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PC_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以前讀書的時候,唸到「公權力執行」與「人權保障」是站在對立面, 對比近日警察開9槍打死移工,相當有感觸,警察確實難為, 平安下班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有對手失聯移工經驗的同仁都知道,明明只是要遣送回國, 為什麼移工都要死命地跑,遇過跳大排水溝還有跳樓跑的, 尤其學長都會口耳相傳「○○的特別兇」,至於原因呢? 學長會說可能打過戰,整個民族就民風剽悍,尤其是身上常會帶把小刀防身, 有學長就追過移工,一拉他背後,小刀就拿出來亂揮,超危險。 新聞片段「警員查緝27歲越南籍阮姓失聯移工時,阮男持石頭襲警, 並踢傷協勤民防人員,還企圖搶奪警車, 陳員在距離5公尺處連開9槍,阮男腹部及左腳中槍」 第一個問題,偏鄉的警力不足,單警線上備勤並不稀奇,民防大哥協勤情義相挺, 遇到案件硬著頭皮還是得上,但某些學者專家對警察的要求並無因此降低, 認為警察經過嚴格訓練,應該可以不用槍解決這件事情..... 民防被打傷,警車即將被搶,倘若近身搏鬥槍被搶呢? 或者警車被搶走,然後開車衝撞警察民防呢? 退一萬步講,憑甚麼我要用這副賺錢養家、還有家人等我回去的身體, 來跟失去理智、攻擊警察、搶奪警車的人近身搏鬥, 而不能使用最穩妥的方法開槍制止他? 警察勤務其中一項原則「優勢警力」, 4個小屁孩打架,派快打部隊20個警察包圍起來控制現場, 收到情資10個人要來陳抗,派保安警力300個安全維護..... 優勢警力在此案件中無法獲得,就得用「優勢武力」, 嫌犯空手,就拿警棍制止。 現場警棍已經被打落,使用警槍就是正確選擇。 經驗教導我,每場交手都要衡量雙方實力, 如果嫌犯瘦弱、配合,或者自方警力充足支援完備, 才有使用「平等武力」的條件。 倘若要警察都只能使用「平等武力」,這是陷警察於喪命的風險之中, 只要一次失手可能連命都沒有,為何如此保護違法者的人權,限制公權力之執行。 第二個問題,開9槍為何過當,本人認為很合理,覺得正直和善良都回來了。 開槍是為了「制止危害」,「逮捕現行犯」是在此之後的事情。 槍命中心臟,人都還能動幾秒鐘以上, 何況9槍打完後,該移工還能反抗,甚至鑽進車底。 如果沒開這9槍,只用8槍或許該移工還能搶走警車撞死人。 回到我的主題,這個社會用放大鏡在檢視「公權力執行」, 反而對於嫌犯的「人權保障」毫不打折, 為何不能適當地對違法犯紀之人限縮其權利, 賦予嫌犯在不遵守法治時可能遭受到強力打擊的限制, 照此現況公權力只會越來越退縮,最後的受害者是一般民眾。 現在路檢攔車,最高政策就是一律不追車,要求用錄影逕行舉發就好, 但常常拒檢車輛在路檢站前後都有其他車輛遮掩, 要能照到車牌且能錄製到全程拒檢不停的過程, 相當不容易,且頂多是開交通舉發單, 無法對實質的犯罪產生立即嚇阻之效用。 有時候我會想, 這跑掉的駕駛是酒駕落跑,會不會日後撞死人呢? 或是兄弟身上有槍,過兩天犯案? 車上有沒有毒品,嫌犯沒被抓到繼續偷、搶、騙創造更多社會問題? 如果我立即追上去,嫌犯撞死路人,路人要求國賠, 更扯的是嫌犯家屬是否也跟我要求賠償,說我不追他就不會跑, 嫌犯就不會死,嫌犯還有2個小孩又是孝子,法官也說我過當? 還是我抓到績效,線上破獲嘉獎2支,跟局長拍照合影然後上愛與鐵血呢? 算啦,各位同仁不要再有這麼多內心的小劇場了, 照SOP跑掉的車不要追(刑事犯罪另論), 安全下班,還可以像我一樣上PTT跟進一下好文,發發廢文。 就算為了天下蒼生、正道正義,也得這個世界認同你警察執法才行。 僅希望未來能有越來越多人,支持「警察強力執法」。 -- 一推二拖來所三次堅不受理, 巡邏四班只簽五處摸魚六小時, 亂七八糟照樣月休九天,十分美妙; 十官九惡自以為威風八面, 七日內督勤六進六出砍申誡五支, 四次呼叫為三分鐘到達上傳照片二張,出一張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2.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07139899.A.C42.html
aa59478: 推 10/05 02:02
asd8563214: 學會1號領薪水 剩下什麼都是假的 10/05 02:42
JohniRunner: 除了錢什麼都是假的 10/05 03:31
ComfortPTT: 觀念正確 10/05 03:47
k72601085: 淚推 10/05 03:49
HeyJayK: 立委就這素質期待什麼? 10/05 05:04
yuxiang: 還有該死的人權團體 10/05 05:12
hong0925: 很悲哀 但卻中肯 10/05 07:05
Luweichou: 推 10/05 07:37
sticky91626: 中肯推 10/05 07:39
AFKwarrior: 中肯推 10/05 09:19
alex90291: 現在的氛圍不是預防犯罪 是事後追究 10/05 10:55
ea9715234: 讚 治安是全民的責任 不用拿命去拚 10/05 11:02
akey47742: 推 10/05 11:03
jjjjj18: 講的真好,100分 10/05 11:32
fireforce: 推 早就看破了 10/05 11:42
kobejay: 台灣亂源:立委民代、恐龍法官、人權團體、媒體、刁民... 10/05 11:59
fujendog: 推… 10/05 13:14
samnpc: 無奈阿 10/05 13:21
tpetf: 推 淚推 10/05 14:01
f12274363: 推 10/05 14:14
et22639643: 正常上班等領薪水就好 10/05 14:22
et22639643: 越會做事的只會叫你做越多事,越多事要擔的責任就越大 10/05 14:22
archer1991: 早就看破了 三峽橋墩案 高雄新崛江案 桃園倒車案 嘖 10/05 14:28
archer1991: 嘖 10/05 14:28
q7511966: 警察真的很弱勢...但我們也該適時檢討,為什麼車鑰匙在 10/05 14:42
sone4ryw: 推! 10/05 15:12
monkey870808: 推,再多的道理都比不上法律系的紙筆執法 10/05 15:29
nicholas0605: 多做多錯賠不完 少做不做申誡一。當公務員,能用申 10/05 16:42
nicholas0605: 誡解決的事,都不是大事,給他就是了! 10/05 16:42
Townpeople: 立法怠惰、法官自由心證,導致現今警察的處境,只能 10/06 03:55
Townpeople: 說當警察真的要有初衷 10/06 03:55
bsjimmy: 好文推 10/06 04:36
xj1993: 已經幫記者想好標題了,追:孝子趕赴家中顧失智母衝路檢 10/06 11:17
xj1993: 站 警追車害命,不追:扯!酒駕男撞死夜歸孝子 三分鐘 10/06 11:17
xj1993: 前衝路檢站警不理@@ 10/06 11:17
rutk10: 真心推 10/06 11:30
ShouChun: 推 10/06 13:42
kuroobi: 前幾天才看著外勞在我面前跑走啊,抓了他國家不會感謝我 10/06 18:29
kuroobi: ,我受傷了家人會心疼 10/06 18:29
ndk2675m: 不用太認真 10/08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