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maga1: 函送 12/07 06:36
推 umaga1: 就算他妻子肯做筆錄咬他,他只要在筆錄說我回家才喝的.. 12/07 06:38
推 id41020: 個人淺見應該不行拘捕,同意搜索歸同意搜索,即使可經同意 12/07 06:40
→ id41020: 搜索後入內執行對人搜索之行為,但無88條之現行犯、準現 12/07 06:40
→ id41020: 行犯之適用 ,亦無88-1緊急拘捕事由,對該案應無法執行拘 12/07 06:40
→ id41020: 捕 12/07 06:40
推 umaga1: 既然已經是函送,當然沒強制力進入屋內拖出來酒測,這也是 12/07 06:41
→ umaga1: 很麻煩的地方 12/07 06:41
推 jaggur: 不是現行犯 12/07 07:42
推 ray80711: 這如果用現行犯逮捕你就被法辦了 12/07 07:58
→ samnpc: 要如何證明是他開的車,要如何證明不能安全駕駛,別製造 12/07 08:48
→ samnpc: 自己麻煩,車禍的罰單開一開就好 12/07 08:48
推 hwa6519: 你瘋了啊 你有那麼缺一件酒駕?這樣做事後反口供學長會 12/07 09:17
→ hwa6519: 很麻煩的,事故聯單開給他,或是看她要自己處理就好 12/07 09:17
噓 asd8563214: 現場圖畫完直接找車主處理吧真的別找自己麻煩 12/07 09:23
推 loveway: 要函...你要有充分的證據吧~(人證、監視器) 12/07 09:43
推 fireforce: 不要衝動啊 不差這一件 12/07 10:36
推 UponSunrise: 1.不適用現行犯2.頂多函送但不起訴機率很高 12/07 10:42
→ UponSunrise: 3.針對違規開單就好 不要為了績效而硬辦案件 12/07 10:43
→ ugotnostyle: 感謝以上學長解惑 沒有要硬辦只是事後與所內學長討 12/07 11:17
→ ugotnostyle: 論 如果當下該當事者願意出來之後續~ 12/07 11:17
推 loveway: 要函 建議有補強證據:) 沿途監視器要調 12/07 11:54
推 iuexeyz: 車扣回去等他來領,看他有什麼屁話要講 12/07 13:41
推 allen85210: 這是車禍酒駕的漏洞,個人淺見不差這一件,這個很有 12/07 14:54
→ allen85210: 爭議,只有自白的危險性很高,說翻就翻! 12/07 14:54
→ ugotnostyle: 了解,最終還是回歸最基本的三安 感謝以上學長。 12/07 15:54
推 relio: 有波及物件或人員,找車主處理函送肇事逃逸,如果都沒有就 12/07 18:44
→ relio: 簡單處理。 12/07 18:44
推 zxc90147: 就跟酒駕受傷被送醫你去醫院做酒測,你都不是在現場對 02/09 09:43
→ zxc90147: 做酒測了,就函送吧 02/09 09:43