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ateate04: 寧願得罪人也不要得罪法律04/12 11:15
※ 編輯: john511 (180.217.234.152), 04/12/2018 11:16:52
→ john511: 這很難取捨。得罪人時時難過,得罪法一難過就一輩子。 04/12 11:18
推 bobbob18: 老一輩的法學素養有些真的......,乳鴿有時想照法定程 04/12 12:05
推 nodash: 所以才要世代交替啊!很多老的方法甚至老的觀念現在已經 04/12 12:23
→ nodash: 不合時宜了,偏偏我們又沒立場去導正,然後就看著錯的方法 04/12 12:23
→ nodash: 錯的觀念一直在延用... 04/12 12:23
推 samnpc: 自己記得守法就好,管不了別人 04/12 15:06
→ samnpc: 上法院一次後,你就會選擇得罪人,得罪人頂多調單位。 04/12 15:07
推 PKmos: 守法派、積極派、折衷派都有,不錯的一次討論,很適合給大 04/12 16:37
→ PKmos: 家參考。 04/12 16:37
推 ComfortPTT: 見識過小隊長做超過20年都用同一招敲東西,實在配服他 04/12 19:58
→ ComfortPTT: 的勇氣跟運氣 04/12 19:58
推 rty4455: 開紅單、抓通緝、偶爾抓酒駕、調監視器 目前一種折衷作法 04/13 03:49
→ rty4455: 毒品就是不強求 一切以程序合法為前提 04/13 03:49
→ john511: 我跟樓上大大的作法差不多。老派要硬弄毒品績效時,我就 04/13 08:54
→ john511: 會閃一邊不插手。 04/13 08:54
推 SkateHard99: 寧願得罪人也不得罪法,因為學長也不會替你坐牢 04/14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