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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扣友人當人質逼毒犯交槍 法官:與擄人勒贖何異? 2017-10-30 08:09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龜山警分局4名偵查員被控逼毒犯繳槍,扣留毒犯友人當人質,法官以行為「與擄人 勒贖」何異,依妨害自由罪判處3到4個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龜山分局表示,隊員辦案並無瑕疵。4名偵查隊員表示,不記得擁槍嫌犯的友人在場,認 為是嫌犯挾怨報復,將上訴爭平反。 桃園地院調查,龜山警分局偵查隊徐姓小隊長,2011年8月3日,帶領郭姓、莊姓和葉姓隊 員,以查槍為由,到八德區章姓男子住處,要求報繳槍枝,否則就驗尿。 章擔心施用毒品被查獲,答應獨自去「找槍」,徐等人擔心他一去不回,扣下當天到章宅 訪友的孫姓男子做「人質」,講好「找到槍回來就放人」,員警隨即將孫姓男子留置在偵 防車上一個多小時,等章姓男子返回表示「找到槍了」,才釋放孫姓男子。 孫姓男子因有毒品前科,不敢吭聲,新竹地檢署4年前偵辦吳姓男子持有槍枝案時,查出 徐姓刑警等人涉嫌押人取槍而主動偵辦。 法院審理時,徐姓小隊長等4人都否認限孫男的行動,表示當時都在巷口等章姓男子,沒 人押他進偵防車。 孫姓男子作證「在警車內被限制行動」,法官對他測謊,認定他沒說謊,章姓男子也作證 ,刑警怕他找槍不回來,所以扣住孫男,他返回後,看到孫還在車上。 法官認定徐姓等4名刑警確有限制孫男行動自由,以辦案方式可議,依妨害自由論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78628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4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09354121.A.5E1.html
AFKwarrior: 績效~唉~ 10/30 17:28
akey47742: 說好的績效改革呢 10/30 17:38
akey47742: 召喚愛蜂法官 10/30 17:47
loveway: 雞笑 10/30 19:34
kloz: 法官寧願相信槍毒人士 10/30 19:36
blackskyz: 警察豬隊友多到院檢寧願相信毒蟲了 11/03 10:08
kreuzritter: 這都專案常幹的事情不是.... 11/03 20:14
rd1210: 不能易科?那不就要關了,為了把槍工作都丟了,慘。 11/04 09:35
relio: 台灣法官可以說都是一群____,寧願相信垃圾 11/0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