09:10
推 asd811129: 臺北市規定新臺幣50000以上要做筆錄 02/04 09:58
→ asd811129: 就怕拿警察來洗錢 02/04 09:59
推 kreuzritter: 是怕遺失人改吉侵佔遺失物 =_= 02/04 10:41
推 ilovesnow: 1元,拾得物系統裡有隨便拉幾條範例出來 02/04 13:31
→ kuroobi: 一般拾得物拾得的人都可以拒絕留下資料了,幹嘛還要做筆 02/04 13:43
→ kuroobi: 錄...... 02/04 13:43
→ q7511966: 拾得人不留資料我就不受理,不然到時候失主說東西短少了 02/04 14:13
→ q7511966: 誰要擔屎^_^ 02/04 14:13
推 tearrain: 樓上,e化裡面有個「不願具名民眾拾得」,可以點這個照樣 02/04 14:17
→ tearrain: 受理,然後駐地都有監視器,不用怕 02/04 14:17
推 q7511966: 感謝樓上,長知識了! 02/04 14:21
推 nerv072: 拾得 遺失都做筆錄 免得留事尾 02/04 22:34
推 nocturne821: 可是駐地監視器有時候會不靈光啊… 02/04 23:03
→ kuroobi: 當警察的秘錄器是基本配備吧...... 02/05 00:28
推 relio: 金額很大(沒有規定數量)就要做筆錄了,我的認知是超過10萬 02/05 11:11
→ hong0925: 拾得物筆錄叫做拾得物紀錄 02/08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