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986625: 他只是要逃走,開槍是要殺人嗎 03/04 23:37
噓 snoopyoh1224: 之前484也是通緝犯開車要逃跑不小心開槍打到流血過 03/04 23:43
→ snoopyoh1224: 多致死判賠的案例ZZZZZ 03/04 23:43
→ tearrain: 樓上那個苦主就是我們分局的同事....雖然無罪,但是民事 03/04 23:50
→ tearrain: 已經賠很多年了 03/04 23:50
推 cpuleona: 警察許多開槍案例其實都已經到了未必故意的程度 03/05 00:24
→ cpuleona: 然後法官判有認識過失,但是警官仍盲目支持大膽用槍 03/05 00:25
→ cpuleona: 然後每個警察都希望依法令完全無罪 03/05 00:25
推 Ouiful: 自己執法但卻不懂法真的很傷 03/05 00:50
推 kreuzritter: 警官開槍會升官,基層開槍就等死吧 03/05 00:52
推 rlef1483: 怕被告大家都知道,放在心裡就好,太誠實了QQ,應該要 03/05 00:58
→ rlef1483: 說因為開槍有造成附近民眾受傷之虞、之類冠冕堂皇的理 03/05 00:58
→ rlef1483: 由 03/05 00:58
推 currry: 行政組組長怎麼讓他講實話 03/05 01:32
推 cesarezhang: 槍只是裝飾用 懂? 03/05 08:32
推 bowbow88: 莫名的中肯,只能給推 03/05 08:45
推 PKmos: 跑而已還沒逮捕,支持不開槍。 03/05 09:12
推 fireforce: 誠實推 03/05 09:51
推 mut0108: 推學長 03/05 10:00
推 wuzhenwei: 吃了誠實豆沙包!!! 03/05 10:22
推 ray80711: 不要開槍還比較好,免得到時候法官又說嫌犯只是要跑又沒 03/05 12:19
→ ray80711: 有要撞你,你幹嘛開槍! 03/05 12:19
推 imega: 推推 03/05 12:23
推 Konfuzianer: 縱然當下符合使用條例 只要有人傷亡 馬上就有人權左 03/05 12:23
→ Konfuzianer: 膠跳出來質疑一些枝微末節 然後得出違反比例原則的 03/05 12:23
→ Konfuzianer: 結論 最後開槍的員警 立馬變身義警 03/05 12:23
推 Ouiful: 我自己是警察,但多數的用槍案例於法真的說不過去。 03/05 12:50
推 ComfortPTT: 中肯,要改的是法 03/05 13:19
推 a87992772: 推推 還是簽退勤下班好 03/05 13:26
推 mudafucka: 反正抓不到壞人的後果是全民承擔,老子安全下莊比較重 03/05 14:31
→ mudafucka: 要 03/05 14:31
推 yuxiang: 推....真的推,不要開槍...不要跟自己下半輩子過不去.... 03/05 14:33
→ yuxiang: .放了吧,因為是這個社會還有大眾造出來的孽 03/05 14:33
推 final90009: 法律不保障警察,為什麼還要求警察要強力執法 03/05 15:01
→ final90009: 薪水領的到就好了,追到也只是幾張嘉獎廢紙 03/05 15:03
推 hwa6519: 這個警察我欣賞,應該做成案例教育,不開槍回去弄一弄好 03/05 15:30
→ hwa6519: 下班,開了你就GG囉 03/05 15:30
推 zxc90147: 如果是我我就不會開,欸我剩10分鐘下班,我開了,我就 03/05 16:19
→ zxc90147: 不用平安下班了欸 03/05 16:19
推 h081296: 推反正抓不到壞人的後果是全民負擔,老子安全下莊比較重 03/05 16:26
→ h081296: 要,誰叫這個社會及法律不挺警察 03/05 16:26
推 blunbottle: 安全下莊比較實在 03/05 16:56
推 kobejay: 不開槍頂多被酸民酸,開了打死或傷人官司不知打到民國幾 03/05 17:37
→ kobejay: 年勞財傷神啊 03/05 17:37
推 arcysaint: 中肯阿,陳述事實而已 03/05 22:19
推 arcysaint: 開槍不是被關就是當幾十年義警,抓到也只換嘉獎小功而 03/05 22:21
→ arcysaint: 已 03/05 22:21
推 p5325063: 推反正抓不到壞人的後果是全民負擔,老子安全下莊比較重 03/06 14:10
→ p5325063: 要 03/06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