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有片】滴酒未沾酒測值0.24 男抽血自清
時間Sun Feb 12 17:33:30 2017
新聞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09/105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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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新北市一名傅姓男子,上月25日晚間7時許開車去運動,途中不慎與計程車發生碰撞,後
續請警方到場處理時,警員依規定進行酒測,滴酒未沾的傅先生卻被檢出酒測值高達0.24
毫克,他要求重測警員則強調酒測器準確不得重測,最後警方發覺其無酒氣等情況,同意
前往醫院抽血,結果出爐證實傅男未喝酒,傅男今天在民代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調酒側
應要有相關配套,還給民眾清白。
駕駛傅文柔今天在新北市議員洪佳君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明當晚事發經過,並提到一個
多月前開刀剛出院仍有傷在身,為了身體健康絕對不喝酒,未料卻被驗出有酒精反應,最
後是警方陪同下前往樹林仁愛醫院花了1000多元抽血檢驗,還他清白。
傅男提到,基層警員執勤十分辛苦,今天召開記者會並非要責備執勤警員,而是希望酒測
過程能有配套措施,否則酒測器故障又無法重測,冤枉沒喝酒的民眾;議員洪佳君也強調
,希望能建立酒測機制,若酒測器出問題時民眾可進行抽血,這樣也能免去基層警員執勤
時的困擾。
對此新北市樹林分局警方表示,新進基層警員當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
基準及處理細則」,檢測成功後不論有無超過規定標準不得實施第2次檢測,卻疏忽「檢
測出現明顯異常時」的處理方式,會再加強教育訓練,並對當事人致歉。
警方表示,目前該酒測器最速件送檢,並由機關全額負擔抽血費用;另指出新北市向廠商
租借酒測器200台,使用1000次過後或者使用1年都需送由經濟部標準局檢驗,避免發生酒
測發生錯誤。(突發中心陳威叡/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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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也誤差太大了...也許已經有無數的民眾被裁罰甚至移送了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19-2條
實施第一項檢測成功後,不論有無超過規定標準,不得實施第二次檢測。
但遇檢測結果出現明顯異常情形時,應停止使用該儀器,改用其他儀器進
行檢測,並應留存原異常之紀錄。
不能測第二次,如果當時警察不讓他去抽血根本無法救濟
但其實測幾次不是問題,壞掉的酒測器測100次還是有問題的數據
問題在於酒測器精準度及故障時的替代方法
總不能每次都去抽血吧?
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去抽血的阿
個人覺得1000次跟1年都太長了...變數太大 也許已經造就無數冤案了
19-2條的規定原則使用酒測器,例外才能抽血
抽血應改為人民得請求的方式(檢驗費用?)
但最根本的還是要解決酒測器準確度的問題
不然人民還能夠信任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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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PFH120: 民眾沒錯,警察也沒錯,錯的一直都是立法者 02/12 17:40
噓 ZoranGragic: 加強教育訓練 02/12 21:36
推 cps001: 分局長官好像把責任推給新建同仁,還要加強教育訓練,但 02/13 08:45
→ cps001: 如若施測當下分局長在場,看到測出0.24時,膽敢立即指示 02/13 08:45
→ cps001: 重測嗎?長官話都說的很好聽,出事的時後根本不會承擔責 02/13 08:45
→ cps001: 任,推給基層或新進同仁比較省事。 02/13 08:45
推 kyowang: 上推 02/13 16:48
噓 PatWang: 新進的擔屎 02/13 17:44
噓 bsjimmy: 加強教育訓練… 02/14 03:51
噓 nerv072: 加你老……… 02/14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